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在省第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所作的法院工作报告上了解到,今年,黑龙江法院以提高审判质量效率、确保司法公正为中心,大力加强八项司法建设,提高司法公信力,为全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司法保障。
据悉,黑龙江高院确定的八项司法建设,即司法服务体系建设、司法为民体系建设、司法质效建设、司法文化建设、司法能力建设、司法廉洁建设、司法基层基础建设和法院党的建设,旨在逐步形成科学体系和常态工作机制,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
记者了解到,今年,黑龙江法院还将通过建立调研应对、联络协调和妥善审理三项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司法服务保障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健全涉民生案件审判机制,妥善审理好涉民生案件,对事关群众生产生活紧迫需要的纠纷案件,设立“绿色通道”,深化立案信访“一站式”服务。加强人民法庭建设,在城乡基层单位设立便民服务点、巡回审判点、诉讼联络员,构建以“窗口、法庭、巡回审判点和诉讼联络员”为支撑的便民诉讼网络,把司法为民便民惠民的工作系统化、具体化、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