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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来于遵守规则

2013-02-04 09:25:59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人民法院报 

    “不以规矩,不成方圆。”规则包含着内在的权利义务关系,遵守规则,就是对权利的尊重、对法治的敬仰、对文明的向往。交通文明需要以规则为基础,司法文明也要以规则为前提,政治文明更要以规则为保障。

    前段时日引发热议的“中国式过马路”和新交通规则,本未引起我太多的关注,但因亲历一起“小事”,促使我深入思考文明与法治之间的关联。清早行至十字路口,前行路段恰遇红灯,一些行人不顾红灯蜂拥而过,路面顿时拥堵起来,过了一会儿横向路段黄灯亮时又有飞车疾驰而过,交通协勤颇显无奈,少许几人等待绿灯亮起后开始过马路,协勤面露感激,脱口而出一句“谢谢”!闻听此言,我的心里颇是震撼。“红灯停、绿灯行”,这是连小学生都知道的最基本的交通规则。遵守这个规则,是文明交通最基本的要求。但是,就连这个规则都面临着“执行难”的问题,以至于交通协勤要对遵守规则的人连连道谢。“怪哉!”

    文明与道德教化密不可分,文明的培育形成通常需要较长的过程。相比之下,文明更与法律规则息息相关,文明的巩固和发展需要法律作为支撑。不遵守习俗和规则、无视道德和法律,就没有文明可言。缺乏法律规则作支撑的文明,就如同美丽的花瓶,特别脆弱、极易破碎。与文明的艰难培育相比,不文明的行为极具传染性和破坏性,一旦肆意蔓延最终将会导致文明的瓦解。

    现代文明的形成和维系,得益于也取决于道德和法律秩序。因此,尊重规则、信仰法律,既是文明的体现,也是文明的底线。只有各个阶层的社会群体都能够遵守规则,信奉法治,才能培育和营造文明的氛围,呵护和促进文明的发展。文明,不仅体现为公众的行为方式,而且展现为社会的精神风貌,甚至折射出国家的治理模式。

    对于普通公众而言,只有尊重规则、信仰法律,才能体现和维系社会文明。普通公众的日常活动,编织起社会生活之网。只有公众树立良好的风俗习惯,尊重国家的法律制度,坚持“有法必依”,自觉遵纪守法,才能确保社会生活的有序和文明。如果公民不信法、不守法,没有遵守规则的习惯,就很难形成文明的社会风气,社会文明也就无从谈起。此前食品安全、建筑工程质量、医疗卫生等行业出现的各种乱象,就反映出对权利的无视、对法律的轻慢、对文明的亵渎。因此,对于上述存在严重问题的行业领域,要强化法律的治理和规范,促使行业主体遵守法律,努力实现社会文明的回归。

    对于司法人员而言,只有尊重规则、信仰法律,才能展现和确保司法文明。举刑事诉讼为例,传统的刑讯逼供等司法痼疾严重侵犯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严重损害了司法文明。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改,旗帜鲜明地要求“尊重和保障人权”,在严禁刑讯逼供的基础上确立了“不得强迫自证其罪原则”,完善了“非法证据排除制度”,并且规范了侦查、起诉和审判的程序,强化了整个诉讼过程的律师帮助权,诸如此类的理念和制度,都是为了切实维护被追诉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维系司法文明。只有严格遵守法律的正当程序,认真对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才能确保司法过程和诉讼活动的文明。如果司法人员不能严格执法,甚至公然违反法律规定,无疑是对司法文明的颠覆,法治也必将成为一句空谈。

    文明,难得易失。为了培育和维系文明,需要树立尊重规则、信仰法律的观念和环境,将尊重规则视为文明的体现。同时,也要坚持“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将遵守规则作为文明的底线,对于那些无视文明、违反法律的行为,要严格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为文明的巩固和发展奠定坚实的制度基础。

    (作者 刘静坤 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闫天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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