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全国各地公安机关全力以赴投入安保工作,广大民警坚守岗位、连续奋战,全力维护节日期间社会治安秩序,确保群众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春节。
吉林
春节期间,吉林省各级公安机关超前部署,科学布警,全力落实各项安保工作举措,有力维护了全省社会治安大局稳定。
春节期间,全省公安机关每天均有50%以上警力在岗执勤,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各级公安机关加大社会面巡逻防控力度,提高见警率,确保社会治安稳定。各级公安刑侦部门深入组织“打盗抢保民安”和“追逃”专项行动,最大限度地消除社会治安隐患。公安警务督察部门还组成4个暗访组,对全省9个市、州和长白山公安局开展交叉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安保措施落实到位。
黑龙江
春节期间,黑龙江省公安机关在重点部位投入警力开展防范工作,为全省人民欢度春节营造安宁祥和的环境。
黑龙江各地组织警力24小时对城区人员密集地区和治安复杂地区进行重点布控,严防各种治安事故及火灾事故。公安交管部门强化交通管理,实行无缝隙巡逻;经侦部门严厉打击诈骗犯罪、食品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与银行、通信等部门建立联动防范机制;治安管理部门严打盗窃犯罪,组织精干警力开展反扒专项行动;基层派出所织密巡逻防控网,对城区人员密集地区和治安复杂地区进行重点布控;消防部门坚决遏制重特大和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
江苏
春节期间,江苏公安机关全面实施社会面治安一级巡防,每天投入3万名以上警力加强社会治安防范,确保全省没有发生有影响的案事件和重大交通事故、火灾事故,城乡社会稳定、治安秩序良好,广大群众度过了一个平安祥和的新春佳节。
全省公安机关深入开展“冬季治安整治”、“打盗抢保民安”、“扫毒害保平安”和“打击食品犯罪保卫餐桌安全”等一系列治安专项整治行动,全力维护社会平安稳定。各地公安机关全面实施社会面治安一级巡防,着力增强群众安全感。公安交管部门及时发布道路通行、交通事故等提示信息,强化重点线路、交通节点的车辆疏导分流。消防部门开展“除火患保平安冬春专项行动”,确保了火灾形势平稳。
安徽
春节期间,安徽公安机关按照公安部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全力开展各项安全保卫工作,全省治安秩序良好,未发生重大交通和火灾事故,治安形势总体平稳。
节日期间,安徽5万余名公安民警坚守岗位,强化执勤备勤和安全检查,全面加强文体娱乐活动安全保卫工作,积极组织对治安复杂地区、旅游景点、公共娱乐场所、单位内部的治安巡逻防控,圆满完成了春节安保任务。全省各级公安交警部门联合路政等部门,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全省高速公路和国省道畅通。黄山、九华山等旅游景区公安机关认真制定安保方案,落实各项措施,各大景区治安、交通秩序良好。
福建
春节期间,福建公安机关着力抓好治安巡查、春运安保、消防监督、烟花爆竹监管等工作,圆满完成了各项春节安保任务。据统计,全省未发生严重暴力犯罪案件、重大火灾事故和安全生产事故。全省道路畅通有序,旅游景区秩序井然,各项群众性活动顺利举行,社会治安状况总体良好。
福建各级公安机关认真开展“打盗抢保民安”专项行动,有效维护辖区和谐稳定。加大治安巡逻防范,有效确保社会面治安秩序良好。全省治安、交巡、消防等部门深入开展道路交通、消防安全和危险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扎实做好春节民俗活动安全保卫工作,有效杜绝发生群死群伤的交通、火灾和人员踩踏等事故,全力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河南
春节期间,河南省各级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忠诚履职,扎实工作,确保了全省社会治安大局持续平稳,没有发生造成重大影响的案事件,没有发生重大道路交通、火灾和治安灾害事故,广大群众在平安祥和的环境中欢度新春佳节。
节日期间,河南省公安厅派出6个督察组,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督察部门上下联动,重点对各地节日期间安保工作措施落实、“五条禁令”执行情况、值班备勤等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各地公安机关进一步加强社会面管控和打防刑事犯罪工作,集中抓捕网上在逃人员和现行违法犯罪人员。同时,严格落实烟花爆竹生产、销售、运输、使用环节安全管理制度,强力推进春节期间“清剿火患”战役。全省交警部门共出动警力2.58万余人次,全力保障春运期间道路安全畅通。
湖南
春节期间,湖南省上万名公安民警坚守岗位,加强巡逻防控,确保了全省治安大局平稳,全省道路交通秩序良好,未发生重特大火灾和恶性案件。
湖南省各级公安机关多警种配合,全面加强街面巡逻和治安防控,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每天值班和巡逻的警力上万人次,出动车辆5000余辆次。节日期间共接受群众报警900余次,为群众排忧解难1100余次。同时,该省公安机关结合“除火患、保平安”冬春专项行动,以公众聚集场所燃放烟花爆竹为重点,集中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强化社会火灾防控力度,确保了全省未发生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重大火灾事故。
海南
春节期间,海南省社会稳定,治安秩序良好,未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和恶性刑事案件,未发生重大治安事件和治安灾害事故。
春节期间是海南旅游旺季,为确保中外游客的人身财产安全,海南省公安厅提前谋划部署,领导靠前指挥,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各地公安机关保证三分之二以上的警力在岗,加强治安巡逻防控工作,深入开展“扫毒害保平安”等专项行动,有效震慑违法犯罪。省厅刑侦、治安、交管等部门分别派出工作组,深入重点市县检查督导,确保了旅游景区、交通要道和重点部位的安全。
贵州
春节期间,贵州省公安机关切实加强社会治安巡逻和防范工作,全省社会治安总体平稳,未发生影响较大的刑事、治安案件及重大恶性交通事故和火灾事故,广大群众度过了一个平安祥和的节日。
节日期间,全省深入开展区域性治安专项整治“雷霆行动”,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29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50余名;交警部门出动警力4万余人次,查验车辆2.8万余辆,查纠交通违法行为1.4万余起;治安部门切实加强对枪支弹药、烟花爆竹、剧毒物品等的安全检查工作,及时发现整改安全隐患80余处,杜绝了各种涉爆涉枪案件和爆炸事故的发生;消防部队积极开展抢险救援工作,出动警力1800余人,营救被困人员20名,疏散被困人员1100余名,抢救物资价值828万余元。
陕西
春节期间,陕西省社会治安总体平稳,全省没有发生重特大刑事、治安案件,没有发生造成群死群伤和重大财产损失的交通、火灾等安全事故,人民群众在平安祥和的氛围中欢度佳节。
全省各级公安交警部门从1月16日开始,在高速公路服务区、主线站设立临时交通安全检查服务站,对7座以上客车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逢车必查。公安消防部门在春节期间对重点场所开展“零点夜查”活动,清剿火灾隐患。各级治安部门加大对烟花爆竹生产、运输、燃放等环节的安全监管力度,对违法违规的一律严格查处。全省公安机关相继开展了针对严重暴力犯罪、“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和涉毒犯罪的三大专项行动,并加强对公共场所的治安巡逻力度,提升社会治安管理效能。
甘肃
春节期间,甘肃公安机关全警动员、精心组织,加大对社会面的治安巡逻防控,全省社会治安形势平稳有序。
节日期间,甘肃各地公安机关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制度,增派警力加强治安巡逻防控,形成多警种、多层次、全天候治安防控态势,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交警部门严格落实省际执勤点24小时勤务制度,加大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打击处罚力度,及时疏导交通拥堵,快速处理交通事故;消防部门派出消防车辆和执勤官兵,采取在重点场所、重点部位定点监护与站外流动执勤相结合的办法,开展流动巡逻,确保了消防安全。
宁夏
春节期间,宁夏回族自治区各级公安机关强化社会治安巡逻防控,加强重大庆祝活动安全管理,全区社会治安秩序平稳,未发生重大刑事、治安案事件和交通、火灾事故。确保了全区人民在安全、喜庆、祥和的气氛中欢度新春佳节。
除夕至正月初六期间,全区各级公安机关加强值班备勤,广大值班执勤民警坚守岗位。针对节前全国重特大交通事故多发的严峻形势,公安交管部门及时调整工作重点,严查违法违规车辆及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超速、超员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公安消防部门加大对商场、宾馆等重点场所的消防检查力度,把烟花爆竹监管作为重中之重,同时全力做好灭火救援工作。
(记者 张涤非、李吉胜、冯锐、朱琨、赵家新、关清、郑明、夏吉春、胡立强、宋洪涛、陈炜森、周文学、陈磊、陈志刚、吕东/通讯员 童静 郭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