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法院协调沟通后,将法庭变成了教育课堂,这是四川省邻水县检察院近年来创设的一套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工作模式。
3年多来,该院坚持把教育贯穿于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全过程,共对42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不予批捕,对39人附条件不起诉,对起诉到法院的168人开展了法庭教育,对其中75人提出适用缓刑的建议,量刑建议均被法院采纳。
邻水县检察院这项富有特色的工作模式,主要是针对犯罪情节轻微、根据法律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失足未成年人,在宣布不起诉决定前,有针对性地进行深度教育;对于符合法定条件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实行附条件不起诉,通过设定合理的教育考察期限、量身定制教育考察措施等方式,对他们开展教育、挽救工作。
“我们始终将教育作为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前置程序,即未经教育程序,不能对任何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作出处理决定。”邻水县检察院副检察长白深郡说。
2010年9月,邻水县检察院设立了专门用于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爱心谈话室”,并于同年11月开始探索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组织亲情会见。无论是否被羁押,均邀请其监护人或法定代理人、老师、亲属与他们见面,共同开展教育工作。法定代理人、监护人等无法到场的,该院还会安排合适成年人参与帮教活动。
邻水县检察院检察长郑伦贵告诉记者,在法庭审判未成年被告人时,公诉人、辩护人、法定代理人、陪审员和审判长会对被告人共同开展法庭教育,未成年被告人大多能当庭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认罪服法。(记者 刘德华 通讯员 吴远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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