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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城乡困难群众谋福祉

2013-02-01 16:27:39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内蒙古日报 

    城乡困难群众,向来是社会关注的重点群体。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每年都将社会救助工作纳入为群众办“十件实事”和实施“十项民生工程”确定的目标任务之中,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使社会救助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有了显著提高。全区社会救助实现了由传统单一的基本生活救助向制度化、复合型、全方位救助的转变,以城乡低保、农村牧区五保为基础,专项救助为支撑,临时救助为辅助,覆盖城乡、项目多样、功能整合的社会救助体系框架初步形成。

    2012年,我区城市低保保障标准达到月人均385元,农村牧区低保保障标准达到年人均2583元,均排在全国第7位。全区五保对象集中供养标准达到年人均4858元,分散供养标准达到年人均2823元。城镇“三无”人员集中供养标准达到月平均700元,分散供养标准达到月平均500元。孤残儿童集中供养标准达到每人每月1100元,分散供养标准达到每人每月900元,供养水平均排在全国第3位。全年共下拨城乡医疗救助资金4.15亿元,累计救助城乡困难群众101万多人(次)。救助新考录的城乡困难家庭大学生4万多人(次),累计支出救助资金6000多万元。全年累计支出临时救助资金4158万元,救助困难群众6.93万户。

    2013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健全乡困难群体、特殊群体社会保障机制,加大对低收入群众特别是低保户、五保户、因灾因病致贫家庭、贫困大学生等特殊困难群体帮扶救助力度”,“继续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17.5万套”。这不仅是我区250多万城乡困难群众的期盼,更体现了自治区党委、政府的信心和决心。

    站在新的起点上,我区将继续提高城乡低保标准、五保供养标准、城镇“三无”人员生活补助、孤儿供养标准、“三民”生活补助、高龄老人生活补贴等民生指标,使城乡困难群众生活水平有新的提高。进一步完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强化审批监管,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积极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加大医疗救助的力度,强化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进一步扩大救助病种范围,提高救助比例和水平。加大贫困大学生救助工作力度,确保困难家庭子女顺利入学。加大临时救助力度,真正做到为困难群众雪中送炭。此外,还要提高困难群众的生产能力,帮助他们提高收入。为城乡困难群众谋福祉,各地各部门需要统筹各方面力量,确保每一位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都有保障,在住房、就医、入学等方面给他们更多的支持和帮助,让城乡困难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丁燕)

    【热议】

    人大代表吕志强赵艳秋建言:加大救助力度

    如何健全城乡困难群体、特殊群体社会保障机制,加大对困难群众的救助力度,使他们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人大代表吕志强和赵艳秋建言。

    吕志强是包头市土右旗沟门镇威俊村党支部副书记,长期工作在基层一线,对村里贫困户的情况了如指掌。他认为,加快发展生产是帮助困难群体脱贫的根本。他说:“一方面,政府要提高困难群众的保障标准。另一方面,要出台扶持政策,帮助农村发展生产,增产增收。”

    赵艳秋是通辽市科尔沁区明仁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她建议从4个方面做好困难群体社会保障工作。一是进一步升级完善整合社会救助体系信息系统,结合现有人口平台、电子政务系统等平台,进行再开发,建设涵盖信息采集、数据录入、救助审核、统计监测、效果评估等一条龙服务的综合救助平台,最终在推进救助广泛覆盖的基础上实现对同类型的对象实施同类救助。二是改输血式救助为造血式救助。只有让被救助对象掌握技能,才能使他们摆脱困境。要通过民企对接,开办就业超市、举办技能培训、扶持创业等方式帮助困难群众脱贫。三是要健全困难群体救助考评工作,在充分了解困难群众基本情况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范机制,严把低保救助、医疗救助审批流程,实现动态管理。四是设立民生帮扶资金,做社会救济的有力补充。(记者 苏永生)

[责任编辑:闫天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