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长卢希将做客正义网,与广大网友在线交流检察官办案中法治思维的传播和运用。访谈详情如下: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长卢希做客正义网。闫昭/摄
卢希说,法治是制度之治、规则之治和法律之治,腐败本质上是对法治的践踏和破坏。闫昭/摄
正义网:嘉宾已来到访谈室,访谈即将开始。本次访谈由《检察日报》、正义网记者高鑫主持。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下午好!感谢关注正义网直播访谈栏目。今天,我们邀请到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长卢希在线与大家进行交流。 主持人:卢检,欢迎您做客正义网! 卢希(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长):主持人好!网友朋友,大家好!非常高兴在线与大家交流检察官办案中法治思维的传播和运用。 主持人:卢检,我了解到,二分院是首都检察机关文明师范“窗口”单位,请您先给网友们概括地介绍一下二分院的整体情况吧。 卢希(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长):好的。二分院成立于1999年3月26日,隶属北京市人民检察院领导。办公地址位于丰台区方庄紫芳路18号,全院设有反贪、公诉等22个职能部门。 卢希(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长):案件地域管辖范围为北京市中轴线以东的东城区、朝阳区、丰台区、通州区、顺义区、怀柔区、平谷区和密云县等七区一县。级别管辖范围为对全市走私犯罪案件及辖区内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可能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案件行使批准逮捕和公诉权,对辖区内下一级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的案件行使决定逮捕权,对直接受理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进行立案侦查,对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海关缉私局的侦查活动、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以及相关看守所和监狱的监管活动和刑罚执行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并对不负刑事责任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的决定和执行实行监督。 卢希(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长):近年来,二分院在市委、高检院和市检院的领导下,始终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主题,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素质优良、管理科学、作风过硬的检察队伍,全力保障首都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各项工作整体推进,均衡发展,取得了较好成效。 卢希(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长):在全市检察机关基层院建设考评中均名列前茅,连续五年被评为“首都文明单位标兵”;机关党委被评为“市直机关先进基层党组织”,被市委评为“北京市第十届思想政治工作优秀单位”;控告申诉处先后荣获“全国文明接待示范窗口”、北京市政法系统“执法为民创先争优示范窗口”、“政法先锋号”等荣誉称号。 卢希(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长):我院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公诉二处、法警处等部门多次获得高检院、市委政法委、市检察院授予的荣誉称号。多名同志先后获得“中国十大杰出检察官”,“全国十佳公诉人”,国家级、市级“检察业务专家”称号。 主持人:卢检,您作为党的十八大代表,对十八大报告中提出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是如何认识和理解的? 卢希(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长):十八大报告指出“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这是十八大报告中开创性的全新表述,是对依法治国方略的发展和完善,是对新形势新任务下推进依法治国着力点的强调和明确,也是对领导干部思维方式和工作方式提出的新的更高要求,从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两个层面指明了依法治国的具体路径。 卢希(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长):法治思维,是相对于人治思维而言的,是我们推进依法治国的思想前提,其基础是法治理念,其核心是运用法律规范、法律原则、法律精神和法律逻辑思考、分析、研究、解决问题,其特点是重视法律、制度、规则的作用,注重普遍性、原则性、稳定性和可预期性。 卢希(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长):法治方式,是在法治思维指导和支配下处理事务、解决问题的方式,是我们推进依法治国的实践行为,其以尊重法律、遵守规则、接受约束为原则,以目的合法、权限合法、内容合法、手段合法、程序合法为标准,以保证权利平等、维护公平正义为追求。 卢希(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长):法治思维强调思想转变,突出党对法治理念的态度,在思想层面提出了明确要求;法治方式强调行为准则,在操作执行层面提出了明确要求。可以说,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要求领导干部自觉地将思想和行动都纳入到法治的轨道中,促进实现依法治国。 卢希(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长):这两个全新概念的提出表明,我们党对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认识上有了新提高,在理念上有了新提升,在理论上有了新突破,具体来说,体现了以下三个方面的意义和要求。 卢希(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长):一是从新的角度强调了依法治国方略,明确进一步加强法治建设的决心。这就要求我们毫不动摇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发展道路,继续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积极参加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更好地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职能、服务大局、推动发展、促进和谐。 卢希(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长):二是从新的高度强调了领导干部在法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明确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干部队伍建设的重点任务。这就要求我们紧紧围绕推进民主法治建设的需要、紧紧围绕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需要,以改革创新精神认真落实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各项部署,进一步改进思维方式、工作方式和管理方式,进一步提高法律素养,切实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表率,做树立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的表率,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以及社会公平正义的守护者。 卢希(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长):三是以新的力度强调了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明确法治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的功能。这就需要我们进一步树立法制权威,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培育法律意识和法治信仰;需要我们严格依法办事,强化职权由法定、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的理念,保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需要我们规范公正执法,坚持实体与程序并重、公正与效率并重、质量与效果并重,切实通过具体执法、司法行为真正让老百姓感受到法律中所蕴涵的平等、公正。 主持人:二分院近年来先后办理过央视大火案、黄光裕案等多起备受社会关注的案件。卢检,在您看来,检察机关在执法办案中,怎样体现和运用法治思维及法治方法? 卢希(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长):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蕴含着依法治国的新方针,执法办案是检察机关的核心职能,也是检察机关维护法治的重要手段之一,检察机关在执法办案中体现和运用法治思维及法治方法,首先,要确保办案质量,以质量树公信。 卢希(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长):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以质量为生命线,深入推进检察改革,进一步健全完善执法办案机制和案件管理机制,确保所办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程序合法、定性准确、宽严相济、客观公正。 卢希(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长):其次,要增强办案效果,以效果赢公信。进一步强化正确的执法观,在促进执法办案数量、质量、效率、效果、安全的有机统一上下更大功夫,在促进执法办案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上下更大功夫,注重化解社会矛盾,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争取积极社会评价,让人民群众在执法办案的社会效果中感受到法律的权威和法治的优越,进而更加尊重和依赖法律。 卢希(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长):比如,据统计,近年来民众投诉举报总量不断增加,这一方面表明人民群众对腐败的厌恶、痛恨,另一方面也体现出人民群众对法治的信赖,这为我们推进法治建设提供了较为深厚的民意土壤。 卢希(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长):只有在百姓心中树立起法律崇高的地位和威信,人们才能自觉尊重和服从法律,理性对待司法,理解支持执法,进行促进社会有序健康发展。 卢希(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长):第三,要规范执法行为,以规范强公信。十八大报告指出要“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对执法司法机关的公信力建设进行了特别强调。实践中由于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不良现象的存在,不仅破坏了执法司法机关的社会形象,更动摇了人民群众对法律的信仰。 卢希(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长):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要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更好地推进民主法治进程,必须在维护和提升执法公信力上下更大功夫,在学法尊法守法用法上发挥好模范带头作用和引领示范作用。 卢希(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长):要处理好放与收、宽与窄、认真履职和延伸职能的关系,把握好尺度,进一步强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和自身监督制约,切实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规范执法、廉洁执法。 主持人:卢检,在您看来,检察机关可以通过那些方式和渠道,向社会传递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二分院有过哪些尝试? 卢希(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长):面对我国民主法治进程所处的新阶段,检察机关可通过以下方式和渠道向社会传递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上有所作为:一是将执法办案作为推进依法治国的基本途径。 卢希(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长):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社会治安的各种犯罪活动,依法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通过思想文化渗透进行的破坏活动,深入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伪劣商品犯罪,突出打击金融诈骗、集资诈骗等严重犯罪,加大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和严重侵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等犯罪的打击力度,同时,依托执法办案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广大自觉树立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卢希(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长):二是将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作为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任务。法治是制度之治、规则之治和法律之治。腐败本质上是运用人民赋予的公权力谋取个人私利,是权力的滥用,是对法治的践踏和破坏。 卢希(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长):如果腐败现象滋生蔓延而又不能得到有效遏制,必然阻碍依法治国的进程,甚至危及我们党的执政基础,危及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基础。 卢希(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长):检察机关作为国家反腐败格局中的重要力量,要把反腐倡廉作为向社会传递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有效方式,通过深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不断增强反腐倡廉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为依法治国方略的顺利实施营造公正高效廉洁的社会环境。 卢希(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长):一方面,要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和艰巨性,从思想上、机制上、能力上做好充分准备,进一步更新工作理念,改进工作方法,创新工作机制,提高工作能力,切实承担起更加重大、更加艰巨、同时也更加光荣的反腐倡廉职责和使命。 卢希(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长):另一方面,要立足职能,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决查处大案要案,加大对发生在群众身边、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案件查处力度,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 卢希(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长):同时,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扎实开展个案预防、类案预防、行业预防和系统预防,全面推进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 卢希(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长):三是将法律监督作为推进依法治国的基本职责。十八大报告指出“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要求“加强党内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体现了对监督的重视,明确了检察机关在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和权威中的重要作用和检察工作在依法治国方略中的重要地位。 卢希(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长):检察机关要坚持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检察权,针对执法不公正、不规范、不文明,甚至徇私枉法、失职渎职等危害法制统一、尊严和权威的问题加大监督力度,切实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提升监督成效,努力为建立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体制作出应有贡献。 卢希(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长):四是将加强队伍建设作为推进依法治国的基本保障。检察工作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要以价值引领为关键,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深入开展检察文化建设,促进检察队伍更好地把握法治方向。 卢希(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长):要以提升素能为核心,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加大教育培训力度,不断优化队伍结构,注重人才发掘培养,促进检察队伍更好地适应法治要求。要以科学管理为手段,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完善监督制约机制,进一步改进作风、改善形象、激发活力,促进检察队伍更好地体现法治精神。 卢希(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长):近年来,二分院不断尝试通过不同方式和渠道向社会传递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依法治国。狠抓执法办案的力度、质量、效率、效果和安全。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办理了一批在全市乃至全国有影响、有震动、受关注的大案要案,如央视大火案、黄光裕案、股市“黑嘴”汪健中案、故宫盗窃案等。 卢希(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长):同时,我们结合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盼、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需要,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改进检务接待方式,加大释法说理力度,深化法制宣传工作,不断推进全社会树立学法、知法、懂法、尊法、守法意识。 卢希(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长):不断加大职务犯罪查办力度,扩大办案规模。办理了一批涉嫌骗取拆迁补偿款、贪污民政优抚、救济金等侵害民生民利的职务犯罪案件,同时,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特别是与8家单位建立了检察联络,综合运用运用展板、讲课、座谈、法律咨询、组织参观廉政警示教育基地等多种方法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取得了明显成效。 卢希(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长):强化法律监督,紧紧抓住贯彻落实高检院《意见》和市人大常委会《决议》的有利契机,进一步增强监督意识和工作主动性,努力改进监督方法,破解监督难题,大大增强了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控申监督的实效。 卢希(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长):着眼于打造高素质检察队伍,坚持抓党建、带队建,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提升队伍政治思想素质;坚持改进培养方式、加强素能训练、搭建成长平台,不断提高检察工作专业化水平;坚持抓好队伍廉政建设,扎实推进廉政建设工程,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树立起了公正廉洁的执法形象。 主持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是检察机关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要的政治任务。卢检,二分院在学习十八大文件、领会十八大精神、落实十八大部署方面,有哪些行动和安排? 卢希(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长):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们要把十八大精神的学习贯彻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切实以会议精神统领检察工作,求真务实、开拓创新。 卢希(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长):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们要把十八大精神的学习贯彻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切实以会议精神统领检察工作,求真务实、开拓创新。 卢希(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长):着力服务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立足经济社会发展谋划和推进工作,有效预防、依法打击各类经济犯罪活动,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 卢希(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长):积极推进政治发展进步,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积极推进检察体制、工作机制改革,坚决抵制各种错误思潮的影响,切实彰显社会主义政法体制和检察制度的优越性。 卢希(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长):扎实推进文化强国建设,依托执法办案,实现检察职能向文化领域延伸,在保障文化市场秩序、保护文化工作者权益、预防文化领域职务犯罪等方面下功夫,努力营造更加良好的文化发展环境。 卢希(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长):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不断增强执法办案效果,注重源头治理和源头预防,积极延伸检察职能,推动社会管理制度的健全和完善。 卢希(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长):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把检察工作融入生态文明建设的国家发展大局中,严厉打击破化生态环境的犯罪,为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作出应有贡献。 卢希(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长):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坚持以党建带队建,大力宣传体现检察职业特点和时代精神的先进典型,推动形成检察人员自觉认同的价值体系,进一步提高队伍党性修养和整体素质。 卢希(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长):二是突出工作重点,切实发挥法律监督的职能作用。强化监督理念,深入研究解决制约诉讼监督工作更好开展的难点问题和瓶颈问题,在填补监督盲区上下功夫。创新监督手段,结合修改后刑诉法的实施,加大探索创新力度,提升监督水平。 卢希(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长):延伸监督触角,充分运用检察联络机制,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和行业性职务犯罪预防活动,扩大法律监督的辐射面和影响力。提升监督实效,进一步理顺关系、明确职责,充分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发挥出法律监督的最大效能。 卢希(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长):三是紧密结合实际,确保十八大精神贯彻落实到位。一方面,做好今年工作总结和明年工作思路谋划,继续加强各项工作的精细化管理,全面提升工作成效,进一步完善执法规范化管理机制,在全面提升执行力上做文章、下功夫,做到一件一件抓落实,一项一项见成效。 卢希(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长):另一方面,加大抓精品、创品牌力度,在近年来全院干警齐心协力、争创佳绩的基础上,正确处理继承、创新和发展的关系,以巩固深化推动改革创新,以巩固深化促进建立品牌,切实推动我院各项工作不断开创新局面。 主持人:卢检,在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方面,二分院是如何立足自身职能进行发力? 卢希(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长):近年来,二分院准确把握自身定位,立足自身职能,确定了两个着力点,在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同时,积极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不断促进提升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 卢希(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长):充分发挥检察建议在社会管理创新中的作用。制定出台本院《检察建议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创设了三级管理制度,保证了检察建议质效双升。针对执法、司法行为不规范问题,向执法单位、司法机关发送检察建议,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卢希(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长):帮助发案单位堵塞漏洞、建章立制,营造诚信有序的市场环境,如公诉部门在办理某受贿案中,向12个行贿单位发送检察建议,发挥了净化社会环境、预防职务犯罪的作用。 卢希(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长):及时归纳总结办案中反映出的行业管理或政府行政管理问题,向发案单位行业主管部门或政府主管部门,提出加强或改进本行业或部门监管工作的检察建议,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 卢希(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长):弘扬社会正气,注重在办案中,挖掘恪尽职守、执法为民的先进典型,营造执法为民的社会环境,如在办理一起走私案中发现,正是由于北京海关工作人员认真负责、高度警惕,才及时发现并追究了企图从机场要客通道闯关的走私犯罪,及时向北京海关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对相关人员予以表彰。 卢希(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长):探索建立行业检察联络室制度。针对直辖市“二级行政、三级司法”的体制和我院办理大要案较多的优势,注重发挥主管部门、总部机关、行业协会的职能作用,促进行业性社会管理创新。 卢希(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长):我院先后与中煤能源集团公司、北京市烟草专卖局等8家单位签订了共建协议,建立起检察联络室(员),使行业检察联络室(员)成为融“宣传法制、提供服务,健全制度、预防犯罪,共享信息、发现案源”等功能“六位一体”的促进社会管理创新的新平台,打造了具有鲜明特色的服务首都社会管理创新的检察工作品牌。 主持人:日前,北京市检察机关统一举行主题为“守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开放日活动。二分院采取“讲述执法为民的故事”这种形式来“开放”,获得参观代表们的赞许,正义网也以“检察官讲述执法为民故事传递法治思维”为题进行了报道。卢检,您能不能谈谈以这种形式来“开放”的初衷? 卢希(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长):司法要获得充分的社会信任与尊重,必须以不掺杂任何“杂念”为前提,以一种温暖的方式进入人心,才能增强司法本身的正当性与人文性。为此,我院在确定这次开放日的主题和形式时,在以往开放日环节的内容基础上,增加了这种以讲故事的方式表现检察机关的职能,旨在让民众更加真切的理解我们,真正实现了社会各界群众与检察干警的“零”距离。 卢希(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长):检察开放日是我院打造“阳光检务”的一大品牌,我院从2007年4月正式实行的“每月一开放”的工作制度,至今举办了72次检察开放日,受众达到一万余人。从最初组织一些群众到检察院走一走、看一看、听一听到现在的参观、论坛、讲座等多种形式,从前期仅仅限于“请进来”到如今的“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从单次活动到形成系列,开放日为检察职能在执法办案的传统认识上,赋予了新的内涵。 卢希(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长):在具体工作中,我们突破传统思维定式,注重受益人群的广泛性和代表性,开放内容的丰富性和多样性,以及开放形式的互动性和创新性。在确定开放日受众时,我们主要关注弱势群体的依法维权能力,关注法学教育的瓶颈问题,以及关注热点行业和犯罪易发高危人群。 卢希(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长):在越来越亮化的开放中,我们看到了检察官的尽心尽力、看到了群众的获益匪浅、看到了共谱和谐的美妙乐章。在形成参与普法教育“我来管”的共识下,检察官们紧紧围绕“管什么”和“怎么管”做足了文章。 卢希(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长):从调查摸底到量体裁衣,从因人施教到规模服务,真正实现了规范、常态、有序管理的效果:中小学生培养了学法兴趣,企业员工增强了守法观念,政府官员提高了廉政意识,高校师生弥补了学科缺陷,凡此种种,不一而足。相信这种对法治理念、正义理想、行为规范等的传播引导,能够最大限度的激发民众对法治的理解与支持,进而推动法治社会的进程发展。 主持人:谢谢卢检。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是检察机关面向社会的“窗口”,请您给大家介绍二分院的控申工作吧。 卢希(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长):二分院控申检察部门自2009年在全市检察系统率先建立起综合化、规范化的诉讼监督制度平台以来,诉讼监督的意识和能力不断同步提升,诉讼流程管理不断规范。先后荣获“全国文明接待示范窗口”、北京市政法系统“执法为民创先争优示范窗口”、“政法先锋号”等荣誉称号。 卢希(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长):随着形势的发展,我院控申部门不断创新工作机制,为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率先推出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1246”工作模式,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执法办案风险隐患的发生,得到高检院、市委政法委的充分肯定。 卢希(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长):为进一步改进检务接待方式,在强化原有检务接待畅通性、开放性和便捷性的基础上,着力促进检务接待工作向科学化、规范化及信息化发展,构建接待中心、信息中心、风险控制中心、矛盾调处中心四部门有机衔接、通力合作的“四维一体”检务接待模式。 卢希(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长):加大释法说理力度,把释法说理作为办理案件、接待群众的必经程序,贯穿于执法办案始终,形成同步说理、文书说理、双向说理等7种工作模式;注重总结提升,在检务接待工作中提炼出情感贴近法、倾听疏导法等9种化解矛盾方法,在析法明理、息诉罢访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卢希(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长):今年我院在办理刘某申诉案件中成功出席再审法庭,成为控申检察部门出席再审法庭“全国第一庭”,高检院领导在庭审后的座谈会上高度肯定本案的办理为“改革第一示范案”。 卢希(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长):我院办理的张某申诉案被市检院领导评价为“全市推进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听证的样本”,来自河北、黑龙江、吉林、内蒙古、山西、云南等部分省市的控申部门代表观摩研讨了本案。两起案件的办理使我院控申诉讼监督品牌在全国范围内取得了较大反响,以突出业绩诠释了控申检察部门“争创一流”的作风和首创精神。 卢希(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长):我院办理的张某申诉案被市检院领导评价为“全市推进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听证的样本”,来自河北、黑龙江、吉林、内蒙古、山西、云南等部分省市的控申部门代表观摩研讨了本案。两起案件的办理使我院控申诉讼监督品牌在全国范围内取得了较大反响,以突出业绩诠释了控申检察部门“争创一流”的作风和首创精神。 主持人:十八大报告就加强政法工作和政法队伍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卢检,二分院在加强队伍建设方面有哪些经验和做法? 卢希(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长):二分院在加强队伍建设方面的实践经验,主要体现在“五个必须坚持”,即:必须坚持围绕中心建设队伍,必须坚持抓党建带队建,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激发活力,必须坚持创新管理机制,必须坚持强化自身建设。 卢希(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长):一是以深入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坚持政治建检,检察队伍忠诚度建设得到加强。近期我们沉下身来、深入一线、把握时机,以“绽放时代检察风采”为依托,推动先进典型的挖掘选树工作,制作了生动感人的《绽放时代检察风采》专题片,相关材料汇编成册由检察出版社出版,并被指定为全市检察机关新录用人员岗前培训教材,同时北京市检察机关深入推进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推进会在本院举行,典型推树工作深受上级领导和媒体好评,营造了比学赶帮超的浓厚氛围。 卢希(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长):二是以实施十二五时期检察人才发展规划为目标,坚持人才强检,高素质专业化检察人才队伍建设持续推进。坚持人才为本强管理,通过检力资源开发、领导干部竞争性选拔、干部交流调整、育才平台搭建等举措稳步推进,促进检察队伍综合能力素质进一步提升。 卢希(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长):以学习修改后的刑诉法和民诉法为契机,创造性地搭建了自主选学、上级和本院部门培训资源利用、网络利用及外部师资利用“五个平台”,相关培训扎实推进,工作活力大大激发。 卢希(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长):同时制定实施了《兼职检察教官师资库建设暂行办法》,本院兼职检察教官师资库率先建立,25名同志被聘任为兼职检察教官,将兼职检察教官制度与自主选学工作有机结合,培训计划有的放矢,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增强。 卢希(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长):三是以搭建检察机关文化建设平台为依托,坚持文化育检,先进检察文化建设创新发展。我院坚持文化为魂求突破,将检察文化与北京精神深度融合。成功举办了“奏响北京精神的检察乐章”新春联谊会、“第一届检察文化节”等活动,有效发挥了寓教于乐、凝聚人心、鼓舞人心的积极作用。 卢希(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长):我们还组织拍摄了首部廉政公益广告片《书包的故事》,在北京电视台各个频道滚动播出一个月,并在高检、市检两次评比拔得头筹,检察职能宣传与媒体传播公益互促双赢,社会影响力显著提升。 卢希(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长):在工作中我们还坚持从优待检与从严治检相结合,通过开展表彰奖励、建立健全制度、实施人心工程和协同推进廉政建设,逐步形成凝神聚气、创先争优、政通人和的政治生态环境,激发了队伍活力,推动检察工作不断取得新的业绩。 主持人:人们常说“打铁还需自身硬”,二分院在加强自身监督方面,开展了哪些工作? 卢希(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长):我院在强化自身监督方面主要从思想教育入手,加大监督力度,加强惩防体系建设,以党风廉政建设促进队伍建设和公正文明规范执法。 卢希(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长):通过扎实开展思想教育,夯实拒腐防变的思想根基。采取了分层举办培训班、院领导讲党课、聆听英模先进事迹报告、参观北京市廉政教育基地——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纪念馆等形式,把“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教育以及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与反腐倡廉教育有机结合。 卢希(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长):把《廉政准则》“52个不准”制作成漫画展板,组织全院干警参观,以形象直观的方式使检察干警受到教育;组织观看公正廉洁执法警示教育专题片,并对照岗位职责、执法规范和工作标准,开展学习讨论,搞好自查自纠,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卢希(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长):通过加大内部监督力度,强化公正廉洁自律意识。组织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认真搞好贯彻执行《廉政准则》和《廉洁从检若干规定》情况等专项检查活动,扎实开展检务督察,集中开展对办案安全防范、自侦案件扣押冻结涉案款物处理情况、警车管理使用、监所检察工作以及《二分院检察人员“非正常行为”管理办法》落实情况等进行督察,针对存在的问题,发出督察通报,提出督察建议并督促限期整改,促进了检察人员公正、文明、规范执法。 卢希(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长):抓好惩防体系建设,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创新。推行检务督察办公室与案件监督管理办公室、案件风险评估预警办公室定期会商工作制度,加强对重点案件复查审查;通过接待举报人、上访人、申诉人以及检察长接待日接访等,对所涉及的案件进行风险等级预测评估,对干警执法执纪情况进行明察暗访,确保检察权的正确行使。 主持人:卢检,请跟网友们分享一下您对正义的理解。 卢希(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长):古今中外,有关正义的定义多种多样,在不同学科、不同领域中有不同的理解,我认为,应该以是否能够促进社会进步、是否符合社会发展规律、是否能够满足社会中绝大多数人最大利益需要作为衡量正义的基本标准。 卢希(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长):就当前我们国家所处的社会阶段看,一是“正义”总是和“公平”联系在一起。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涉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是社会和谐的基本条件。 卢希(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长):党的十八大提出“必须坚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要在全体人民共同奋斗、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上,加紧建设对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保障体系,努力营造公平的社会环境,保证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 卢希(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长):这充分表明,我们的党始终是中国各族人民利益的忠实代表,反映出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 卢希(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长):二是“正义”总是和法律联系在一起,两者相互联系、相互促进。正义是法律进化的精神驱动力,对法律发展起了一定的推动作用。 卢希(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长):法律是实现正义的重要手段,通过惩治非正义的违法行为,以促进公平正义。因此,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离不开法律,离不开执法司法机关。 卢希(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长):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着力建设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体系,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不容忽视的是,在此过程中还存在一些影响和破坏社会公平正义的问题,比如分配不均、贫富差距、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 卢希(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长):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要切实承担起守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职责,始终践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主题,进一步强化监督意识,牢固树立公平正义的理念,做到善于监督、敢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 卢希(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长):要下大气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有罪不究、以罚代刑、刑讯逼供、超期羁押、枉法裁判等问题,严肃查处各种执法、司法不公背后的职务犯罪问题,切实从实体、程序、时效上体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要求,同时积极促进法律完善,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主持人:感谢卢检您为网友们带来如此精彩而详细的讲述。今天的访谈到此结束,感谢各位网友的收看,再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