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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法援工作组3年9赴吉林替400农民工讨薪

2013-02-07 10:02:04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法制日报 

  四川法律援助工作组克服诸多困难

  3年9赴吉林替400农民工讨薪

  “在吉林省司法厅大力协助下,先期立案审理的10起案件已胜诉,目前正在法院强制执行阶段,相信不久就能拿到执行款。”2月6日,四川省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刘贵文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电话采访时说,言语中透出喜悦和欣慰。

  为帮400余名川籍农民工讨薪,四川省专门组建法律援助工作组,9赴吉林省白山市,克服涉案人数众多、取证困难、法律关系复杂等困难,历时3年,终于取得重大成果。

  2008年,400余名川籍农民工经包工头伍某介绍,先后到吉林白山6个建筑公司务工。其间,所有工资均由建筑公司与伍某结算后再转发给农民工。2009年12月,伍某携款潜逃。之前,伍某以建筑公司未与其结算工资款为借口,一直未向农民工发放工资

  “当农民工找到建筑公司索要劳动报酬时,6家公司均称已结算给了伍某,拒绝再次支付。”刘贵文说,农民工随即到白山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反映问题,部分人还到吉林省劳动厅等部门上访,但问题迟迟没有得到解决。

  2010年3月,400多名农民工的代表来到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法律援助中心,请求法律援助。四川省司法厅将此案列为省市区三级联办案件,由省法律援助中心牵头,成立工作组专门办理。

  刘贵文说:“我们立即赴实地调查了解案情,办理委托手续,向白山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白山仲裁委受理该案后,以证据不足未支持申请人主张。随后,工作组提起诉讼,但法院迟迟未予立案。

  当年12月,伍某因涉嫌侵占罪被刑事拘留。在公安机关的大力支持下,工作组协助农民工与伍某核对,确认拖欠川籍农民工工资460余万元。

  2011年1月,在工作组的努力下,涉案的一家建筑工程公司先行支付农民工30万元。同年7月,工作组积极敦促法院立案,并从最利于维护农民工利益的角度出发,把该案分解为83件个案,向法院重新提交了诉状和证据。11月初,法院对该案先行调解,该建筑工程公司再次支付工资50万元。

  “去年3月,法院从83件个案中选择10个先予立案,并将审判结果作为审理余下案件的依据。”刘贵文告诉记者,法院一审判决农民工胜诉,二审维持原判。

  据了解,目前,工作组已通过调解为农民工先期讨回80万元欠薪;强制执行的10起案件涉及金额89万元。(记者周斌)

[责任编辑:闫天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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