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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庐阳:小额速裁 效率效果齐飞

2013-02-04 09:44:24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人民法院报 

    ■灵活简便

    打官司不再“受折腾”

    早在2011年5月,庐阳区法院就作为最高人民法院试点单位,开展小额诉讼试点工作,对标的额5万元以下的简单民事案件交由速裁法官审理,实行一裁终局。

    庐阳区法院院长陶霞告诉笔者,围绕“快收、快审、快结”这一主题,该院针对小额诉讼程序特点,在审理方式和审理期限上做了灵活的规定:小额诉讼案件由速裁法官一人独任审理,根据案件需要为当事人指定答辩期、举证期,期限不超过7日;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安排在晚间、休息日进行调解或开庭;可以灵活地安排询问证人的时间;当事人可以口头申请法院询问证人;当事人可以申请利用视频系统等方式询问证人;庭审过程可不区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阶段;在立案之日起一个月内审结,不得扣除和延长审限,一个月内未能审结的,转而适用普通程序继续审理;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的案件,贯彻调解优先原则,调解不成的,及时作出裁判。鼓励法官当庭宣判。

    这一系列规定,不仅节约了司法资源,更体现了一种司法大众化的理念,让当事人打官司不再“受折腾”。法官们更是尽最大努力,方便当事人诉讼,减少当事人诉讼成本。

    2011年5月5日,庐阳区法院审理的安徽首例小额诉讼案件,仅用7分钟调结,原告郑某与被告房地产公司拿到了民事调解书。“以前最害怕打官司,因为动辄一两个月,消耗时间和体力,没想到这么快官司就结了。”被告感慨。

    就当事人的时间开庭审案,是庐阳区法院速裁法官便民诉讼的好做法。

    在一起材料供应商诉某装饰工程公司拖欠货款纠纷案件中,双方当事人因经营活动,在正常工作时间及双休日均无法参加庭审,法官当即决定利用中午时间开庭,并促成双方和解。

    更多的时候,法官为了方便“上班族”当事人,将调解或者开庭安排在晚上或周末来进行。

    法官还充分运用现代通信手段,减少当事人往来奔波之苦。有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家住外地的原告王某到庐阳区法院起诉被告秦某支付拖欠的羊肉款1.2万元。

    案件审理中,法官通过“电话调解”化解了两人的矛盾,王某在来法院签收调解书时对法官说:“原想这1.2万元就算要回来,怕也是垫了车旅费,没想到法官打几个电话就把事情解决了。”

    由于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期限较短,法官还将现代通信手段用于解决“送达难”问题。

    在一起物业纠纷案件中,被告人在外地,既不愿到法院应诉,也不愿提供联系地址。法官尝试要到了被告的电子邮箱,将原告起诉状、证据材料和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给被告,使得案件审理得以顺利进行。

    诉讼程序的简化灵活也使得打官司不再是个“技术活”。当事人在法官的引导下,对案件事实、证据及诉请请求“自由”发表意见,不需要聘请律师照样可以完成诉讼活动,大大降低了诉讼的“专业门槛”,当事人还省去了律师费用。

    “很多人因为几千块钱想打官司,但发现打官司很麻烦,因而容易产生怨气。小额诉讼机制让打官司变得方便快捷,解决了很多社会矛盾,化解了社会不和谐因素。”安徽卓泰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章剑平说。

[责任编辑:闫天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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