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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推进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稳步发展

2013-02-04 08:56:56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检察日报 

    ■联合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推出了亲情会见制度,将家庭教育引入到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的办理工作中。

    ■“新起点”实践中心的入驻学员必须是被该院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而目前,根据学员构成情况,“新起点”实践中心分设了“仁助”新起点实践中心和“爱心企业”新起点实践中心两部分。

    ■13年来,通过不断更新和完善,“西检杯”中学生法律知识竞赛题库已汇集题目近5000道,涵盖了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学生思想道德规范等多项内容。

    “行动具有激励作用、行动是对付惰性的良方”——这是北京市西城区检察院未成年人谈话室励志墙上的一句话。这个早在2002年就已设置、随着西城区检察院搬入新址后重新装饰一新的谈话室,于近日再次履行使命。

    春意盎然的风景画、名人名言、励志故事、工作区域和谈话区域清晰划分……谈话室温馨而庄重的气息处处传达着该院未成年人案件检察处(下称“未检处”)“态度、进取、目标、沟通、行动和自律”的工作理念。

    谈话室的荣誉柜中,“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等十余块奖牌熠熠生辉,记录了西城区检察院在开展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方面的每一步探索。

    亲情会见,将家庭教育引入办案工作

    2012年6月,郭某因犯强制猥亵妇女罪被判有期徒刑一年。法庭上,郭某流着眼泪,在最后陈述中动情地说:“我对不起父母,对不起被害人,我要感谢检察官和法官对我的真情挽救……”

    2007年,西城区检察院联合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推出了亲情会见制度,将家庭教育引入到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的办理工作中。

    此后,该院在实践中不断对此项工作进行完善和改进,通过加强与在押未成年人家长的沟通和联系,共同研究教育方法,不断扩大亲情会见的教育效果。

    郭某案就是该院推出亲情会见制度后,取得了良好办案效果的一起典型案例。

    郭某在与同事聚餐时饮酒过量,回宿舍途中遇到被害人,对其实施了强制猥亵行为。酒醒后,郭某悔恨不已,表示一定认罪服法,并答应对被害人进行精神上的补偿。

    根据郭某的认罪态度,并鉴于他作案时刚满17周岁,该院对其启动了亲情会见制度,安排郭某的父亲与其在看守所内进行了亲情会见。

    在不到30分钟的谈话中,郭某的父亲用亲切的乡音对郭某进行了教育,让他认真遵守监规,争取早日回归社会。郭某一边掉眼泪,一边向父亲发誓,一定好好表现,再也不会干违法的事情。

    5年来,像郭某一样,被该院适用亲情会见制度的涉罪未成年人共有12人。他们在办案检察官的耐心教育和浓浓亲情的感召下,知罪悔罪,均得到了法律的公正判决。

    考察帮教,给失足孩子一个崭新起点

    2012年7月3日,西城区检察院“新起点实践中心”合作协议会签暨授牌仪式举行。作为北京市首个在爱心企业和社工机构成立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考察帮教中心,“新起点实践中心”开辟了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帮教、挽救的新渠道。

    据该院未检处处长王媛媛介绍,“新起点”实践中心的入驻学员必须是被该院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而目前,根据学员构成情况,“新起点”实践中心分设了“仁助”新起点实践中心和“爱心企业”新起点实践中心两部分。

    “仁助”新起点实践中心的入驻学员主要是具有北京市户籍的非在校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或具有外地户籍、以北京市为经常居住地的非在校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他们将接受西城区仁助社会工作事务所司法社工的帮教考察,在仁助社会工作事务所进行公益劳动,并接受其他多种方式的考察和教育。

    “爱心企业”新起点实践中心的入驻学员则主要是具有外地户籍、在北京市无固定住所的非在校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他们将接受“爱心企业”专门人员的帮教考察,在企业学习必要的劳动技能等。

    “对在校生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帮教考察,主要在其所在学校进行。”王媛媛补充道。

    张某是一起寻衅滋事案的嫌疑人,检察官经过对案件审查后认为,张某所犯罪行较轻,又有悔过表现,符合附条件不起诉的相关规定。于是,报经院党组同意后,检察官将张某安置在了“仁助”新起点实践中心,并委托专业司法社工对其进行帮教。

    帮教期间,检察官和社工带着张某参加公益劳动、当社区志愿者、观看法制教育片、旁听法院庭审,张某和检察官逐渐成为朋友,对犯罪的认识一天比一天深刻,改过自新、回归社会的愿望也越来越强烈。在一份思想汇报中他这样写道:“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太好了,让我不用走上审判台。对我而言,那是一种起死回生的感觉。我要重新做人,继续读书。”

    目前,该院已制定出《关于附条件不起诉帮教考察工作实施办法》、《“新起点”实践中心工作守则》、《“新起点”实践中心学员权利义务告知书》等一系列规范性材料,最大限度地教育、感化挽救未成年犯罪嫌疑人。

    延伸预防,“西检杯”中学生法律知识竞赛办了13年

    2012年12月9日,第十三届“西检杯”中学生法律知识竞赛(下称“西检杯”)在北京市第四中学成功举办。比赛通过必答、抢答、即兴表演等灵活、有趣的形式,将与中学生生活、学习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传递到在场每位在校学生心中。

    西城区是北京市有名的教育强区,辖区学校众多,教育资源优质、丰富。该区检察院始终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确保辖区学校安全稳定作为重点工作紧抓不放,推出了建设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发挥法制校长团队作用等多项举措,将法律宣传教育的触角延伸到校园。其中,最具影响力的当属该院联合当地教委、团委成功举办了13年的“西检杯”。

    13年来,“西检杯”从以在未成年人中普及刑法、刑事诉讼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常识为主要内容,形式相对单一的知识竞赛活动,逐渐发展成为涵盖辖区所有中学,全程使用多媒体互动,对决赛进行全程网络直播,结合了演唱、朗诵等多种艺术形式的综合赛事,比赛场次累计达100余场,现场参与的学生累计达1万余人。

    为确保“西检杯”真正成为传播法律知识的平台,西城区检察院未检处的干警们在保证办案工作质量的同时,完成了为“西检杯”准备题库、定期更新题库、筹备比赛所需文件等多项工作。13年来,通过不断更新和完善,“西检杯”题库已汇集题目近5000道,涵盖了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学生思想道德规范等多项内容。如今,“西检杯”已成为西城区检察院乃至北京市检察机关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一个响当当的品牌。(陆叶)

[责任编辑:刘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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