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4日,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会通过了《改进会风文风精简会议文件的意见》,出台了10条具体规定,改进作风招招见实。该院院长周维远言辞恳切地说:“贯彻中央精神转变工作作风要先从改进会风文风做起,从我做起,欢迎大家监督。”
精简会议活动。沈阳中院每年只召开1次全市法院工作会议,每年最多组织1次学术研讨会或论坛,两级法院只召开1次部类工作会议。凡需传达和部署到基层的工作,尽可能采用远程视频会议形式;精简文件简报。确需下发文件的,必须报党组会或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可发可不发的,一律不发;切实改进会风。要开短会、讲短话。召开部类会议不超过1小时,上级领导视察汇报时间不超过半小时,讨论发言每人不超过5分钟。会场布置要简朴。禁止借会议之名赠送礼品,会议地点不得选定风景名胜区和高档酒店。严格控制会议用餐、住宿标准;倡导无纸化办公。充分利用法院“三级联网”的有效平台,大力推进文件、信息内部网络传输和网上办公。(作者:刘宝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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