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司法厅副厅长陈钟:
变冰冷的法律条文为温暖的法律服务
“海宁市司法局积极运用新兴媒体开展法制宣传,海宁市司法局的微博‘集团军’是个典范,在浙江省起到了很好的引领作用。”1月18日,浙江省司法厅副厅长、省普法办副主任陈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目前,浙江省已形成了包括门户网站、网群、微博、手机等多种载体在内的浙江普法宣传新体系,运用新兴媒体开展法制宣传工作做得有声有色。”陈钟说。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移动通讯等新媒体、新技术的广泛运用和快速发展,浙江省各级普法机构在运用主流媒体、发挥传统宣传手段作用的同时,积极依托各类新兴媒体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制宣传,大力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在全社会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氛围,为推动全省法治文化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陈钟介绍,2011年3月,浙江省司法厅、省普法办较早在新浪网开通“浙江普法”官方微博,12月4日,又在腾讯网开通官方微博,同时,积极部署各地开通普法官方微博,做好微博运行维护。
“目前,全省各级普法机构已开通官方微博155个,形成了具有浙江特色的普法‘微博集团军’。”陈钟说,全省各级普法微博开通以来,赢得了众多网民的信任和关注,成为畅通社情民意、促进社会和谐的舆论新阵地和互动新平台。此外,“浙江普法”手机报等移动通讯普法平台建设方兴未艾,前景向好。
“运用新兴媒体开展法制宣传,通过视听化和交互式宣传,把思想性、指导性、服务性与可读性、可视性、可听性有机统一起来。”陈钟说,这种方式能把“冰冷的法律条文”变成“温暖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记者于呐洋 陈东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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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海宁市司法局局长金中一@中一在线荣获2011、2012“全国十大公务人员微博”、“全国十佳政法官员年度影响力微博”等奖项
4、海宁市司法局副局长方泉敏@若鱼连线荣获年度“全国十佳司法行政人员影响力微博”奖项
5、海宁市司法局硖石司法所所长@许新峰荣获年度“全国十佳司法行政人员影响力微博”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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