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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院4976条司法建议“把脉”社会风险

2013-02-04 08:38:41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人民法院报 

    记者从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近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近年来,福建省各级法院针对司法审判中发现的社会风险、安全隐患,积极向相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促进科学决策,完善管理制度,努力把矛盾化解在源头,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据统计,2008年以来,全省法院共发出各类司法建议4976条。其中,福州中院关于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司法建议、三明中院关于加强在校生法制教育的司法建议入选“全国法院优秀司法建议”。

    近年来,福建高院始终高度重视司法建议工作,院长马新岚多次强调,要善于从案件动态、纠纷类型、办案效果等方面,研判经济社会领域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及时向党委、政府提出解决问题、完善制度、预防纠纷的法律意见。2012年4月,福建高院向全省法院下发《关于加强和规范司法建议工作的意见》,就司法建议的对象、范围、类型、文书制作和程序等作出规范要求,为各级法院进一步加强司法建议工作提供有力的指导。

    在全面加强和规范司法建议工作中,福建省各级法院着力坚持“五个转变”,即从“就案办案”向发现问题、主动建议转变;从“一提了之”向积极跟踪反馈转变;从事中、事后建议向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建议转变;从分散管理向规范管理转变;从个案建议向类案、综合建议转变,不断提升司法建议工作科学化水平。去年,福建高院向省委、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报送了《2010-2011年度全省法院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情况》,时任省委书记孙春兰,省长苏树林分别作出重要批示;省政府专题研究部署,推进了全省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记者 何晓慧)

[责任编辑:闫天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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