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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人大代表:广东应率先完善个人信用体系

2013-02-19 08:58:28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法制日报 

  信用缺失已成当前社会一大问题广东省人大代表建议

  广东应率先完善个人信用体系

  “个人信用的缺失已成为制约国民经济健康发展的一个重大社会问题。”广东人大代表张国芳近日在《关于广东率先完善个人信用体系的建议》中称,广东作为我国商品经济最为发达的省份之一,个人信用信息体系建设却相对滞后,应在全国率先建设完善个人信用体系。

  张国芳表示,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对建立公平正义的市场竞争体系的要求会越来越高。个人信用信息体系的建立,最大的好处在于能减少交易双方因互不信任而额外增加的交易成本。

  “我国现在只对个人部分资料(身份证、毕业证、社保卡、出入境证)等作了记录。”张国芳说,目前政府各个职能部门对个人信用信息的管理缺乏信息沟通和统一。公安部门有犯罪记录、银行有不良信用信贷记录、工商部门有不良行为企业记录管理系统、地区出入境检验检疫不良记录企业监督管理办法、税务部门对偷税漏税有不良记录机制、公安交通部门有不良驾驶降级机制等等。但由于没有一个互联网体系平台供查询,不能联动,容易给不法行为以可乘之机。

  张国芳认为,利用现有的各部门资源,实现各部门所掌握的信息在一定范围内共享,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向社会公众提供信息评价服务,在广东打造全省范围内个人信用综合查询平台,是目前完善个人信用体系的首要工作。

  为此,张国芳建议,根据我国的居民身份证号码的唯一性和终身性等特点,将其作为认证的识别码,集中管理这些个人信用信息。可通过国家部门工作人员和律师凭证查询,从而帮助他人在交往中合理判断对方的信用情况,保证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保证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的建设,将起到重要的作用。

  张国芳在建议中提出,完善的个人信用信息体系,应体现在个人生活及工作中所涉及各个方面,内容包括:个人基本资料、公司及个人纳税记录、信用记录(信贷抵押担保)、社保资料、违法违纪记录、出入境记录、金融证券、保险,以及交通肇事和安全生产规章执行等方面。此外,还应增加个人不诚实行为档案(如失信、被处罚、逃税、恶意欠费、欠工人薪金等不良记录)的信息项目,并根据其发生不良记录的次数,影响地区、行业、领域的特点和实际,制定对应的分级标准,将个人行为信息匹配相应级别予以记录。

  “由于个人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及其管理,是个庞大的系统工程,涉及的行业机构、部门、企业众多,因此必须以立法方式予以明确。因此,应由广东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按相应的立法权限,制定、颁布和实行有关地方性法规,让个人信用信息体系走上法律化、制度化轨道。”张国芳说。(见习记者章宁旦)

[责任编辑:朱诗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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