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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去年立改废地方性法规37件

2013-02-08 09:11:24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法制日报 

    记者近日从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中获悉,2012年,湖南省人大常委会立、改、废地方性法规37件;省十一届人大六次会议期间收到的1040件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已全部办理完毕并答复代表。2013年,湖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将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布局,加快推进法治湖南建设,大力推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着力督促解决民生问题,全面提高履职能力。

    报告指出,湖南省十一届人大六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4件议案,有关专门委员会认真研究、审议,提出意见,及时向常委会报告了审议结果。会议期间收到的1040件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已全部办理完毕并答复代表。闭会期间代表提出建议66件,已有50件按期办理完毕。主任会议研究确定8件重点处理建议,加强督办。对胡丽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尽快启动湖南省医保“一卡通”工作的建议,湖南省人民政府进行专题研究,决定全面推行“大医保”信息系统,在全省范围内实现网络互通、资源共享、即时结算,切实解决群众异地就医难的问题。对陈国华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河道采砂整治工作后期督查的建议,湖南省人民政府及时出台河道采砂管理暂行办法及配套政策,编制全省河道采砂规划,建立河道采砂管理长效机制。

    报告介绍,去年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坚持多措并举,强力推动湘江流域综合整治。去年4月,湖南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带领4个调研组,先后到郴州、永州、衡阳、株洲、湘潭、长沙、岳阳等7市,深入厂矿企业、建设工地、重点污染区、水利枢纽、公益林区和水源地,开展了历时一个月的实地调研。7月下旬,湖南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专题调研情况报告和省政府关于湘江流域综合整治情况的报告,并围绕重金属污染治理、农村面源污染治理、生态体系建设、城乡饮用水安全等问题,向省环保厅、住建厅、水利厅等10个职能部门进行了专题询问。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湘江治理问题在水里,根源在岸上,必须坚持一江同治,突出重点,全面推进。要求切实保障城乡饮水安全,加大流域污染治理力度,加强水资源保护,严格河道航道管理,实现湘江保护利用与流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和谐统一。

    据了解,去年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制定的9件地方性法规分别是:《湖南省信息化保护条例》、《湖南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湘江保护条例》、《长株潭城市群生态绿心地区保护条例》、《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湖南省全民健身条例》、《湖南省志愿服务条例》、《湖南省植物园条例》、《韶山风景名胜区条例》。此外还修改、废止地方性法规28件,审查批准长沙市地方性法规和民族自治地方单行条例5件;就刑事诉讼法等9件国家法律草案和修正案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了修改意见。(记者阮占江)

[责任编辑:闫天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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