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2月8日,在天瑞集团禹州水泥有限公司浅井分公司(以下称:水泥公司)会议室里,当最后一位农民工王建松兴奋地从工作人员手中领到自己的工资时,浅井镇党委书记王丰、镇长崔国战终于长舒了一口气。
事情还得从头说起。2013年2月4日,禹州市浅井镇党委、政府从市劳动部门得到消息,镇辖区水泥公司从事建筑工程的140位(其中120人为商丘人)农民工,因拿不到工资无法回家过年。得知此事后,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迅速成立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人大主席任副组长的工作组,抽调司法所、派出所等得力人员展开工作。通过调查得知:水泥公司与一家建筑公司签订施工合同,建筑公司又将工程转包给工头汤某,合同约定,根据工程进度,分期支付工程款,最后经验收、决算结束支付所有工程款。
不巧的是,春节临近,农民工需要回家过年,但按照规定,工程未经验收、决算,水泥公司不支付工程款。而包工头汤某又拿不出一分钱发给工人,辛辛苦苦劳动一年的农民工,因拿不到工钱回家与亲人团聚,急得不得了。“一定要尽最大努力,保证所有农民工按时回家过年”,镇党委书记王丰坚定地对工作组成员说。
接下来,工作组人员放弃休息时间,积极与市劳动部门沟通,与水泥公司协调,水泥公司按特事特办原则,答应先予支付工程款17万元发给农民工。正当工作组本以为可以松口气的时候,又出现了新的情况:因包工头汤某的疏忽,就在协商如何组织发钱的关键之时,又冒出了30名未领工资的农民工,他们情绪激动,在水泥公司门口大吵大闹。面对复杂局面,工作组沉着应对,他们同人社局人员一道,一边不厌其烦地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稳定农民工情绪;一边积极与水泥公司协商,争取主动。
经过不懈努力,2013年2月7日晚,水泥公司最终答应支付总工程款的30%,共40万元,按比例兑付170名工人工资。
为了保证工资款能够安全稳妥发放,2月8日,镇政府主要领导现场指挥,司法所、派出所、劳保所等人员全力协助,水泥公司人员积极配合,劳动监察大队周密实施,确保了40万元工资款一分不差地发到欠薪农民工手里。
当最后一名农民工领到钱、激动地对在场工作人员连声说谢谢时,连续奋战了3天3夜、疲惫不堪的劳动监察大队的队员们和所有工作人员脸上露出了会心的笑容。(王少柯 党晓峰 张昆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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