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山寨”侵权 营造助推产业转型升级环境
当前,随着滨湖区物联网等八大新兴产业的兴起和区域经济社会转型步伐的加快,各行各业对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需求亦日益增长。
2011年8月底,国家版权局公布了打击侵权假冒专项行动版权执法十大案件,由滨湖法院一审的鞠某等侵犯著作权案名列其中,这个被全国“扫黄打非”办、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五部门挂牌督办的专项行动重点案件,在版权执法实践中具有重要借鉴意义。
2007年8月,“80后”的鞠某担任了某电子公司研发部门的硬件工程师。该公司主要生产集成工业控制系统的一体机、文本显示器等设备,其编制的程序具有良好的人机交互界面,也是该公司的核心技术。
不久后,鞠某和该公司另外两名同事徐某、华某一起离职,共同创办了另外一家新的公司。鞠某利用非法获得的OP系列人机监控软件,采取反编译等技术手段提取并整合了其中的目标程序,用于生产与原来老东家差不多一样规格的文本显示器。
短短两年,他们就生产了多种型号的文本显示器合计超过2000台,销售金额累计超过44万元。
此前,法律界对于此类行为的认定并没有统一的标准,甚至还有人认为这是通过借鉴的方式来不断创新。鞠某等人也拿出同样的理论,辩称自己“山寨”产品的软件源代码与原来老东家使用软件的源代码有不同的地方。
鉴于该案所涉领域偏、专业术语多、影响范围广,合议庭法官严把审查关,审慎下判,通过庭前多次进行案件专题研讨、庭中要求鉴定人员出庭答疑、庭后征询特聘知识产权审判技术专家意见等举措,依据已查明的事实与现有证据,认定该行为仍属于著作权法意义上的复制行为。
该案的成功审结对全国同类案件裁判极具借鉴意义,成功入选2011年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件和2012年《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案例。
滨湖区高新技术企业主要集中于太湖新城科技产业园、无锡(国家)工业设计院以及无锡生物医药研发服务外包区。为优化投资环境和促进、激励企业创新创造条件,该院将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服务工作拓展到最前沿,陆续在3个园区内“530”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诉讼指导、风险提示和规章制度完善建议等服务。
据统计,2012年滨湖法院审结涉高新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案件26件,为胜诉企业挽回商标权、著作权、不正当竞争侵权损失标的总额达330余万元。
“知识产权是高新企业的立足之本,作为辖区司法保障的生力军,滨湖法院加大对特色产业的司法扶持力度,积极延伸审判职能,抓住了司法与地方经济发展的联结点,这是司法参与社会管理的一项创举,值得肯定与推广。”滨湖区区长袁飞对滨湖法院编织知识产权保护网,推动地域经济转型升级,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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