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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春节临时工待遇不“临时”叫好

2013-02-16 09:15:09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法制日报 

    记者在今年“新春走基层”过程中发现,今年春节期间,湖北省鄂州市的不少餐饮娱乐场所大多雇请临时工,来解决节日期间的用工需求。

    长期以来,“临时工”这个称谓对应的是同工不同酬、劳动权益难以保障。但是,记者走访了解到,鄂州市春节期间的临时工,大多都受到了劳动法律的保护。

    刘希(化名)是湖北省武汉市一所高校的学生,今年寒假放假期间,为了给经济拮据的家庭帮上忙,他应聘到老家鄂州市的一家KTV茶餐厅当服务生。

    记者了解到,在刘希工作的茶餐厅,今年春节期间共聘请了20多名临时工。这个数量,相对于其他一些餐饮娱乐场所来说,还是比较少的。

    餐饮娱乐场所为何在春节期间大量聘请临时工?

    刘希说,今年春节期间,有不少人都到餐饮娱乐场所当临时工,因为不少服务员都回家过年了,一般得到正月十五之后才能上班。但是春节期间,这些地方的生意还很不错,这些老板只能请临时工来撑一段时间。

    “上班一个月,工作时间是早、中、晚三班倒,没有休息日。”刘希告诉记者,他这一个月能拿1300元工资,“月工资只不过比正式员工少100元,春节法定节假日还有3倍工资。最主要的是,老板跟我们签了劳动合同。”

    “能够签劳动合同,是我应聘之前没有想到的。”刘希说,在求职之初,他曾以为这些场所春节期间聘请临时工,是为了规避劳动法等法律法规对节日期间工资的规定,但听说要签合同时,才发现临时工的权益也得到了保障。

    记者发现,刘希的临时工待遇并非个例。即便是在春节期间这样用人成本比较高的时期,一些用人单位仍能较好地遵守劳动法律的规范,切实保障劳动者,哪怕是临时工的合法权益。这种现象的出现,一方面与相关的普法宣传有关,一方面也与劳动保障部门的监察力度不无关系。但最重要的,是依法用工已经逐渐成为经营者的一种常态思维。

    记者认为,这种临时工的劳动权益得到保障的势头,从某种程度而言,也是我国法治建设的一个缩影。建设法治中国,不能仅仅依靠庙堂之上的决策与规划,更需要社会每个参与者都能形成法治理念,依法经营、依法生产、依法管理。保证法治从书面走向行动,需要进一步加大普法宣传力度,需要相关部门加强执法检查,更需要每个人从自身的每一个行为做起。(记者 余飞)

[责任编辑:闫天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