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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服务不该有“服务区”

2013-02-01 10:20:26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人民日报 

    现代社会是一个人口高速流动的社会,谁都不可能一辈子待在老家不动窝儿。基本公共服务“服务区”的存在,给人们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带来麻烦,也影响着“均等化”的实现

    要过年了,一位亲戚准备从江苏到广东某市儿子家,住上半年,享受天伦之乐。这位老人患尿毒症,想购买腹透液,并希望和从前一样享受慢性病看门诊、按住院标准报销的政策。他的儿子几乎问遍当地所有能治该病的医院,得到的回答都是不行。这位亲戚感慨:“难道离开老家,医保对慢性病人的特惠政策就失效了?”

    这种事,很多人可能都碰到过。当你居住在户口所在地或称为老家的地方时,看病报销、接受教育、就业服务、养老服务……国家规定的好政策,基本都能享受到。但是,只要离开老家,哪怕就是隔壁县、市,常常就如身处国外一样,或者享受不到服务,或者服务质量存在天壤之别。

    人的生、老、病、学、就业,其所需的服务都是保基本的,我们可以将其称为基本就业保障、基本养老保障、基本生活保障、基本的教育和文化服务、基本健康需要等。这些服务属于基本公共服务,是政府公共职能的体现。经过多年发展,我国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基本覆盖城乡。

    但是,这些服务的提供目前多数有一个前提,即服务范围,类似于手机信号,人不在“服务区”,服务就弱化到几乎没有。“服务区”的存在给流动人口带来麻烦。

    现代社会是一个人口高速流动的社会,每个人都不可能一辈子待在老家不动窝儿。小孩会跟随父母到外地上学,老人会跟随子女到外地养老,农民会到城市找活儿干,大学毕业生会在外地找到工作,并结婚生子。这样的流动人口,在我国已超过2个亿。服务不可携带、不便捷,造成了人与人之间不公平,生活质量也受到影响。比如在老家可以接受免费技能培训,在外地享受不到;流动人口子女在家能接受义务教育,在外地往往只能去农民工子弟学校;在务工地上的养老保险,在老家很难接续上;老人在老家上的医保,到了外地常失效。

    服务跟人走,到哪都能接续上,这需要户口所在地和居住地政策的衔接,如同把各地碎片化的制度像拼图一样拼起来。怎么拼?笔者曾经采访过跟9个省市实现异地医保结算的海南省,其办法简单易操作。社保部门主动找外省市有关机构,统一结算费率、报销目录等,开发医保信息网并联网。两地参保人流动就医时,只需在当地社保部门填张单子,医药费就可经由网络审核报销。

    这些事做起来并不是很难。有些地方之所以说难,恐怕要追到管理理念上,主要是怕负担、怕麻烦,怕外来人口增加管理成本,影响当地发展。殊不知,管理者轻松了,老百姓的负担和麻烦却增加了,也使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打了折扣。(李红梅)

[责任编辑:闫天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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