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安网 > 公众版> 法治建设

化解信访案件的“梅州模式”

2013-01-31 10:10:35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人民法院报 

图为邀请人大代表共同化解矛盾。黄义涛  摄

    历史信访积案大幅下降、中央有关部门督办的历史信访案百分百化解、今年新发生信访件零重复、案访比不断下降……去年以来,广东省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促进息诉罢访也是司法能力”的理念,建立实施矛盾纠纷疏导化解“三项工程”、涉诉信访工作“四个一”制度、信访风险防控“4345”机制,组织开展化解历史信访积案专项行动,取得立竿见影效果,反映涉诉信访工作成效的各项指标持续向好,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郑鄂赞扬该院信访维稳工作“体现了工作水平,体现了工作艺术,体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现状:多重压力让涉诉信访问题成“烫手山芋”

    近年来的很多涉诉信访案件表现出极端化的非理性特征。有赖在法院不离开且要求解决食宿问题的,有将行动不便的老人抬到法院后不管的,有利用网络或直接到法院对所有经手办理案件的法官肆意谩骂的,有的则直接到法院大打标语横幅,大书“冤”字博取社会不知情群众的同情等,花样繁多,目的相同,就是想通过极端化手段迫使法院满足其要求。

    陈某因与原单位劳动争议纠纷案件经2004年12月梅州中院终审后,陈某不服,在此后的8年多时间里,不断向中央、省、市有关部门申诉,并几乎每个工作日都到法院缠访。直到去年,梅州中院通过“请市委政法委牵头协调、提出多方配合解决方案、向市委书记报告争取支持、积极奔走协调”等措施,才促成该案在2012年9月和解化解,陈某及其家属郑重表示息诉罢访。

    据统计,梅州8个基层法院近五年的涉诉信访案件中,至2012年5月只有不到1.5%的案件未结。这些未结上访件,因上访诉求不合理但却反复上访且不达目的不罢休的上访老户居多。对法院而言,因法律程序已走完,法律救济手段已穷尽,已难以在法律框架内解决上访户诉求。

    2009年11月,梅州中院在执行深圳某公司申请执行国有企业某染织厂借款合同案件中,依法扣划了该厂因被征地拆迁而存放于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的730多万元钱款。由于涉及当地切身利益,案件的执行在当地引发强烈反应,工厂职工以影响安置为由联名投诉,法院多渠道多层次的解释说明也无济于事。在2011年初的梅州市人代会上,当地部分人大代表在试图对法院提出质询未果后对法院工作报告投了反对票,梅州中院的工作报告赞成率从历年稳定在97%以上骤降到88.1%。一家省级知名媒体很快得到消息,作为“猛料”在未认真核实的情况下进行了报道,引发网络的迅猛转载,一时之间,质疑、指责声鹤四起,梅州中院被推到了舆论的风口浪尖上,承受着巨大的压力。

    成因:他们为何屡屡上访?

    个别信访人为了获取不当利益,别有用心地反复不断上访,尤其是择机上访,企图通过缠访、闹访,造成一定的社会影响以给法院甚至给党政部门施加压力,以索取钱财或者达到其他不正当目的。

    古某因与银行之间的2500元借款及利息问题,不满法院对其不履行调解书而作出的执行措施而上访,当地以不再上访为条件每次给予其一定的经济补偿,前后10多年补偿费用已远大于案件标的。然而补偿没有达到息诉罢访的目的,反而助长其年复一年上访。

    一些群众缺乏必要的法律常识,不能正确认识应承担的诉讼或执行风险,对判决执行不能如愿的情况下而进行上访,在经过各级法院的多次解释疏导,甚至复查、再审后,仍以主观判断评价法院裁判,执著地认为没有满足自己要求的裁判就是错误的。有些人甚至认为,按照现行体制和政策,只要寻找到权力更大的领导或机关就能制衡法院,此外由于信访成本低廉,“一封信件满天飞”,无须支付诉讼费用,无须面对相对复杂、繁琐的诉讼程序,花费低廉,没有时间和级别限制,从而导致了“信访不信法”、“信权不信法”、“上访不上诉”的现象存在,上访、闹访成了少数败诉人的家常便饭。

    破局:三个坚持破解信访困局

    去年以来,梅州中院正视信访件的存在现象,进一步转变理念,坚持依法办案与灵活处置相结合积极化解历史信访积案。首先是再次进行全面核查,对程序正确、事实清楚、裁判正确的案件依法告知信访人法院的判决依据,决不因信访人上访而动摇法院依法办案的原则。

    杨某因故意伤害他人被判死缓,其母叶某爱子心切,认为法院错判案件,近十年来四处申诉上访。去年,梅州中院改变息访策略,抓住叶某的上访动机——爱子,主动到杨某服刑的监狱找到杨某促膝谈心,其后一直服判和安心改造的杨某主动提出配合法院做好其母的思想疏导工作。经过儿子的劝导,叶某自此未再上访申诉。

    针对由于对法律规定一知半解、心结未解、打斗气官司等原因持续申诉上访的情况,梅州中院采取了多部门联合听证的做法,再次为败诉当事人提供一个表达诉求、陈述意见的渠道。听证小组由立案庭、审判监督庭各1名法官和原案件承办法官等3人组成,申诉人将其请求、依据和理由逐一进行陈述,由对方进行举证辩驳,听证小组人员则从不同角度回答申诉人提出的疑问,解释原判的事实和法律依据。该制度实施以来,近80%案件的申诉人在参加听证活动后都表示理解判决,不再申诉上访。

    2011年底,调任梅州中院担任主要负责人的刘思彬把化解前述某染织厂借款合同案件作为点响“化解历史信访积案专项行动”的首炮。详细了解掌握基本情况后,他在半个月的时间里三次前往兴宁约见当地党政主要领导、人大代表及职工代表,认真听取意见,寻找化解办法。诚恳的态度、周到的考虑拉近了相互之间的距离,逐渐缓和了大家的情绪。

    在经过多次集体研判后,该院把握住当地党委、政府刚好换届的有利时机,提出了把一宗关联案件并案进行处理的方案,通过多次约见新一届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终于取得理解和配合,圆满化解问题,不仅取得了党委、政府、人大代表、双方当事人、职工“五满意”的良好效果,法院原执行措施仍然予以维持。在时隔1年后的今年1月14日,广东高院领导再次到梅州征询省人大代表意见时,新当选省级人大代表的兴宁市委书记陈略宇仍对此案的圆满解决记忆犹新,感慨道,“法院的工作作风令我们感到法院是真心实意为百姓办事的,我们将全力支持法院工作”。表示对法院实事求是、真心实意解决群众问题的工作态度是看在眼里,记在心里。

    去年,该院正视信访积案现实,对涉诉信访积案进行拉网式排查,在评估风险等级的基础上,本着“不推脱躲闪、不含糊许愿、不堵截打压”的原则,逐一建立台账,制定“一案一策”,落实层级责任。“三星”风险等级积案由“一把手”全程包案负责,“二星”、“一星”积案分别由分管院领导、庭长包案负责,主动应对处置,带案出门解访,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积极争取当地党政支持,充分考虑各方切身利益,情理法并重,一揽子解决,“釜底抽薪”彻底化解历史积案。

    为了“巧演大合唱”,该院建立了信访工作内、外交流互通机制。对外参与构建了与相关部门互联互通的“网上信访平台”,建立了各部门之间的信访信息交流沟通机制,对内建立起与领导包案负责制相衔接的涉诉信访周通报、月研判制度,通过《每周信访情况通报》、《每月信访维稳形势研判》,既让领导及职能部门随时掌握涉诉信访情况,主动进行应对化解,又能够及时反映包案化解进度,促使包案责任人想方设法尽早化解问题。去年以来,该院先后彻底化解历史信访积案11件,其中中央有关部门督办的3件信访件全部得到化解,化解率100%。

    在化解历史信访案件的同时,梅州中院注重防范和监督结合,尽最大努力防止产生新的矛盾。

    2012年7月,温某等人对梅州中院一宗土地行政判决不服,组织村民及亲属近20人到梅州市委门口打横幅,要求重新作出判决。法院信访人员闻讯前往将他们引导回法院后,经过耐心解释,上访群众表示服判自行离去。然而,当天下午这群人又回到市委门口聚集上访。原来,他们对法院判决无异议,但却想通过集体上访的形式要求法院出面为他们协调解决好土地权属争议问题。虽然问题与法院已无关系,但本着案结事了的理念,法院信访人员多方努力,请来当地镇政府工作人员向上访群众提出了解决办法以后,上访群众才满意离去,此后也未再上访。

    “为了破解信访工作中出现的相互推诿、敷衍和拖延等现象,我们采取了诉访分离的做法,专门设立了信访大厅,配置了2名专职信访人员。”梅州中院副院长朱杭基介绍说。该院逐步健全完善了信访工作规章制度8项,建立起“一个窗口服务群众,一个平台受理反馈、一个流程调处到底、一个机制监督落实”的“四个一”涉诉信访工作制度和“四级管理、三级评估、四步防控、五组联动”的信访风险防控“4345”机制,赋予信访部门协调权、监督权、建议权、通报权,不断提高信访接待、分流、稳控、处置的效率和水平。

    成效:“边清边积”的信访怪圈有效破解

    梅州中院涉诉信访月度统计表显示,在2011年以前的旧存信访积案数大幅下降的同时,2012年新接收的来信来访同比下降65%,且首次出现了“零重复”的现象。而据广东高院通报显示,2012年上半年梅州中院“案访比”只有874:1。“这要得益于我们建立的信访工作长效机制,‘边清边积’的怪圈得到有效破解”。谈到这一变化,朱杭基高兴之情溢于言表。

    近几年来,梅州两级法院的“案件调解撤诉率”保持在65%以上的水平,大批矛盾纠纷在诉讼阶段得到有效化解,而当事人息诉服判率一直在92%以上,比全省法院高出超过10个百分点。

    “通过建立长效机制,很好地解决了审判与信访‘两张皮’现象,这是促使信访案件尤其是重信重访件不断减少的根本”,刘思彬对此有着深刻的感受,“只要心中有大局,心中有群众,一切从维护和谐稳定出发,司法促进和谐的功能一定能够更加凸显”。(记者 林晔晗 通讯员 刘志平 黄义涛)

[责任编辑:闫天舒]
相关报道

·广东梅州:化解"信访骨头案"新收案件降65%
·梅州社会治安满意度连续15年超90% 从优待警打造“平安梅州”
·从优待警打造“平安梅州”
·广东梅州中院建立信息化司法公开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