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法院西石桥法庭的法官为镇妇女主任们作普法宣传。卢 凤 摄
2009年,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收案达两万余件,创历史新高。持续凸显的案多人少矛盾让法院思考:如何把纠纷化解在初起时。为此,江阴法院沉入基层主动服务,摸排矛盾,化解纠纷。
在几年实践的基础上,2012年年初,江阴法院启动“无诉访社区(村)”创建活动;7月,在江阴市委、市政府部署下,“无诉访社区(村)”创建活动上升为一项全市性社会管理创新工程,全面铺开推进。
化解纠纷在家门口
2012年年初,江阴法院所辖6个人民法庭先后在各自辖区内选择若干社区、村签订共建协议,共同创建“无诉访社区(村)”。协议明确,创建“无诉访社区(村)”,目的是加强非诉调解工作,建立日常矛盾纠纷预警机制,做到矛盾不出社区和村,纠纷化解在家门口。
驻社区、村的“法官工作室”,正是实现这一目标的“利器”。
西石桥法庭驻东支社区法官工作室设在东支社区居委会。工作室四面墙上挂满了法制宣传展板,书架上摆放着普法书籍。驻社区法官陈教智每周固定有一天在这里值班。
“陈法官给社区的矛盾化解工作帮了大忙。”东支社区支部副书记薛强告诉笔者。
2012年4月,东支社区内占地近600亩的市重点农业项目神农生态农业基地土地征用工作基本完成,只剩李某家的3亩多地因为补偿谈不拢一直无法解决。薛强无奈,便找来了陈教智。
“老李啊,这生态园建好了,免费的公园就在你家门口啊。”
“老李,这投资几个亿的大项目,你们都有收益啊。”
这样连着做了四五次工作,5月初,李某终于在土地流转协议上签了字。紧接着,生态农业基地正式开工建设。
在每个创建的“无诉访社区(村)”,都有法官驻社区(村)工作室。法庭派出法官在规定时间到社区、村里现场办公,并向居民发放法官联系卡。法庭也在此开展法制宣传、培训民调干部、开展巡回审判等。
“法官工作室是‘无诉访社区(村)’创建的一个基点,通过工作室真正实现力量下沉、关口前移,让矛盾纠纷在家门口就消于无形,从而实现‘无诉访’。”江阴法院院长王立新说。
2012年11月,江阴法院又在江阴市金属材料市场成立首个驻专业市场“法官工作室”,将“无诉访”创建活动向社区、村外推进。
第一时间联动调解
“‘无诉访社区(村)’的创建让人民法庭突破坐堂办案的窠臼,变被动受案为主动疏导。”江阴法院长泾法庭庭长吴中平说道,“我们积极开展庭所共建、庭队共建等活动,与辖区派出所、交警队、司法所、综治办等单位联合开展矛盾化解工作。”
“这钱就是你欠的!”上海商人张女士手持增值税发票和还款承诺书,要求江阴周庄某纺织厂的王老板付钱。
“我与上海从来没有生意往来,怎么会欠你几十万?”王老板坚决否认。
2012年8月,为一笔欠款僵持不下的张女士和王老板闹到了周庄镇金湾警务室。
民警经过一番调查了解到,原来是王老板的妻子私下冒用丈夫公司名义,向张女士借了钱。
“妻债夫还也是天经地义!”“我与她正在办离婚,她欠钱与我无关!”两人不理民警的调解,你一言我一语在警务室吵起来。
眼看矛盾一时难以化解,社区民警便向社区法官工作室的法官请求“支援”,值班法官吴中平马上赶了过来。
吴中平经过核实发现,增值税发票是假发票,还款承诺书上的公章也系伪造。
为此,吴中平向两人提出解决建议:根据现有证据,张女士要求纺织厂或王老板承担还款责任依据不足,只能直接向王某妻子追偿;王老板虽然与妻子正在办理离婚手续,但对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也有可能承担偿还责任,所以应主动找到妻子,由妻子出面协商处理该欠款纠纷。
经过耐心解释,刚刚还火冒三丈的当事人表示愿意听从法官的建议,依法办事。
随着“无诉访社区(村)”创建活动的深化,法院不断拓宽矛盾纠纷解决机制覆盖面,把服务的触角从社区、村延伸至民事纠纷多发领域,主动与相关职能部门协作,把一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劳动争议、消费者权益纠纷化解在诉外,从而以点带面,推动整个社会的“无诉访”。
江阴法院先后在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市总工会分别设立了交通事故巡回法庭和劳动争议巡回法庭。驻庭巡回办案的法官除了处理手头案件外,还第一时间参与到其他非诉争议的调解中,与交警、工会工作人员一起研究案情、商量解决方案,争取让问题不扩大、矛盾不上交。
堵截源头是关键
2012年6月,青阳法庭的王晓丹法官在辖区某村例行走访时了解到一起纠纷。
村里早先将7分闲置地承包给一个外地人养鸡,外地人把鸡棚搭好后又不养鸡了,擅自将地转给了3户村里人。因为这块地靠近镇上正在开发的景区,村里其他30余户人家担心以后一拆迁,好处全让那3户人家得了,便到村委闹事,扬言要去镇政府上访。
王晓丹仔细翻看协议后发现,村委当初与外地人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过于简单,仅明确了金额、承包期等条款,这导致外地人将地转包给他人时没有告知村委,而且还改变了土地的用途。
王晓丹指导村委与承包人重新签订了一份规范的承包合同,并建议村委今后对承包土地的使用也要加强监管,并及时向村民公开相关村务管理情况,以打消村民的疑虑。事态终于得以平息。
创建“无诉访社区(村)”,从源头上堵截矛盾纠纷是关键。
为此,江阴法院开展了“大走访”活动,深入基层排查矛盾纠纷,并整合社区、村“五老”资源,发挥“大调解”机制作用,力争就地化解矛盾,事了人和。
同时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业务指导,帮助健全工作机制,引导基层村干部、人民调解员在法律规则的框架下,强化基层自治和规范管理。
目前,江阴法院已与近30个社区(村)签订了共建协议,共同创建“无诉访社区(村)”。
“借力法庭的法律资源优势,及结对村村干部、人民调解员的一线群众优势,形成调处合力,构建‘庭村联动、优势互补、共同治理’的调解纠纷格局,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基层矛盾纠纷,实现‘少诉访’直至‘无诉访’。”王立新说,“这正与党的十八大提出的‘要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体制’相契合,促成行政指导、司法引导与社区自治相结合的基层管理新机制的建立。”(戴 琳 卢 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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