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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公安提醒不要在阳台燃放烟花爆竹

2013-01-31 14:53:32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辽宁政法网 

  春节日益临近,为此,辽宁省公安厅官方微博“平安辽宁”特别制作招贴画,提醒大家要安全燃放烟花爆竹。

  由辽宁省公安厅治安总队制作的相关安全提醒,讲授了如何购买、存放、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的要点。

  1.不要贪图便宜,购买无证商贩产品。

  2.不要购买漏药、脱壳、变形、泥底、引火线松脱、松动等质量不合格产品和无厂名、无商标和无燃放说明的“三无”产品。

  3.不要购买单筒内径大于30毫米的。

  4.不要长期大量在家中存放烟花爆竹。

  5.不要携带烟花爆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6.不要在室内、阳台、楼梯内,以及政府规定的禁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

  7.不要拿在手里和酒后燃放烟花爆竹。

[责任编辑:张学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