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总局日前印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法治工商建设评价指标体系》,要求各级工商机关增强加快推进法治工商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研究制定配套制度,提升法治工商建设效能。
《指标体系》明确了当前法治工商建设各个方面的目标。各级工商机关可以对照《指标体系》确定相应的评价程序、评价方式等,既可以对本机关法治工商建设情况开展自查自评,也可以对下级工商机关法治工商建设情况作出评价;既可以由上级工商机关主动部署对下级工商机关的评价工作,也可以由下级工商机关主动申报,由上级工商机关按照《指标体系》的目标实施验收工作。
《指标体系》以省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为基本评价对象,共设置8项一级指标,25项二级指标,79项三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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