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从刚刚闭幕的海南省两会上获悉,2008年以来,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和国际旅游岛建设大局,坚持能动司法,主动研判形势,加强司法应对,先后出台一系列有重大影响的司法政策文件,助推海南省绿色崛起。
经济发展是绿色崛起的动力。海南是海洋大省,发展海洋经济前景广阔。2008年,海南高院就专门成立了课题组对全省海洋经济发展中的纠纷和法律问题进行调研,并提出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我省港航业发展的司法建议》等一系列司法建议,得到了省领导和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该建议在2011年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届全国法院优秀司法建议”评选工作中,被评为“全国法院十大司法建议”。五年来,海南法院共向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单位提出司法建议213份。
环境保护是绿色崛起的基础。2010年开始,在中级以上法院成立环境保护审判庭,出台环境资源民事诉讼试点实施意见,经省财政厅批准在全国率先设立了环境公益诉讼基金并出台了相关办法,以专业的审判力量和创新的工作机制保护海南的碧海蓝天。
海南法院主动服务重点大项目建设,针对征地拆迁过程中常发性、矛盾集中的补偿安置纠纷,及时出台《关于受理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相关案件的指导意见》,提前介入,妥善处理,有力支持了国家、省级重点项目建设。围绕东环铁路、文昌航天发射场、昌江核电站等重点项目建设,加强就地开庭审判力度、主动参与普法化解征地拆迁等纠纷。五年来,全省法院共审执结涉及重点项目建设案件1373件,其中包括多方协调,成功调解了海南大学旅游学院8件合作办学系列案、美兰国际机场14件系列工程款案、“11·6”海底天然气管道损害赔偿案等多件社会关注的重大案件,得到省委、省政府的充分肯定。
建设国际旅游岛,“旅游”是龙头。为促进海南旅游业的健康发展,海南法院出台多项措施,比如对旅游纠纷适当放宽立案条件,适当扩大有管辖权的法院范围;建立繁简分流机制,对事实清楚、责任明确、标的不大的案件适用速裁方式审理。全省法院成立了旅游诉讼服务中心,并在交通枢纽、重要景区和城市广场等游客较为集中的地点适时设立旅游法庭、交通法庭,建立旅游纠纷的快速处理机制。同时,法院还加大对欺诈宰客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构建旅游市场综合整治长效机制,维护海南旅游市场的良好形象。
因应海南经济较快增长、国际金融危机等引发的民商事案件大幅增长,海南高院及时调研出台各项民事司法措施,规范指导全省各级法院妥善审理经济结构调整过程中发生的各类纠纷,并延伸审判职能,保障民生,促进社会和谐。五年来,全省法院共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142739件,标的额773.13亿元。(余德厚)
·海南法院“诉调对接”的琼中探索
·[视频]海南法院系统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辅导员培训班开班
·海南法院首次微博直播庭审
·海南法院开办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辅导员培训班
·海南法院参与社会管理创新课题开题
·海南:法院参与社会管理创新课题开题
·海南:法院参与社会管理创新课题开题
·海南法院“两评查”活动成效显著
·数字见证海南法院发展变化
·海南法院纪监信访投诉首归零
·海南法院治“庸懒散贪”提审判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