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州省毕节市织金县官寨乡妇女彭某,因拐卖妇女儿童罪,被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期二年执行。接到判决书,彭某随即打电话到贵州省沙子哨监狱,将此消息告诉了监狱干警们,感谢他们的无私帮助。
彭某为什么会在法院判决后打电话感谢监狱民警呢?
原来,彭某涉嫌拐卖妇女儿童罪,在外省潜逃三年之久。彭某的丈夫龙某在沙子哨监狱服刑,正是监狱民警通过对龙犯进行反复的法制宣传教育,让龙犯做其妻的思想工作,加上监狱民警的帮教,使彭某幡然醒悟,毅然投案自首。
龙某,因涉嫌拐卖妇女儿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于2010年被投入监狱服刑改造。龙某妻子彭某也因涉嫌拐卖妇女儿童罪畏罪潜逃,杳无音讯,2009年5月被贵州省公安厅列为网上通缉逃犯。
2011年10月12日,织金县公安局李副局长带打拐中队民警到沙子哨监狱,希望从龙某处寻找到潜逃在外三年之久的嫌犯彭某的下落,但龙某不予配合。监狱管理民警陈警官得知这一情况后,决定帮助公安机关挖掘线索,寻找破案突破口。
陈警官再次翻阅龙某卷宗,研究案情,分析其犯罪动因,与其拉家常,进行相关法律宣传,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动员龙某尽快劝彭某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但龙某坚持说不知道妻子的下落,始终不愿意深谈。经过多次交谈,陈警官明白龙某是担心妻子受到法律制裁,两个小孩无人照顾抚养。了解这一情况后,陈警官又几次找龙某谈话,向其介绍省高级人民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等几家单位联合行文的关于对“清网行动”中,主动投案自首嫌犯将得到宽大处理的政策,并找来登载有关投案自首从宽处理规定的报纸给龙某阅读,帮助他分析利弊,算政治账、亲情账。
2011年10月23日下午,当陈警官第16次找龙某谈话时,经过激烈思想斗争的龙某,终于同意配合警方寻找妻子的下落。他通过亲属找到其妻的电话号码,并在电话里规劝妻子投案自首。起初,其妻怎么也不愿意主动投案自首,陈警官接过电话,向彭某宣传关于投案自首的宽大政策,并陈述利害关系。终于使彭某认识到自己所犯罪行的严重,同意从外省回到贵州来投案自首。
2011年10月27日上午,潜逃浙江义乌达三年之久的犯罪嫌疑人彭某,到沙子哨监狱投案自首。当日下午7时,织金县公安局民警驱车4个多小时,抵达沙子哨监狱,在办理了相关交接手续后,彭某被押解回织金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