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委政法委、市综治委关于深入开展“平安上海”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以及《关于印发<上海市平安创建考评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经各区县、市各委办综治委申报、推荐,市综治委和区县、市各委办综治委考评,现将2012年度上海市“平安城区”(17个)、“平安示范社区”(65个)、“平安社区”(152个)、“平安示范小区”(972个)、“平安小区”(4050个)、“平安示范单位”(1207个)、“平安单位”(6142个)予以公示。
公示期五天(2013年1月31日至2月4日)。如有意见,请在此期间以电话、信函等方式向市综治办反映。联系电话:61917063、61917062;来信请寄上海市徐汇区宛平路9号,上海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收,邮编200030。
上海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2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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