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首次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总体布局;最近省两会部署实施的“八项工程”中,生态文明建设工程更加突出。2012年,连云港市检察机关围绕生态文明建设保护主题,通过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加大对严重破坏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案件的查处力度,为美丽港城建设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记者 宋世明 通讯员 宋 华 范伟义
环保局副局长收受贿赂,对企业乱排污水、环保不合格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致使污染企业该整顿的不整顿,被责令停产的污染企业未经改造就重新开工。检察机关快速出击,受贿官员被及时查办,相关污染企业也被加以关停或整顿。
2012年以来,连云港市检察机关围绕生态文明建设保护主题,通过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开展环境污染防治专项调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危害生态文明建设职务犯罪,强化对涉及生态文明建设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为美丽连云港建设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公益调查擦亮“水晶之都”品牌
东海县水晶、脉石英资源储藏丰富,素有“中国水晶之都”的美誉。全县集中了近千家从事石英制品加工的企业,不可避免地“遭遇”到环境污染与环境保护的问题。
东海县检察院在办理一起因硅企业污染引发的民事纠纷申诉案件时,发现该企业排放的污水,致使附近植被和地下水遭到破坏。检察机关高度关注这一案件,组织干警对全县硅生产企业的状况、生产过程及给环境带来的影响进行了环保公益专题调查。发现在硅企业生产过程中,用酸性物质对石英砂进行“酸洗处理”是石英砂提纯的必经程序,一些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因为没有建立除污设施和未按规范操作,导致“粉尘漫天、酸液横流”,给全县水质及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造成了严重的威胁。
群众期盼蓝天碧水,环境治理迫在眉睫。东海县检察院在调查的基础上,形成了专项调查报告提交县政府,提出加大宣传、开展联合整治、严格用酸管理、建立工业园区、加快科技创新等一系列建议。报告得到了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县政府以公益调查报告为蓝本,召开专题工作会议,下发通知,并在全县境内开展了涉氟和酸洗污染企业专项治理。经过治理,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等13家大型硅生产企业均已达标,而19家涉氟和134家小型硅酸洗不达标的生产作坊被强制关闭,
综合整治给群众带来了切身感受。一位关停企业附近的居民表示:“以前这儿是一片烟尘瘴气,家里门窗平常根本不敢开。”现在,“今天天真蓝”,“空气真不错”已成为他与邻居的寒暄用语。
十二条措施护卫“生态港城”
2012年9月19日,赣榆县法院一审宣判,县环境监察局原副局长张某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没收违法所得83000元。
经检方查明:张某利用手中掌握的环评审批、环保检查等职权,在两年多的时间里,非法收受有关企业33人68次贿送现金12800元、购物卡62200元,价值人民币83000元,为相关企业在环境监察中大开方便之门,对在环保检查中发现的企业污水排放、环保措施中存在的问题故意放纵,导致部分企业该整顿的不整顿,被责令停产污染企业未改造或改造不达标就重新生产。张某案结后,检察机关专门针对办案中发现的问题,发出检察建议书,送达相关部门。而相关部门也及时根据建议书,加强了内部管理,有效堵塞了行业内的管理漏洞,解决了难点问题。
连云港市检察院围绕生态文明建设保护主题,专门出台了《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积极保障生态文明建设的十二条措施》,从服务、保护、打击、预防、管理、监督等6个方面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两级检察机关积极争取行政执法部门的支持和配合,建立刑事司法和行政执法“两法”衔接工作机制,对严重危害生态文明建设的案件,及时介入调查,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形成了联合打击的强大声势。
让柔性监督取得刚性效果
随着赣榆县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建设、新农村建设、周边港口建设和交通基础设施投入等不断加大,建材行情不断上涨。在巨大的经济效益诱惑下,许多采砂户私自增置打砂船,进行掠夺式开采,使一些河道、水库沿岸砂土资源濒临枯竭;不法分子使用大吨位吸砂船,大肆进行盗采,不仅导致了国家矿产资源的大量流失,而且破坏海洋环境和岸边旅游景观,对沿海的堤防形成了严重的威胁。
赣榆县检察院结合办案,在查明事实、深入分析的基础上,形成了专题调研报告。并积极会同公安机关召开联席会议,对此类案件在侦查取证过程中的相关问题达成一致。联席会议后,检察院迅速查办了一起13人涉嫌非法盗采海砂案件。此案是我省首例以非法采矿罪定罪的盗采海砂案件。在侦查阶段,检察官就提前介入,积极引导调查取证,固定证据。案件进入检察环节后,检方指派具有丰富经验的干警审查此案,并在20天之内对此案提起公诉,13名被告人均得到有罪判决。
随着连云港港口吞吐量的快速增长,码头建设改造范围扩大、港外货场较多,在铁矿砂、红土镍矿等货物的频繁转运枯竭过程中,环境污染较为严重,不仅装卸现场粉尘飞扬,就连港口附近的许多路面也被矿砂染得泛红。连云区检察院作为服务江苏沿海开发的“前哨”,针对这一情况,组织开展港口环境污染治理专项调查,检察人员深入港区收集信息,进行分析论证,形成调研报告,并依法向港口集团等有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提出针对性的对策措施,推动加强管理、改进工作,实现绿色生态大港建设目标。检察建议得到了相关单位的高度重视,港口集团加强了扬尘污染防治,开展了木薯干粉尘防治研究工作、25万吨矿石码头喷淋设施建设,有针对性的对重点污染源进行治理;对道路两侧进行绿化,实施生态修复等,并通过建设物流园区,有效避免了转场带来的污染。
“调研报告本身是柔性的,并不具备刚性的监督力量。但效力可以柔性,效果决不能柔性。我们通过规范报告的内容、提升报告的质量、落实报告的反馈制度,做到每一份调研报告都有的放矢、落地有声。”连云港市检察院检察长汪跃说。
2012年以来,连云港市两级检察院共查办生态环境领域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案件22件30人;对破坏农业耕地、滥伐盗伐林木、破坏性采矿、非法排放污染物、损坏生态修复工程等刑事犯罪案件提起公诉14件42人;派员参与市政府“双清行动”,协助清理闲置土地,清缴土地出让金逾3.8亿元;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共向地方党委、政府和上级院提交风险研判报告21份,被县级以上党政主要领导批示10份,推动有关部门、行业制定规范性文件或开展行业整治、专项治理7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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