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春节,当人们的心情开始慢慢转向了节日的喜庆和轻松时,还有一伙人仍在觊觎着他人财物,向那些警惕性不高的人群、防范措施较弱的场所伸出“第三只手”。记者从北京市多个基层法院了解到,每到年底,侵财类犯罪都呈现一定程度的高发态势,而其中的扒窃和入室盗窃尤为突出。
采访中,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刑二庭副庭长张鹏向记者透露这样一个讯息,从这些高发的盗窃案件中可以发现,年底的各类盗窃案件外地来京人员作案的占到了90%以上,很多窃贼都是多次被处理过的惯犯。这些“老贼”偷盗技巧不断提高,胆子越来越大,其中很多还将目光转向了写字楼和大学校园等非公共场所。
刘某是一名有过多次盗窃前科的“老贼”。2011年年底,再次出狱不久的他就开始重操旧业。此次他将作案地点定位在了大学食堂内。大学寒假前后的短短几个月时间内,刘某就先后走进了北京市的四所高校,7次成功偷盗学生手机,累计价值达2.3万余元。
通过监控录像可以清晰地看到,刘某每次都是趁着学生吃饭的高峰时段,乔装成学生模样混入食堂,看到有将财物随手放在桌子上的便顺手牵羊,要么就是利用人多排队的机会,在出入口、排队打饭的队伍中,趁机摸兜行窃。
张鹏告诉记者,在盗窃案件中,如果是新手、初犯,其盗窃行为往往都具有偶发特征。而像刘某这种,固定在大学食堂内行窃,在同一地点多次作案的,多为累犯或惯犯。他们出狱后,再次犯罪时往往具有很强的预谋性,计划周密、手法隐蔽,还具备一定的反侦查意识,加大了警方打击的难度。
“一般情况下,我们会认为校园和写字楼都有一定的安保措施,下手更难。但事实上,‘老贼’们却发现,很多校园、写字楼的安防措施并没有那么严密,只要找准漏洞反而更加容易得手。”张鹏说,以往在写字楼内入室盗窃多选择晚上下班时间,而临近年底,很多贼越发胆大,光天化日之下也敢大摇大摆进入写字楼内,假装找人等,到办公区域顺手牵羊,然后迅速离开,流窜作案。
根据海淀法院的一份统计,在被抓的入室盗窃犯罪人员中,多次作案的惯犯比例正在不断上升,同一人被发现入室盗窃3次以上的占到了26%,其中最多的一人入室盗窃达23次。而且部分窃贼入室盗窃的对象已经不仅仅限于财物,包括年轻女性的内衣内裤、睡衣、丝袜等都成为小偷的新目标,一定程度上也反映出了行为人的滋扰和非正常心态。
“但与‘老贼’们盗窃的猖狂相比,被盗事主报案率低,怠于配合警方调查也使得对这些窃贼的打击面临困难。”张鹏告诉记者:“从法院的统计来看,在此前审结的57起扒窃案件中,有52件都是被告人被群众或警察当场抓获的。但是,被告人被抓获后,往往会交代之前实施的多次盗窃行为,可由于没有报案记录或找不到被害人,使得这些扒窃行为无法查实,难以被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
张鹏说,统观这些案件中事主的情况,很多人被盗后,觉得损失不大、怕麻烦也就放弃了报案。多人作案时即使当场发现,由于被害人或周围群众心理有所忌惮,不敢声张。
“刑法修正案(八)中规定,入室盗窃和扒窃行为直接入罪,不再以盗窃数额为定罪标准,无疑已经加大了对两类行为的处罚力度。对于再犯、惯犯、团伙作案和伙同未成年人作案的,还可以进一步从重或加重处罚。”张鹏呼吁,对扒窃犯罪再犯率高的问题,还需有关部门建立全国联网的重点人口档案,从而加强对此类人员的盯防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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