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1日,海南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董治良同志为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董治良同志简历
董治良,男,汉族,1955年11月生,云南保山人。1977年参加工作,198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云南大学政治系毕业,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
1978年至1982年在云南大学政治系哲学专业学习,获哲学学士学位。1982年任云南省保山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1985年后任云南省保山地委政法委办公室副主任,保山市板桥区副区长,保山地委办公室秘书,保山地委政法委办公室主任、政法委副书记。1993年任云南省保山地区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1997年任云南省保山地委副书记、保山地区中级人民法院院长。1999年任云南省思茅地委副书记。2002年任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副书记。2007年12月任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书记。2008年1月任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2013年1月31日连任。(记者 吴春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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