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能堵住这段伤心路
事故发生后,许多声音质疑当地监管部门,认为是监管疏漏为事故发生“创造”了条件。
对此,杨建平坦诚,交管部门一定对此事负有责任。
但他也同时算了一笔账,从江全县辖21个乡镇,全县的公路里程2600多公里,在职交警13人,交通协管员23人,要负责车辆上牌、交规考试、路面巡逻、日常事务等等工作,5辆警车有一辆只能跑城区路,有一辆刚刚服役1天,有一辆需要备勤,“真正能上路巡逻的只有两辆车。”
对于从江县来说,总共有3个进出县的路口,杨建平说,只能采取流动巡逻的方式监控3个路口,不能保证每个路口时时有警。
据黄洪蛟介绍,运管部门的情况也差不多,从江县运管所有1个稽查队,队员6名,即使全部投入检查点,也是杯水车薪。
对于西部许多贫困地区来说,短时间内大量增加监管人员编制并不现实,大幅度增加路面巡逻势必将大幅度提高工作经费,也并不现实。面对眼前的实际,杨建平和黄洪蛟有一个共同的认识:监管部门必须把方方面面的力量串起来。
具体分析反思从江县“2·2”重大交通事故,他们给出了几项假设:如果车辆安装了GPS监控,那么“窜线”营运将被制止;如果驾驶员和乘客任意一方有足够的安全意识,那么超载将不会发生;如果汽车路过高速公路收费站,收费员在发现超载后立即报警,那么汽车将尽早被拦下;如果在“禁止营运车辆通行”的警示牌边加装一个路障挡住营运车的路,那么车将不会进入如此危险的路段;如果危险路段加装了防护设施,那么车将不会翻滚下斜坡;如果路途中有任何一个人报警车辆超载,那么交警将迅速追击拦截。
“以上的假设如果任何一个实现了,都可能避免这场悲剧的发生。”黄洪蛟说,这不是逐级签个安全责任状能解决的问题,这是社会各个方面真正重视能形成联动监督的问题,是大家共同对生命的尊重。
作为长期在贫困山区做交通警察,杨建平说,应该大力倡导“不论是谁遇到超载、超速、非法营运的问题都立即报警”的行为,不要认为是管闲事,一次报警可能挽救一车人的生命,同时建议政府在建设“村村通”公路时,提高修筑标准、保证路面质量,当投资额度达不到标准时,不要为了完成任务而勉强施工,“乡村路好了,正规的客运车才能通,全社会监督一形成,悲剧才会减少重演。”(记者 白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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