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本清源或者方枘圆凿——制定政策应考虑名分和逻辑
子路曰:“卫君待子而为政,子将奚先?”子曰:“必也正名乎。”子路曰:“有是哉,子之迂也。奚其正?”子曰:“野哉由也。君子于其所不知,盖阙如也。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事不成则礼乐不兴,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故君子名之必可言也,言之必可行也。君子于其言,无所苟而已矣。”
周游列国过程中,孔子不是没有当官的机会,但当官与自己的政治主张产生矛盾时,他宁可不当这官。上述言论,应该是发生在孔子和子路做私人讨论的场合,从子路提问的口气似乎便可判断为一种假设。既为私下研讨,当可畅所欲言言无不尽,故此有人说孔子在这里仅仅是针对或影射卫国立太子或国君的政治行动的一种具体见解,这种主张不尽全面。正名——这应该也是孔子主要的政治纲领。
名分是中国古代政治和学术上的大问题。当社会上出现新事物时,首先它是在现实生活中寻求自己的立足点,然后必然向理论、法律及意识形态方面寻求突破。当新生事物披着旧外衣的情况长期存在,就必然引起社会成员的思想波动、行为紊乱和利益冲突。为此,要想从根本上实现和谐稳定,就必须给予那些势不可挡的新事物以相应的名分,这就是常说的正本清源、定分止争。只有定分,才能解纷。这个责任,仅仅靠我们现在意义上的法官是无法承担和实现的。
同时还有逻辑。相对于专门研究名实关系的惠施公孙龙等名家来说,孔子这位儒家祖师爷的逻辑水平着实差了点。虽然从形式上看起来井井有条、头头是道,但品读再三,实在找不到他这句顺口溜中的逻辑关系。没逻辑就没逻辑吧,反正这是漫谈,又不是办案。就此打住,记住法官也好,君子也罢,不要随便信口开河就行了。
(作者 郑春笋 高振礼 单位: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法制日报:织密法网,关住“官跑跑”
·法制日报评论员:反浪费更是持久战
·法制日报评论员:艰苦奋斗的美德不能丢
·第十届全国法制宣传大赛落幕
·“法制大礼”情暖“铁骑大军” 藤县法院深入春运第一线服务返乡农民工
·法制日报评论员:反浪费要破除运动式思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