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4日,农历大年初五,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宋泓江在单位值班期间突发疾病,经送医院抢救无效不幸去世,年仅37岁。
宋泓江从警18年来一直工作在基层,在平凡的岗位上兢兢业业,始终以一名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忠实地履行了一名人民警察的神圣职责。参加公安工作以来,宋泓江先后荣立集体个人三等功2次,多次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工作者。昌吉市公安局党委对宋泓江英年早逝、因公殉职表示深切哀悼,并充分肯定了他在工作中做出的贡献。
记者 兰泽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