福建省明溪县是重点林区县,森林覆盖率高达81.2%,素有“绿海明珠”之称,被命名为“中国红豆杉之乡”、“全国生态示范县”。
一直以来,林业资源都是明溪县的经济支柱产业,但同时一些不法分子大发林木之财、实施毁林犯罪时有发生,而且涉林民商事案件同比也有所增加。为了护住青山绿水,明溪县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以打好“调解”牌为重点,“调”出了一曲山水协奏曲,为林区社会稳定提供有利的司法保障。
■协奏曲独奏:
法官调
“林业刑事纠纷比较容易处理,麻烦的是涉林民商事纠纷,由于涉及到利益平衡问题,因此判决起来会有难度。”一句话道出了诸多处理林业民商事纠纷法官心中的郁结。
本着及时化解矛盾的原则,针对涉林纠纷,明溪县人民法院有一套自己的思路。那便是一个“调”字贯穿始终。对争议较大的农村林木林地承包纠纷,坚持全面、全程、全员调解,他们创新调解工作模式,将调解关口前移,通过诉前调解、立案调解、庭前庭后调解,着力从源头上实现“案结事了”。
2012年6月的一天,骄阳似火,烈日当空,明溪县夏阳乡紫云村张坊组130余户村民聚集到明溪县委、县政府门前,反映他们组集体所有的539万元山林补偿款被张达盛、张东生、杨九娣等少数人私分。
“林书记、颜县长,这500多万元的林权补偿款可是我们村民小组集体所有的,凭什么他们十几个人就私分了,这事县委、政府要不给个说法,我们就去北京告状。”
此后,张坊组村民为此多次到县委、县政府上访,并扬言要在十八大召开期间进京越级上访。
原来,紫云村张坊组村财务管理长期不规范,集体所有的林权补偿款均存在张达盛等人的个人账户里。6月初的一天,张达盛等十几名村民商量将这500多万元的集体林权补偿款私分,于是就发生了文章开头出现的一幕。
明溪县委书记林斌在村民信访件上批示“请法院陈颖院长妥善办理”。案件立案后,该院在金融部门的配合下,及时冻结划拨了部分被私分的补偿款。由于各方当事人对涉案补偿款各执一词,均认为自己所占份额多,在诉前集多方力量未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法院通过三次庭审,各方当事人连调解意愿都没有。但承办法官考虑到该案涉及的当事人众多,争议标的额达500多万元,如依据现行法律判决,不仅会引发不稳定因素,还可能因本案的判决结果导致紫云村历史遗留的林权纠纷的系列诉讼,不能收到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为此,该院林业审判庭不仅在庭审过程中做当事人的工作,而且还邀请县人大、县纪委、县政法委、县林业局工作人员在争议山场、镇政府等地方进行多次调解,通过开展法律释明、思想教育、提出分配方案等工作。最终未扣划到的部分私分补偿款也全部退出并参与统一分配。这一矛盾激化、可能越级进京访群体性事件在县委的领导、人大的监督以及各部门的支持配合下,得以圆满化解。
除此之外,该院还开展“司法为民林区行”活动,送法进林区、入林户,可以说,在这密布的森林里,总能看到法官们奔忙的踪影。也正是这些付出为和谐林区建设提供了有力的保障,2012年,该院林业法庭共受理各类涉林民商事案件53件,审结51件,结案标的额达100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