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河南省济源市公安局开展以“执法零过错、涉案零上访”为核心内容的“双零”工作机制建设,从源头管控抓起,规范办案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全程跟踪监督,不断加大治安案件的查办力度,提高治安案件办案效率,有效化解疑难信访案件,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2012年,82起治安信访积案、16起省厅交办的疑难信访案件全部办结,治安案件案卷质量明显提高,治安部门全年无新增治安信访案件,没有发生一起执法过错案件。
治安案件实行现场必勘
“只有把治安案件当做刑事案件来办,真正树立证据意识、现场意识、诉讼意识和法律意识,才能有效预防和减少治安信访案件。”济源市公安局北海分局民警葛昕对办理治安疑难信访案件深有感触。
济源市公安局局长赵书乾告诉记者,在过去,打架斗殴、寻衅滋事等治安案件发案数多、调查取证难、调解难度大,处警民警到达现场往往既不调查访问在场证人,又不收集、固定证据,只是简单地了解现场后就完事走人。调解不成,二次再去取证,往往错失了采集第一手证据的机会,导致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难以定性,案件久拖不决。
2012年年初,济源市公安局新一届党委班子在对超期未结治安案件进行梳理、研判的基础上,以“执法零过错、涉案零上访”为核心内容的“双零”工作机制建设为载体,从接受报警、受理立案、调查调处等入手,着力解决民警在执法过程中因故意或过失造成的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违反法定程序等执法问题,解决因执法、民警工作态度、工作责任心而导致的上访问题,从源头上杜绝治安案件超期未结现象。
济源市公安机关从接处警入手,将每一起治安案件都当做刑事案件来办理,实现110报警登记、所队接处警登记、案件受理登记3个登记台账相对照、相统一,有效解决受案不查、有案不立等问题;落实现场必勘制度,接处警时落实“四必须”,即执法记录仪必须带、现场勘查必须有、案件录入必须全、现场证据必须固定;现场勘查时做到现场拍照、现场摄像、绘制现场图、现场勘查笔录“四要素”缺一不可,解决收集证据不及时等问题。民警进行现场访问时,要登记目击证人,24小时内对证人进行第一次询问并调取现场视频监控,全面提取、固定证据。在对案件当事人进行第一次询问时,应告知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在案件具备鉴定条件后24小时内为当事人开具鉴定委托书,提高办案效率。
济源市公安局副局长闫立旗说:“我们现在办理治安案件,推行 ‘一案要六看’,看接处警是否规范,看调查取证是否到位,看纠纷调解是否正确用心,看执法程序是否准确适当,看法律法规宣传是否到位,看是否会引发信访问题,这其实也是‘双零’机制的核心内容。”
启动法制员全程监督机制
因怀疑妻子与申某有不正当男女关系,2012年12月14日,焦某与申某发生厮打,造成焦某受伤。民警随即开展调查取证,次日公安机关即做出了对焦某行政拘留3天、申某行政拘留7天并处200元罚款的处罚。
“案发后,我们第一时间启动法制员全程监督程序,办案单位立即对现场进行勘查,对双方当事人的陈述、证人证言、伤情照片、现场勘验笔录、鉴定结论等进行了调取,办案部门仅用一天时间就调取了案件的全部证据,既保证了证据的客观真实,又为及时裁决提供了有力的保障。”济源市公安局专职法制员赵冲说。
为确保每起治安案件 “零差错”,济源市公安局整合全局法制资源,下发《济源市公安局关于实行专职法制员全程监督机制的实施意见》,明确全局专职法制民警人员名单,为每一个分局、支队派驻一名专职法制员,专门从事法律监督审核。法制员对每一起案件进行案前指导、案中监督、案后督促整改,从每个执法环节进行监督。专职法制员机制运行以来,济源市公安局无一起新增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实行专职法制员全程监督,就像在民警头上套了一个‘紧箍咒’,时时刻刻提醒民警要规范自己的执法行为。同时,在案件的调处过程中,当事人对民警不理解或对法律有疑问的,法制员就会及时沟通,有效地减少了双方当事人对办案民警的猜疑、误会。”王屋分局专职法制员牛东锋说。
每月进行精品案例评选
过去济源公安机关很多基层单位没有采取有效的管理和监督模式,队所领导不参与办案、不进行案件评比考核、不对新民警进行传帮带,导致一线民警只能自己摸索着去办案,导致案卷质量下降、案件久拖不决,造成当事人不满意。
“双零”机制运行以后,济源市公安局开展“精品案例”、“调解能手”评选活动,每月都要进行治安案件精品案例和调解能手评选,基层所队带长民警值班、接处警、案件办理情况都将纳入“双零”工作机制每月考评范围,并在全局考核通报。去年以来,共评选出15起精品案例和17名调解能手。
对当月“双零”工作实施不力、群众投诉上访多、到期未结治安案件量大、执法不规范、在考核中连续落后的治安基层所队,济源市公安局实行挂牌督办,重点帮扶,限期整改。
“‘双零’机制运行以来,让我们真正尝到了甜头,民警办案积极性高了,案件质量提升了,信访案件越来越少了,队伍精神面貌也大有改观。”济水分局治安大队大队长路小海说。
“双零”工作机制运行以来,济源市公安局办理的治安案件没有一起被认定为执法过错,5起行政复议案件及12起行政诉讼案件全部维持。(记者 夏吉春 通讯员 吴建生 杜海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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