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4日,登录“@浙江检察”新浪微博发布厅,记者看到了这样的在线互动:“@安吉检察”对网友“@啊粉朵朵”回复说:“您@给我院的这条线索已收悉,目前正移交相关责任部门办理。本院咨询电话0572-5126362。”网友“@天堂倦客”对“@浙江检察”回复评价道:“这种互动不错,有通道有回应,万不可只当道具。”
“@浙江检察”新浪微博发布厅是全国检察机关首个官方微博发布厅,网友可以通过“一键关注”全面了解整个浙江省的检察工作。据浙江省检察院新闻发言人岳耀勇介绍,浙江检察微博始于2011年,最早由浙江检察网注册开通,当时不属于完全意义上的官方微博。通过一年时间的摸索,浙江省三级检察院官方微博在2012年迅速发展,目前共有首批23个检察院入驻新浪微博发布厅。
浙江省检察机关微博在政法微博中起步不算早,但却坚持做实做细做出效果,特别是在应对涉检网络舆情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我们不求数量,成熟一个开通一个,开通一个做好一个,不做‘僵尸’微博。”岳耀勇说。
促使浙江省检察机关下定决心做好检察微博,还得从一起涉检网络舆情说起。
绍兴市检察院办公室副主任王常山介绍,2012年3月10日,一则内容为三龄童“小奥林”被狗咬伤,并遭狗的主人绍兴市诸暨市检察院一名检察官威胁拒付医药费的微博,在网上迅速传播,当天即被转发约6万次。发现这则舆情后,诸暨市检察院立刻展开调查,发现狗的主人确实是诸暨市检察院一名财务人员,但事发时这名检察人员正在单位上班,对事故并不知情,事后已经及时支付了医疗费,不存在以检察官身份威胁一说。
面对存有误解的网友们爆炸式的转发,手握事实真相的检察院怎样做才能在最短时间内,以最有效的方式澄清事实,消除误解?“这时我们想到了微博,发现舆情的当晚就把‘@浙江检察网’改名为‘@浙江检察’,并进行了实名认证,连夜以浙江检察官方微博的方式进行及时回应。”岳耀勇介绍说,“@浙江检察”的回应主要把握了两个原则,一是实事求是,发布调查经过和结果,认真说明狗咬人一事属于这名检察人员和三龄童两家之间的民事纠纷;二是勇担道义,检察机关在此事中尽管没有过错,但要对被咬伤三龄童表示足够的同情,督促涉事检察人员积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边做边说,得益于微博的同步回应功能,这起涉检网络舆情顺利化解。
“网络问政、网络宣传是个大趋势,不可逆转。”岳耀勇告诉记者,经过应对和处置“小奥林”舆情事件,浙江省检察院把检察微博工作提上了议事日程,该省三级检察机关陆续在新浪网、腾讯网和正义网开通官方微博。浙江检察机关官方微博主要根据群众需求和诉求,开展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发布检察动态,比如正在开展的主要的检察工作;二是解疑释惑,包括普法宣传和舆情应对等;三是搭建检民沟通连心桥,接受法律咨询和控告举报。
而在用语表达上,浙江检察微博被要求做到“既鲜活生动又不花里胡哨,既要注意拉近和群众的距离,又要维护官方微博的严肃性”。不做“僵尸”微博,是浙江省检察院向全省检察微博提出的一个特别要求。“几天才发布一条信息,发布的大多是官话、套话,这就是‘僵尸’微博,形同虚设。”岳耀勇解释说。
就在1月22日,浙江省海盐县检察院通过新浪微博“@海盐检察”,对该院检察长宋跃在海盐县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上的检察工作报告进行了“微直播”,在社会上反响良好。海盐县检察院办公室主任黄苏平告诉记者,做好检察微博,接地气很重要。
目前,“@浙江检察”新浪微博发布厅正在着手准备吸收第二批市县两级检察官方微博入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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