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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3-02-07 14:44:43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解放日报 

——2013年1月29日在上海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应勇

各位代表:

    现在,我向大会报告上海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以来全市法院工作情况,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08年以来,全市法院在市委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和最高人民法院的监督、指导下,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公正司法,稳步推进机制改革,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步。

    一、依法履行审判职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五年来,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06.06万件,审结206.13万件,同比分别上升38%和39%;存案3.6万件,同比下降1.6%。 2012年受理各类案件44.87万件,审结44.9万件,收结存案持续保持良性循环;91.8%的案件经一审即息诉,经二审后的息诉率为99%。上海法 院在年人均办案数为全国法院人均办案数两倍的情况下,司法公正指数连续五年位列全国法院第一。

    (一)刑事审判。五年来,共受理一审刑事案件11.24万件,审结11.2万件,同比分别上升39%和38.9%。审结故意杀人、绑架、抢劫等 严重暴力犯罪,盗窃、抢夺、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以及毒品犯罪案件共5.54万件,同比上升19.7%。审结金融诈骗、侵犯知识产权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 罪案件1.48万件,同比上升170.1%。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1528件,同比下降15%,其中涉及处级干部187人,局级干部14 人。依法对16.07万名被告人作出有罪判决,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的占10.8%。依法对46名被告人宣告无罪,裁定准予检察机关撤回起诉 138件。依法对3.87万名被告人宣告缓刑,对3.44万名符合条件的罪犯裁定减刑、假释。

    (二)民商事审判。五年来,共受理一审民事、商事案件123.17万件,审结123.12万件,同比分别上升43.7%和45.2%,涉案标的 额3102亿元。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一审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率为63.7%,同比上升4.7个百分点。审结民事案件98.24万件,同比上 升64.5%。审结商事案件24.88万件,其中金融纠纷案件10.43万件,同比上升78.9%;知识产权案件1.1万件,同比上升164.9%;海事 海商案件8082件,同比上升88.4%。审结涉外案件1.38万件,同比上升42.1%;审结涉港澳台案件6303件,同比上升50.9%。

    (三)行政审判。五年来,共受理一审行政案件9976件,审结9887件,同比分别上升7.3%和5.9%。行政机关败诉率为6.1%。29.9%的行政案件经法院协调,原告与行政机关达成和解后撤诉。审结国家赔偿案件46件,决定赔偿8件。市、区 (县)两级行政领导出庭应诉741人次。在全国法院率先探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案件 “法院裁定、政府实施”工作模式,被最高法院司法解释吸收推广。2011年以来,共收到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拆迁案件1453件,已审查完毕1395件,其中经协调化解610件,裁定准予执行608件,分别占已审查完毕案件总数的43.7%和43.6%。

    (四)执行工作。五年来,共受理执行案件50.75万件,执结50.96万件,同比分别上升34.7%和35.3%。实际执行率、执行标的清偿 率分别为 78.8%和76.9%。会同公安、检察等机关依法加大对规避执行行为的惩治力度,对被执行人实施限制出境3014人次、限制高消费1.06万人次;对 2101名被执行人实施司法拘留;对42名被执行人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追究刑事责任;对3.06万名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进行网络曝光;将2.32万 件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信息纳入本市社会征信系统。会同市纪委、市监察局明确规定严肃查处党员和公务员干预执行的五方面行为,加强与公安、工商、税务、房 地、劳动等单位协作,与33家商业银行实现“点对点”集中查询,完善执行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在依法做好审判执行工作的同时,全市法院立足司法职能服务大局。设立涉世博案件专项合议庭和 “世博法庭”,加强相关案件审理,“世博法庭”被党中央、国务院评为上海世博会先进集体。制定应对金融危机、服务上海“四个中心”建设、实施国家知识产权 战略纲要、推进农村改革发展、服务上海国际贸易中心建设和保障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等专项指导性意见。在高中院以及金融集聚区法院设立全国首批金融审判庭,完 善金融审判体系。增设海事法院洋口法庭。依托高院分别组建中国审判理论研究会金融和海事海商审判理论专业委员会。加强长三角地区法院司法协作,服务长三角 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高院知识产权审判庭荣获2012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金奖(中国)保护奖”。

    二、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回应人民群众期待和关切

    全市法院立足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坚持司法为民,不断拓展深化便民利民举措。

    (一)重视民生保障。五年来,共审结医疗纠纷、劳动争议、机动车交通事故、物业纠纷、婚姻家庭等案件56.99万件。依法严厉惩治“染色馒头” 等危害食品药品安全、醉酒驾车犯罪行为。建立健全“绿色通道”,对拖欠农民工工资和工程款以及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等案件优先立案、优先执行。细化 诉讼费缓、减、免交实施意见和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实施细则。依法对3.16万件案件缓、减、免交诉讼费7808万元;对7500余名经济困难的刑事被害人 和申请执行人等实施司法救助。

    (二)健全便民利民机制。扎实开展立案接待窗口规范化建设,全面设立诉讼服务中心和执行事务中心,为当事人提供材料收转、案件查询、咨询答疑等 “一门式受理”、“一站式服务”。建立在线诉讼服务平台,完善网上立案、联系法官、办案进度查询等在线诉讼服务,开通为诉讼参与人提供诉讼综合服务的 “12368短信平台”。积极推进 “繁简分流”,五年来,全市法院简易程序适用率为83.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部署,开展民事小额案件速裁和行政诉讼简易程序试点,浦东、杨浦、宝山、金 山四家全国首批试点法院自2011年试行以来,共审结符合小额速裁标准的案件1万余件;黄浦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结行政案件520件。加强人民法庭建设,推 进诉调对接、立案、执行等职能向人民法庭延伸,五年来在浦东、闵行、松江、青浦、宝山、嘉定、普陀等区增设9家人民法庭。

    (三)推进司法公开民主。制定推进司法公开35条实施意见,全面及时公开司法信息,对依法应当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审理。高院、一中、二中、 海事、浦东、闸北等6家法院被评为全国“司法公开示范法院”。推行有组织、有引导、有主题、有宣讲的法院公众开放日制度,全面开通法院微博。在全国法院率 先实行庭审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庭审网络直播、裁判文书附录法律条文、生效裁判文书上网、公众通过网络查阅诉讼档案等举措。五年来,共对1655件案件进行 庭审网络直播,网上浏览量7430万人次,有50.4万余篇生效裁判文书上互联网,接待社会公众查阅电子诉讼档案5.91万件次。加强人民陪审工作,人民 陪审员参与审理一审案件16.19万件,一审案件陪审率由2008年的44%上升到2012年的93.4%。

    三、完善审判工作机制,确保司法公正高效

    全市法院针对审判执行工作中的薄弱环节,不断创新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审判管理,规范法律适用,确保司法公正。

    (一)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立足司法规律,积极探索全市三级法院功能定位。推动民商事案件管辖改革,改变单纯以诉讼标的额为主要管辖标准的模式, 将更多一审民商事案件下放基层法院审理,率先在全国法院实现一审涉外商事案件由基层法院审理全覆盖,推动矛盾就地就近解决。加强审判专业化建设,增设徐 汇、闵行、普陀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完善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刑事案件“三合一”审判模式以及未成年人综合审判模式。

    (二)强化审判管理。完善审判管理机制,健全审判委员会、院庭长、合议庭分层分级的科学管理体系。不断优化审判质效评估数据设置,健全信息化办 案机制,建立“审判管理工作平台”,强化对审判质效的分析研判、讲评通报,实现审判效能实时定量、定性、定位分析,严格错案责任追究,助力提升审判质效。

    (三)推进区域法律适用统一。制定规范和推进法律适用统一的实施意见,开展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行使的全员轮训,全面推进量刑规范化等工作。走访 市律师协会、组织专项检查,查找法律适用不统一情况,切实加强跟踪整改。建立多层级多途径案例指引制度,促进法律适用统一。坚持每年编撰上海法院案例精 选,迄今已公开出版19本。五年来,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案例和指导性案例34件,占地方法院入选数的29%。

    四、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促进社会管理法治化

    全市法院注重发挥司法功能作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促进社会管理法治化水平的提升。

    (一)全面推进诉调对接工作。发挥人民法院在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中的作用,积极探索多元纠纷解决机制,于2009年在全市法院全面建立“诉调对 接中心”。加强诉调对接中心管理,推动诉调对接工作规范化。支持专业机构、行业组织健全专业化调解机制,依法探索对人民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机制。自 2009年以来,全市法院诉调对接中心共受理案件43.37万件,调解成功27.84万件,成功率为64.2%,调解成功案件占同期一审民事结案数的 34.9%。2011年《人民调解法》实施以来,依法确认1876件调解协议的效力。

    (二)预警社会风险堵塞管理漏洞。加强涉及城市运行安全、食品安全、金融等领域突出问题的梳理分析,通过审判白皮书、司法建议、情况反映等形式 建言献策。五年来,共编发行政、金融、知识产权、劳动争议等领域的审判白皮书190篇;发送司法建议2081篇,反馈采纳率为78%。其中5件入选 2012年第一届全国法院优秀司法建议,并有1件被评为“全国法院十大司法建议”。注重推动法律体系完善,对165件地方性法规、规章等制定完善提出建 议。

    (三)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参与社区矫正和社会关怀帮扶,做好审判职能延伸工作。向人民调解组织及调解员赠送纠纷调处手册和《调解精品案 例选》12.8万册,加强对人民调解的指导。完善防控未成年人犯罪工作机制,建立轻罪前科封存制度。与市司法局等共同建立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过渡性安置 培训基地”,与市教委联合编发青少年法制教育刊物 《悦读法律》21万册。

    (四)大力加强涉诉矛盾纠纷化解。坚持源头治理,深入开展庭审和裁判文书“两评查”活动,及时整改问题,推进涉诉矛盾化解长效机制建设。坚持实 行院庭长接待制度,五年来,共接待1.39万件案件当事人。认真办理申诉案件,共受理申诉案件2.06万件,审结2.08万件,申诉改判发回率为 3.4%。加大申诉审查听证力度,扩大申诉审查听证范围,申诉听证率从2008年的20.1%上升到2012年的94.5%。

    五、加强队伍建设,提升队伍能力和素质

    五年来,全市法院595个集体、6726人次立功受奖,浦东、闵行法院被评为全国模范法院,普陀、杨浦法院被评为全国优秀法院。全市法院全部获评市文明单位,市一中院、闸北法院被评为全国文明单位。先后有28人次荣获 “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模范法官”、“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等称号,5人被评为全国审判业务专家、13人被评为上海审判业务专家。

    (一)扎实推进思想政治工作。坚持每年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强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牢固树立“忠诚、为民、公正、廉洁”司法核心价值观。深入 推进先进群体培育、人才高地建设、浦江天平文化“三项工程”和百件精品案例、百份优秀文书、百个示范庭审、百名办案标兵“四个一百”评选,积极营造创先争 优氛围。制定加强上海法院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开设“上海法院文化网”,发挥法院文化的引领凝聚作用,促进审判理念端正、裁判方法优化和司法能力提升。

    (二)加强班子建设和人才培养。坚持每年对全市法院班子业绩全面考核讲评,会同区(县)委调整交流、提拔任用基层法院班子成员139人次。顺利 完成南汇法院并入浦东法院、黄浦和卢湾两区法院“撤二建一”以及铁路两级法院改制移交属地化管理。坚持党组重大课题调研制度,五年来完成调研课题60个, 实现成果转化110余项。坚持每年组织全市法院院长专题研讨班。全面推行高中院、海事法院部门副职及以下岗位竞争性选拔,新进人员、预备法官、无基层经历 的干部分期分批下基层锻炼。五年来全市法院上挂下派、遴选法官1156人次。加强技能培训,着力提升司法能力,共举办群众工作能力等各类培训523期,共 计3.2万余人次参加。组织编写《法官智库丛书》20本,汇聚传承司法经验。

    (三)切实抓好司法廉政建设。严格落实司法廉洁责任制,积极探索建立具有上海法院特点、符合审判规律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在全国法院率先建立 审判、执行岗位法官配偶、子女为律师的“一方退出机制”,全市法院113名法官已全部实现“一方退出”,相关经验被推广至全国法院。率先建立涵盖三级法院 的 “廉政风险环节监督提示系统”,加强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廉政风险防控。结合典型案例开展正面示范、反面警示教育。五年来,全市法院共查处违纪违法案件13 件13人,同比分别下降71.7%、75.5%;其中被追究刑事责任3人。

    六、主动接受监督,改进法院工作

    全市法院不断增强依法接受监督的意识,健全完善接受监督的各项工作机制,努力增强接受监督的实效。

    (一)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认真配合市人大常委会专项调研、审议行政审判、民事执行、行政机关办理司法建议等工作。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全 市法院行政审判、民事执行工作,通过完善行政审判程序和再审机制、开展“清积案、反规避、护民生”专项执行活动等,切实抓好相关审议意见和决议精神落实。 五年来,全市法院向各级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153次。

    (二)认真办理书面意见、提案。健全完善交办、督办、反馈、落实机制,着力提高办理质量、效率和效果。五年来,80件市人大代表书面意见和28件市政协委员提案已全部办结并答复,有力推动了法院的相关工作。

    (三)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坚持向市政协通报年度法院工作。编发法院工作通讯,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特邀监督员介绍 法院重点工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特邀监督员1.66万余人次旁听案件审理、监督执行、视察法院。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五年来共受理检察机关 提起的再审抗诉案件567件,审结534件;其中,维持157件,改判、发回重审225件,以调解、撤诉等方式结案152件。

    回顾五年的历程,我们深深体会到: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切实肩负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捍卫者的职责使命,是推动法院发展的根本保证。始 终坚持发挥司法职能,为上海推进“四个率先”、建设“四个中心”提供良好司法保障,是法院必须担当好的重要职责。始终坚持公正司法,着力推进机制改革,维 护公平正义,是推动法院科学发展的动力。始终坚持司法为民,不断深化便民利民举措,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是法院各项工作进步的力量源泉。始终坚持从严治 院,确保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努力提高司法能力,是做好法院工作的关键。始终坚持自觉接受人大及各方面监督,切实加强和改进工作,是法院公正司法的重要 保障。

    各位代表:五年来,全市法院工作取得的进步,是党正确领导、人大有力监督和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向各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向所有关心支持法院工作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法院工作还面临一些问题和困难:践行为民司法的能力水平与人民群众的期待和要求还存在差距,需进一 步端正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相适应的思想观念,不断改进工作方式和办案习惯。有的案件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兼顾不够好,仍存在法律适用不统一和不规范的现 象,需进一步提升审判质效。“执行难”问题尚未从根本上解决,涉诉矛盾化解压力依然较大,破解“执行难”和走出涉诉矛盾化解困境,需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 有的干警作风不够扎实,司法行为不够规范,个别干警违纪违法,影响了司法公信与形象,需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司法作风和廉政建设。案件受理数量逐年攀 升,案多人少的矛盾仍然突出。对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将切实采取有效举措,着力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2013年,全市法院要认真学习、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紧紧围绕上海“创新驱动、转型发展” 的总方针,坚持宪法法律至上,认真履行司法职能,以提高审判质量效率、确保司法公正为中心,保障合法权益,维护公平正义,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为推进“四 个率先”、建设“四个中心”提供坚强司法保障。

    一、发挥司法职能,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依法严厉惩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和经济犯罪,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推进平安建设,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依法审理好商贸、投资、借贷、 企业破产等案件,维护良好市场秩序,促进诚信社会建设。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加大司法审查力度,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完 善“裁执分离”强制拆迁模式,依法公正稳妥审理涉及城镇、集体土地征收、房屋拆迁等案件,保障城镇化顺利推进。

    二、维护公平正义,确保司法公正高效

    坚持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和公正司法第一责任,将维护公平正义作为首要价值追求。深化法律适用统一机制建设,规范法官 自由裁量权行使,推进审判管理的科学化。完善有理有据胜诉机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积极适应新修订《刑事诉讼法》和 《民事诉讼法》的要求,加强与检察、公安、司法行政等沟通,妥善应对新情况新问题,尊重和保障人权,确保法律有效实施。

    三、强化群众观点,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顺应人民群众对公共安全、司法公正、权益保障的新期待,重视教育、医疗、环保等涉民生案件的审理,依法严惩涉食品药品安全、电信诈骗等犯罪。拓 展立案接待窗口综合服务功能,加强诉讼服务中心、诉调对接中心、执行事务中心以及在线诉讼服务平台建设,优化人民法庭布局,深化诉讼便民利民举措。不断增 强主体、主责意识,切实加大执行工作力度,让有条件但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付出更大经济成本和信用代价,努力破解“执行难”。推进涉诉矛盾的依法治理, 善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化解矛盾。不断加大司法救助力度,确保经济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

    四、推进司法公开、民主,不断增强司法公信

    进一步加强司法公开长效机制建设,拓展深化各项司法公开举措,增强司法透明度,不断提升司法的亲和力和公信力。进一步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扩大 陪审范围,提高陪审质量。进一步完善接受监督工作机制,拓宽民意沟通渠道,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监督。进一步发挥司法教育、评价、指引和示范作 用,通过执法办案、法制宣传、司法建议等方式,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

    五、坚持从严治院,打造过硬法院队伍

    认真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的教育实践活动,确保队伍政治坚定、职业忠诚。坚持重心下移,重视基层、加强基层、服务基层。以提高司法能力解决 实际问题为导向,进一步加强教育培训,推行青年法官导师制,加快青年审判骨干培养。坚持以庭审和裁判文书“两评查”活动以及司法巡查等为抓手,加强司法作 风建设,规范司法行为。完善“廉政风险环节监督提示系统”,防控司法权行使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坚决查处违纪违法行为,确保法官清正、法院清 廉、司法清明。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全市法院将在市委领导下,在新一届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下,振奋精神,凝心聚力,攻坚克难,扎实工作,努力为上海当好全国改革开放排头兵和科学发展先行者、建成全国法治环境最好的行政区之一作出贡献。

[责任编辑:王春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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