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法院系统中有13名领导干部和20名法官因为配偶、子女等家人是律师而任职回避,调离了审判执行岗位。
昨日,在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王振华在作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时介绍了这一情况。
五年来,全省法院受理各类案件2432110件,审执结2311713件,与前五年相比分别上升17.76%和21.05%。其中,2012年全省法院受理各类案件534688件,比五年前上升33.03%,审执结486227件,比五年前上升23.09%,法定审限内结案率99.63%。
此外,全省法院共审结行政案件29531件。在全国法院率先实现赔偿委员会实体化改组并制定辽宁省国家赔偿精神抚慰金标准,审理国家赔偿案件633件,赔偿金额2976.68万元,使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当事人得到应有的赔偿。
王振华介绍,全省法院共有13名领导干部和20名法官因任职回避而被调离审判执行岗位,因为其配偶、子女是律师。
出现这样的情况,要么配偶、子女不当律师,要么法官或领导调离审判执行岗位,调整去做后勤相关工作。
在王振华看来,个案公正是社会公正的前提和基础,而任职回避可以有效地从制度上建立“防火墙”,进行“物理隔离”。
此外,全省法院对法官和工作人员中涉嫌贪赃枉法等违法违纪案件严肃查处,五年来共处理违法违纪人员27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