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武清第二法制教育基地揭牌仪式。
图为近日,武清法院法官深入田间地头办案。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把服务大局与审判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力求实现司法需求与法院工作的无缝对接,法官们进乡镇农村、深入学校社区、走访机关企业,以实际行动践行“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宗旨,拉近了法院与群众的距离,密切了法官与人民的感情,为促进区域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司法服务。
帮扶共建进村街 为群众解难题送温暖
2012年7月的一天,武清法院收到了一封诸葛小朋友寄来的感谢信,信中她动情地写着:“谢谢!谢谢爷爷对我做的一切,我会努力学习,当我遇到困难和挫折时,只要一想到您对我的支持与鼓励,我便会克服困难永远上进。”
诸葛小朋友是武清区徐官屯街某村一名一年级的小学生,她出生在一个不幸的家庭,还不记事时妈妈就离开了,爸爸患有智障,体弱多病的奶奶含辛茹苦地把她拉扯大,供她上学,家庭条件十分困难。前不久,武清法院的法官到徐官屯街走访调研时,得知该学生的家庭状况后,亲自登门慰问,并送上资助金。小诸葛非常感动,寄来了这封感谢信。
武清法院在强化司法职能的同时,不忘展现人文关怀。该院党组成员牵头成立了8个困难群众帮扶小组,与各村街建立对口帮扶点,走访基层党员群众,了解基层群众关心的难点、热点问题,深入基层办实事,解难题,为困难群众送去温暖。2011年底,帮扶组通过走访了解到,某村村民王某身有残疾,丧失劳动能力,其女儿正在上大学,全家仅靠其妻子蹬三轮维持生活,条件十分艰苦;另一居民陈某,因儿子患有残疾,其本人又刚刚出了车祸,生活陷入困境,导致陈某对生活失去了信心。为此,帮扶小组深入两名困难群众家中,询问他们生活和身体情况,在精神上给予安慰和鼓励的同时,送去米面油和慰问金。陈某感动得泪流满面,激动地说:“真是没想到法院领导来看我们,有这么多好心人帮忙,让我们看到了希望,我们没理由不好好活着。”
在为困难群众送去物质帮助的同时,该院还积极开展巡回法庭、法律义务咨询等活动。各业务庭变被动为主动,深入乡村街道,到农户家中或田间地头开庭审理案件,就地化解矛盾。各派出法庭到乡村集市开展义务法律咨询活动,发放法制宣传材料、现场解决纠纷。2012年,全院各庭共进村巡回审判、上门开庭8次,开展法律宣传16次,发放宣传材料3700余份,解答群众涉法问题290余件,极大地方便了群众诉讼。
法制教育进校园 保障青少年健康成长
2008年11月25日,武清法院第一个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在武清区雍阳中学揭牌。该法制教育基地由区法院少年审判庭与雍阳中学共同成立,定期开展不同形式法制教育活动,引导学生牢固树立学法、守法意识,做学法、守法的带头人。建立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是武清法院“法制教育进校园”系列活动中的一项举措,现在全区共有两处教育基地。
为了最大限度地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武清法院开展“法制进校园活动”,与区教育局达成法制共建协议,由学校聘请法官担任学校的法制副校长,协助学校加强对学生法制教育和管理,实现在校学生法制教育的零距离。
针对辖区中小学校的实际情况和学生特殊心理,围绕社会对青少年普遍关注的问题,结合典型案例举办法制教育、交通消防安全、青少年犯罪心理、沉迷网络危害、自我权益保护等专题讲座,对青少年进行法律启蒙,引导学生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改正不良嗜好,提高分辨是非的能力,养成守法习惯。很多学生都反映:“原来以为法律离我们很远,没想到其实就在我们身边。”2012年1至10月,该院共为辖区16所中小学校讲法制课22场次,受教育学生9000余人。
另外,该院还通过开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图片展览,举办学生模拟法庭,推进青少年犯罪的心理研究等,加大对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力度,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的发生。在该院的不懈努力下,全区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连续3年处于下降趋势,其中在校学生的犯罪人数由2010年的19人下降到2012年的5人,成效显著。
物业调解进社区 妥善化解群体性纠纷
由于撤村建居工作在城镇广泛开展,很大一部分农民搬入楼房,业主与物业公司因物业费收取以及供暖等问题产生较大分歧,大量此类纠纷诉讼到法院。武清法院位于城区的杨村法庭,每年都要受理和解决数百件供暖、物业费纠纷。为减少此类矛盾纠纷,该法庭专门在城区广厦里小区、和平里小区成立了“物业纠纷调解室”,提示物业公司规范化管理,指导居民依法维权。
“物业纠纷调解室”有三大特点:一是人员身份多样。除两名退休法官为固定调解员外,必要时,邀请街工委政法副书记、综治办主任、妇联主任协助调解。二是管辖区域广。该调解室管辖范围涉及广厦南里东区、西区、中区,广厦中里、西里、东里,雍馨花园等21个小区。三是调解方法灵活。凡涉及这21个小区的物业纠纷,当事人要求立案解决的,法庭告知物业公司到调解室先行调解,由专职联络员填表逐一进行登记后,交予调解员。调解员采取入户面调或电话调解的方式对业主开展思想工作。自2008年7月运行以来,该调解室已成功调处1630余起涉物业纠纷,有效改善了业主与物业公司的关系,也大幅缓解了法院的审判压力。
服务大局进乡镇
为社会稳定提供司法保障
“我们确定的法院工作定位是:发挥审判职能,服务全区大局,为建设新武清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在天津市武清区区委召开的乡镇党委领导专题汇报会上,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院长张林才掷地有声地说。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武清法院积极构建诉前服务网络。自2007年起,武清法院以13个基层人民法庭为依托,主动与辖区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建立联络,在全区村街、企业设立了42个“民事调解室”,由法官、综治干部和村干部担任调解员。2011年,该院与辖区各乡镇政府共建涉法涉诉联调平台,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继续保持与辖区司法所、派出所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密切合作。
在民事调解室和涉法涉诉联调平台机制下,各法庭积极配合辖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及时发现和掌握事关稳定的各类纠纷、难题等有关情况,提前介入、全程跟踪,提出有效的建议和对策。同时,法院还为重点工程开通“绿色通道”,做到“第一时间立案、第一时间审理、第一时间结案、第一时间执行”,对因征地、拆迁产生的纠纷及时提供法律帮助,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法律宣传和矛盾疏导工作,动员多方力量加大调解力度,有效化解纠纷,保证重点工程和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保证辖区社会的和谐稳定。2009年,天津市汽车产业园建设工程需要在武清区梅厂镇征地5600亩,涉及8个村街,法院主动全程参与征地及资金分配工作,耐心细致的向群众宣讲法律政策,诉讼外调解资金分配纠纷160余件,接待来访400余人次,保障了征地工作的顺利实施。同年,中华地毯园建设、104国道拓宽改造排除妨碍案,以及撤村建居和新农村建设中,该院运用诉前服务网络将大量的民事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得到了辖区领导的肯定。
建言献策进企业
为区域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2012年6月,武清法院院长张林才带队走访了武清开发区几家企业,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状况,答疑解惑,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并就规范企业合同文本,做好风险预测等提出建议,受到企业的欢迎。一名企业负责人紧紧握着张林才的手说:“法院的送法活动,帮助我们解决了生产经营中遇到的与法律相关的困难和问题,更加坚定了我们把企业做大、做强的信心,希望法院更多地对我们进行指导和帮助,使我们企业能够平稳健康发展。”
武清区地处京津之间,交通便利,经济发达,辖区共有一个国家级经济开发区和四个特色产业园区,吸纳大小企业数千家,其中有数百家外资企业。自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开始以来,为了打造良好的投资环境,服务企业发展,维护辖区经济健康发展,武清法院开展了“法律帮扶进企业”活动,从各业务庭抽调骨干,成立帮扶企业工作小组,深入企业进行走访调研,有针对性提供法律服务。
工作组在走访时发现,一些中小企业普遍存在经营模式粗放、管理模式单一的情况,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致使经营风险高,员工积极性低,企业效益极其低下。对此,工作组与企业管理人员一起,围绕合同文本、内部管理、监督制约、财务制度等方面存在的缺陷和不足,研究探讨,提出有利于企业长远发展的意见,帮助企业制定出科学、严谨的管理制度,降低企业经营风险。同时,工作组还深入生产车间查看员工工作环境和安全生产情况,面对面地为工人宣讲法律知识,解决法律疑问,就进一步完善安全措施,提高员工福利待遇,从思想意识上树立员工以厂为家思想,确保安全生产以及劳动者权益保护等方面提出建议。
自帮扶小组成立以来,武清法院每年都深入走访企业上百家,及时发现问题,诉前化解纠纷,挽回经济损失近亿元,为企业提供了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有力地推动了辖区经济的腾飞。
法制宣传进机关
推进行政与司法良性互动
“法官们的讲解接近工作实际,可操作性强,解决了很多实际问题,对今后的工作帮助很大,希望今后法官们经常走进机关,相互沟通,给我们提出更多更好的建议。”在刚刚结束的武清区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会上,一名行政执法人员这样说。
为了进一步健全武清区行政执法与行政审判良性互动交流机制,共同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武清区政府法制办公室精心组织全区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公共法律知识培训。武清法院执行庭的法官们应邀授课,进行《行政复议法》、《行政强制法》及《行政执法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并现场答疑指导,受到行政执法人员的热烈欢迎。全区1450余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了培训,与会人员一致反映,通过培训,大家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
近年来,为及时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提高行政执法和行政审判水平,武清法院行政庭从源头入手,主动送法上门,为行政机关执法人员授课,指导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并与各行政执法机关开展座谈,就行政执法中的诸多问题进行沟通与探讨,化解官民矛盾,避免和减少了行政争议,加强了法院与各行政机关的相互沟通,增进了彼此的理解,有效地降低了行政案件的发案率。
2009年9月,为了进一步加强行政机关与人民法院之间的沟通与联系,武清区人民政府和武清法院共同协商,确立了行政执法与行政审判联席会议制度,以区政府、法院和行政执法单位为组成成员,并邀请区人大、区政协、区纪委、区检察院相关人员列席会议。会议以不定期召开的方式,针对不同阶段行政诉讼和非诉行政执行案件中的问题,及时通报立案信息和重点案件情况,邀请行政执法人员旁听庭审,探讨有关法律、法规的理解和适用,以及实践操作等问题,探讨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总结新经验、新思路、新方法。3年多来,武清法院组织召开劳动、房管、土地、规划、工商、税务、公安、综合执法等专题研讨会、培训会80余次,促进解决了一批相关实际问题,为建立法院与行政机关的良性互动机制、规范行政执法、促进依法行政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得到了当地党委政府的认可。(记者 祖先海 通讯员 于元植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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