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谈对象:山东省日照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院长 林 芳
对话背景
近年来,道路交通事故纠纷案件激增,加剧了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面对难题,山东省日照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从“创新为民举措、加强社会管理”入手,通过与公安、司法、保险等五部门联合建立“联调速裁机制”,成立“联调速裁中心”,实现了“全方位、一站式”解纷,取得了“高、快、好、省”的多重办案效果,形成了多方共赢的良好局面。
六方联调
化解纠纷“一站式”
法周刊:你们建立“联调速裁机制”的初衷是什么?
林 芳:2009年5月,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市公安局联合发文,将交警支队下辖直属大队所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案件,全部划归我院审理。
2010年,我院受理道交事故案件达到了创纪录的993件,是2009年的近两倍。对于一个年均收案仅3000件左右的小法院来说,这样的增速无疑给了我们巨大的压力。
虽然法官们一直在加班加点地办案,但由于案件数量巨大,有些案件又存在等待伤残鉴定等中止办理情形,使法官很难做到统筹兼顾,致使一些案件无法及时办结。
既要保证办案质效,又要考虑法官的工作承受能力,我们不得不另辟蹊径。
2011年5月,我们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针对以往此类案件办理中存在的调解难、诉讼难、理赔难等诸多问题,积极联合公安、司法、保险等五个部门,共同建立起“联调速裁机制”。
通过成立“联调速裁中心”,我们将联调速裁与事故处理、损失鉴定、人民调解、法律援助、保险理赔等功能“合六为一”,消除了部门间责权重合、衔接不当、机制保障不足等诸多“瓶颈”制约,充分发挥各部门的工作特色与行业优势,实现了道路交通事故纠纷的“全方位、一站式”化解。
法周刊:实践中,“联调速裁中心”具体是怎样开展工作的?
林 芳:“联调速裁中心”设立在交警直属大队,与巡回法庭合署办公,由六方各出一名代表组成。
事故发生后,交警部门会在事故现场及时告知当事人提供涉及调处纠纷的相关证据,对可能构成伤残或涉及财产损失的,组织当事人及保险公司共同协商鉴定机构进行委托鉴定。
司法部门会积极为经济困难的受害人提供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组织也会及时安排有经验的人民调解员参与化解纠纷。
保险公司则利用联保网络查询车辆保险,在最短时间内向受害人赔付相应款项。
法院对重大疑难、存在不稳定因素的案件,在出警现场就介入调解,并进行诉讼风险提示,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联调速裁机制”解决纠纷。
目前,我们对在事故现场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当事人,会及时引导其到“联调速裁中心”接受调解处理。
2012年,“联调速裁中心”共调处道路交通事故纠纷286起,调解率达到了91.3%,案件涉诉数量同比下降了31个百分点,为当事人节约诉讼费用30余万元。
司法确认
打造维权“零成本”
法周刊:由于联调协议一般不具备法律强制力,你们是怎样保障联调协议效力的?
林 芳:以前,由于交警部门的调解不具有强制执行力,当事人事后反悔又到法院起诉,造成法院二次调解现象较多,不仅加深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也浪费了司法资源。
为避免“联调速裁中心”作出的联调协议流于形式,我们加强了对非诉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工作,将其作为确立非诉讼纠纷化解机制公信力的重要举措,与审判执行工作同步纳入审判流程管理和绩效考评体系,从而确保了司法确认书的法律效力和强制执行力。
法周刊: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办理程序复杂吗?
林 芳:我们对办理程序进行了最大限度简化。
当事人经“联调速裁中心”调解达成协议后,只需向巡回法庭提交确认申请和联调协议,法官即当场审查确认材料,第一时间作出司法确认决定,而且不向当事人收取一分钱。
截至目前,我们已对149件联调协议给予了司法确认,全部免费进行,使当事人真正实现了“零成本”维权。
速裁速执
兑现权益“不打折”
法周刊:对于调解不成进入诉讼、执行程序的案件,你们是如何处理的?
林 芳: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由于法官在联调阶段提前介入调解,对案情已有了详细深入的了解,因此,对于案情简单、责任分明的,我们积极采用简易程序审理,十日内予以裁决;对于案情疑难复杂、无法确定事故责任或存在不稳定因素的,引导当事人同意适用普通程序简化审,最长在一个月内裁决完毕。
对经司法确认或裁决后进入强制执行程序的案件,我们坚持优先立案、优先执行、优先兑现的“三优先”原则,指派经验丰富的执行法官,通过实施公开曝光、银行联查、强制拘留等执行措施,着力提升案件实际执结率。
2012年,我们通过速裁处理纠纷537起,平均办理期限仅为8.3天。我们还先后在网上对21名“老赖”进行了公开曝光,对13人实施了强制拘留,对1人以拒执罪追究了刑事责任。共兑现案件赔偿款470余万元,自动履行率达到96%以上,实现了“零错案、零信访、零投诉”的办案目标。
法周刊:“联调速裁机制”取得了明显成效,下一步,你们还有什么打算?
林 芳:建立“联调速裁机制”,是我们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一次有益尝试,曾先后4次得到市、区主要领导的肯定批示。
该机制运行后,取得了五个方面的效果:整合了社会资源,降低了解纷成本,实现了多方共赢;明确了责任分工,促进了优势互补,增强了工作合力;优化了流程衔接,理顺了机制保障,提升了办案质效;拓宽了审判思路,创新了社会管理,缓解了自身压力;化解了矛盾纠纷,维护了社会和谐,赢得了群众满意。
虽然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联调速裁机制”尚处于初步发展阶段,其优势还没有完全挖掘出来。特别是在涉案数量控制上,以及调解率、速裁率、实际执行率的提高上还没达到理想要求。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不断优化该机制运行流程,使其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同时,我们也将继续在法律框架内加强为民服务举措的探索和创新,使人民群众在认同法律、遵守法律的同时,更好地享受到法律服务带来的温暖与实惠。(孙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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