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切实改进工作作风的七条规定》,切实改进工作作风,规范司法行为。
《规定》主要包括:加强立案信访窗口、诉讼服务中心等窗口建设,实施裁判文书上网、庭审网络直播和法庭开放日制度。落实院、庭长办案制度,强化裁判文书的说理说法。精简会议和简报,完善院领导下基层调研机制,严控公务支出,规范各类考核评比,坚持廉洁自律,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培养干警健康向上的生活情趣等内容。
据了解,青岛中院同时向社会公布了工作作风公开监督电话、电子信箱、短信平台等三条监督热线。市民或当事人如果对青岛法院工作作风有意见或建议,可以通过“三公开”监督热线反映:青岛中院院长公开电话 0532-83098111,公开电子信箱 qdzy@chinacourt.org ,公开短信平台15065329111。(曾宪权 时满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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