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推进人民法院工作再上新水平
党的十八大作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对人民法院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依法公正对待人民群众的诉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我院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必须坚持从实际出发,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进一步端正司法理念,规范司法行为,保障司法公正,为加快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实现天津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1 坚持政治建院,始终保持人民法院正确方向
人民法院依法履行职能作用,必须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为民司法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把人民满意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最高标准,千方百计地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一要坚持不懈抓好思想政治教育。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为首要政治任务,教育广大干警深刻领会党的十八大提出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用党的十八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更加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满怀信心为全面建成小康、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而奋斗。不断深化保持党的纯洁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人民法院人民性等专题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干警进一步明确“为谁司法、为谁服务”,始终保持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扎实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巩固我院“杜绝衙门作风,崇尚司法文明”、“消除当事人合理怀疑,提高司法公信力”大讨论成果,引导广大干警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情厚谊,积极履行法定职责,切实做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二要充分发挥法院文化引领作用。深入开展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法院活动,引导广大干警学以立德、学以增智、学以创业,营造重视学习、崇尚学习、善于学习、学以致用的氛围。大力弘扬爱党为民、尚法厚德、务实创新的法院精神,引导干警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崇高的职业道德,不断增强人民法院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充分发挥内外网站、文化专栏、报纸刊物等宣传阵地的作用,及时总结推广各部门经验做法和干警先进事迹,增强干警的自豪观和荣誉观。以《海河之畔司法情》系列丛书为载体,鼓励干警动笔写自己和身边人身边事,多角度展现我院公正廉洁为民的良好司法形象,让人民群众了解法院、崇尚法律。适时举办读书演讲和文体比赛,引导广大干警交流学习和工作体会,陶冶思想情操,提升精神气质,始终保持乐观的态度和强健的体魄,以昂扬的精神状态投入到实际工作之中。
三要不断强化党的组织建设功能。按照“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的工作思路,持之以恒抓好院党组、机关党委和党支部建设,充分发挥院党组核心领导作用、机关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警的先锋模范作用。严格落实党组和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确保决策科学、领导有力。抓好院机关党委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机关党委的组织引导和桥梁纽带作用,努力把院党组的决策要求落到实处。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切实加强对党员干警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广泛深入地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引导党员干警立足本职,扎实工作,积极进取,奋发有为,争当审判能手、调解标兵、执行先锋、工作模范,为圆满完成院党组的奋斗目标贡献力量。
2 忠实履行职能,圆满完成各项审判执行任务
执法办案是人民法院的第一要务。必须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布局,按照中央对天津的定位和习近平总书记“四个进一步”的要求,优质公正高效地审理好各类案件,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
一要服务经济发展大局。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市委十届二次全会部署,围绕建设国际港口城市、北方经济中心、生态宜居城市,深入滨海新区了解经济社会发展动态、存在问题和司法需求,及时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适时召开大型企业、金融单位领导干部座谈会,深入辖区党委、政府、政法委、法院开展调研,不断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发挥好司法的能动作用。加强对涉及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的重点案件的督查督办,对涉及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深化企业改革、重点建设工程等案件,开辟绿色通道,做到快立、快审、快结。严格审理浪费资源、破坏耕地、污染环境等案件,保障“美丽天津”建设。加强对基层法院工作的指导监督,抓住滨海新区开发开放中的疑难和共性问题,选取典型案例进行研究和示范,统一裁判尺度,提高案件质量。采取上门服务的办法,及时为企业提出司法建议,帮助企业依法经营,有效防范经营风险,提升市场竞争能力。
二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审判政策,严厉打击毒品犯罪、暴力犯罪、黑社会性质犯罪和在改革发展中发生的贪污、受贿等职务犯罪,以及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犯罪,维护社会秩序,保障社会稳定。加大对企业司法服务的力度,加强诉讼指导和风险评估,慎用强制措施,拓宽担保方式,积极妥善地处理企业间的债务纠纷。加大破产案件的审理力度,规范执行清算程序,依法支持优势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控股等方式发展壮大。做好行政审判工作,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发挥司法手段在维护经济社会管理秩序方面的重要作用。加大执行工作力度,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加强信访工作流程管理,通过调解、协调、和解等多种手段,力争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推进平安天津、法治天津建设。
三要保障改善民计民生。要积极回应人民群众过上更好生活的新期待,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司法不公、诉讼难、执行难等问题,确保人民群众在平安和谐中享受幸福生活。依法审理好涉及民心工程的案件,积极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认真审理涉及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土地管理制度和农村社会服务制度等案件,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认真审理涉及民生的工资、工伤、医疗、赡养、涉及农民工权益保护、破产企业职工利益等重点案件,积极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努力实现劳资双方利益平衡。积极保护弱势群体利益,落实司法救助措施,对困难群众实行缓、减、免交诉讼费,让生活困难的群众打得起官司。
四要努力实现公平正义。坚持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不断强化“铁案、和谐案、精品案”意识,用每一起案件的公正审判和执行积累司法公信力,达到息诉服判、定分止争、案结事了的目的。要大力推行合议庭随机组成模式,着力解决合而不议问题,最大限度消除不公正审判的因素。要以庭审活动和裁判文书“两评查”工作为抓手,加强庭审规范化建设,提高裁判文书质量。要严格落实司法公开各项举措,注重发挥人民陪审员作用,推动裁判文书上网公布工作,向社会发布审判白皮书,以民主促公正,以公开促公信。要强化当庭宣判和辨法析理工作,及时向当事人释明事实认定、证据采信、裁判理由和法律适用等问题,使当事人做到赢得明白,败得服气。
3 完善工作机制,切实保证依法公正行使职权
近几年来,我院探索和建立了微机自动分案、合议共同责任、发改案件反馈、内部层级监督、涉诉财产网上拍卖、异地司法鉴定、减刑假释听证、案件审理调控、案件评查倒查、公正办案激励十项工作机制,为推动我院审判工作科学发展提供了保证。这些机制要在司法实践中不断完善,使机制建设更加有利于维护司法公正、实现裁判的高质量高效率。
一要强化诉讼服务功能。适应人民群众不断发展变化的司法需求,进一步提升诉讼服务功能,从诉讼引导、法律咨询、信访接待、案件受理、法官联络、诉讼材料收转、案卷调阅查询、庭审管理、判前说理、判后释法等多个方面,实现“一站式”诉讼服务,形成贯穿诉前、诉中、诉后的全方位服务体系。开辟群众联系法院、联系法官的“绿色通道”,从根本上解决群众关心的法官难寻、诉讼无门等问题,做到进门有人引导,找人有人联络,诉讼风险有人提示,递交材料有人收转,查询信息有人帮助,约见领导有人安排。更好地发挥诉讼服务的窗口作用,不断完善诉讼服务指南,实现案件信息查询电子化。加强对弱势群体的诉讼指导,把人文关怀体现到诉讼活动当中。
二要确保信访工作质量。以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为契机,引导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在法治轨道内解决,把符合条件的涉法涉诉信访引入司法程序,做到依法维护公正结论、依法纠正错误裁判,保护合法上访、制止违法闹访,努力实现维护司法权威与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统一。注重从源头上化解信访难题,加强对上访苗头的排查,加大说服教育工作力度,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进一步提高裁判质量和效率,以公正树立权威,以公平赢得公信,从根本上减少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发生。加大调撤工作力度,发挥审判庭第一道防线的作用,有效遏制新的信访案件的发生。加强和改进再审立案审查工作,推进审查听证合议制度,畅通群众告状、申诉、反映社情民意的渠道,让当事人相信只要依法律按程序,正义就能得到伸张。
三要加大案件调解力度。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明确调解责任,强化调解意识,提高调解能力。对当前形势下发生的劳资、债务、合同等纠纷,既要考虑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又要关注企业的生存与发展,尽可能运用调解、协调、和解方式来处理,把调解贯穿于立案、保全、审理、宣判、执行等各个环节。对当事人分歧较大以及涉及银行、保险等单位的案件,要加强内外调解联动,及时与基层法院、当事人主管部门、上级领导机关进行联络沟通,帮助当事人解开思想疙瘩,实现案结事了。
四要提升执行到位率。继续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建立清理执行积案联席会议,对执行积案进行“会诊”,摸清底数,建立台账。采取“五定一包”方式,即定承办人、定执行期限、定执行措施、定督办领导、定目标责任和重点案件领导包办,形成清理执行积案的合力。采取委托调查、悬赏举报、审计执行、财产监管措施,摸清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有针对性采取措施。坚持“放水养鱼”,通过债权入股、债权转移、分期兑现、争取案外人支持等方法,不断提高执行效率,力戒简单从事,慎用强制措施,防止激化矛盾。通过实行执行日志、执行通告和执行通报制度,强化执行管理监督,杜绝执行违规现象。积极争取当地党委、人大和政法委的支持,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的协作,最大限度地实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4 注重强基固本,坚持不懈抓好干警队伍建设
干警是人民法院的主体,担负着维护司法权威、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重要责任。要按照忠诚可靠、执法为民、务实进取、公正廉洁的要求,全面加强法院队伍建设,为建设“廉洁法院、公信法院、文明法院”奠定组织基础。
一要加强司法能力建设。着眼提高广大干警把握大局、适用法律、化解矛盾、沟通民意、做好群众工作、引导舆论导向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以实施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为契机,在组织参加上级法院培训的同时,充分利用我院自身条件,采取集中培训、以会代训等多种形式,扎实开展法学理论和业务技能培训,举办经济形势、国情社情、精细化管理专题讲座。采取竞争上岗、岗位交流、挂职锻炼等方法,抓好中层领导班子建设,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决策水平和管理能力。注重青年干警的培养锻炼,通过建立“一对一”帮带机制、组织开展学术研讨、让青年干警参与庭审,促进青年干警成长成才。采取统一部署、分类培训的办法,抓好各部门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抓好人力资源优化配置,在人员分配上向审判一线倾斜,努力化解案多人少的矛盾。
二要加强司法作风建设。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着力培养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职业精神和审判作风。要大力推进调查研究工作,引导广大干警积极研究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的新情况,解决司法活动中遇到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要深入学习贯彻《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法官行为规范》和《人民法院文明用语基本规范》,坚持文明司法,注意工作方法,切实把人民法官为人民的要求落实到司法活动的各个环节,树立亲民、爱民、护民、利民的良好形象。要严肃查处少数干警在工作作风上存在的问题,提高办案效率,节约诉讼成本,减少当事人诉累。进一步增强同人民群众的情感和联系,教育干警把老百姓的事情当作自己的事情,切实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设身处地为当事人排忧解难。
三要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旗帜鲜明地反对司法腐败现象,坚持不懈开展司法廉洁教育,努力提高全院干警抵御各种侵蚀的能力。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要求,以落实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十项机制为重点,进一步完善反腐倡廉工作机制,明确各级各部门的责任,落实责任分解、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按照最高法院“五个严禁”规定和我院“六个一律”廉政警示,加大对权力的监督力度,特别是加强对审判、执行、干部工作和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的监督。加大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注意从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中发现和防止违法违纪苗头,严肃查处司法各个环节中的违法违纪现象和不作为问题,确保审判权、执行权公正高效干净行使。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姚奎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