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局:三个坚持破解信访困局
去年以来,梅州中院正视信访件的存在现象,进一步转变理念,坚持依法办案与灵活处置相结合积极化解历史信访积案。首先是再次进行全面核查,对程序正确、事实清楚、裁判正确的案件依法告知信访人法院的判决依据,决不因信访人上访而动摇法院依法办案的原则。
杨某因故意伤害他人被判死缓,其母叶某爱子心切,认为法院错判案件,近十年来四处申诉上访。去年,梅州中院改变息访策略,抓住叶某的上访动机——爱子,主动到杨某服刑的监狱找到杨某促膝谈心,其后一直服判和安心改造的杨某主动提出配合法院做好其母的思想疏导工作。经过儿子的劝导,叶某自此未再上访申诉。
针对由于对法律规定一知半解、心结未解、打斗气官司等原因持续申诉上访的情况,梅州中院采取了多部门联合听证的做法,再次为败诉当事人提供一个表达诉求、陈述意见的渠道。听证小组由立案庭、审判监督庭各1名法官和原案件承办法官等3人组成,申诉人将其请求、依据和理由逐一进行陈述,由对方进行举证辩驳,听证小组人员则从不同角度回答申诉人提出的疑问,解释原判的事实和法律依据。该制度实施以来,近80%案件的申诉人在参加听证活动后都表示理解判决,不再申诉上访。
2011年底,调任梅州中院担任主要负责人的刘思彬把化解前述某染织厂借款合同案件作为点响“化解历史信访积案专项行动”的首炮。详细了解掌握基本情况后,他在半个月的时间里三次前往兴宁约见当地党政主要领导、人大代表及职工代表,认真听取意见,寻找化解办法。诚恳的态度、周到的考虑拉近了相互之间的距离,逐渐缓和了大家的情绪。
在经过多次集体研判后,该院把握住当地党委、政府刚好换届的有利时机,提出了把一宗关联案件并案进行处理的方案,通过多次约见新一届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终于取得理解和配合,圆满化解问题,不仅取得了党委、政府、人大代表、双方当事人、职工“五满意”的良好效果,法院原执行措施仍然予以维持。在时隔1年后的今年1月14日,广东高院领导再次到梅州征询省人大代表意见时,新当选省级人大代表的兴宁市委书记陈略宇仍对此案的圆满解决记忆犹新,感慨道,“法院的工作作风令我们感到法院是真心实意为百姓办事的,我们将全力支持法院工作”。表示对法院实事求是、真心实意解决群众问题的工作态度是看在眼里,记在心里。
去年,该院正视信访积案现实,对涉诉信访积案进行拉网式排查,在评估风险等级的基础上,本着“不推脱躲闪、不含糊许愿、不堵截打压”的原则,逐一建立台账,制定“一案一策”,落实层级责任。“三星”风险等级积案由“一把手”全程包案负责,“二星”、“一星”积案分别由分管院领导、庭长包案负责,主动应对处置,带案出门解访,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积极争取当地党政支持,充分考虑各方切身利益,情理法并重,一揽子解决,“釜底抽薪”彻底化解历史积案。
为了“巧演大合唱”,该院建立了信访工作内、外交流互通机制。对外参与构建了与相关部门互联互通的“网上信访平台”,建立了各部门之间的信访信息交流沟通机制,对内建立起与领导包案负责制相衔接的涉诉信访周通报、月研判制度,通过《每周信访情况通报》、《每月信访维稳形势研判》,既让领导及职能部门随时掌握涉诉信访情况,主动进行应对化解,又能够及时反映包案化解进度,促使包案责任人想方设法尽早化解问题。去年以来,该院先后彻底化解历史信访积案11件,其中中央有关部门督办的3件信访件全部得到化解,化解率100%。
在化解历史信访案件的同时,梅州中院注重防范和监督结合,尽最大努力防止产生新的矛盾。
2012年7月,温某等人对梅州中院一宗土地行政判决不服,组织村民及亲属近20人到梅州市委门口打横幅,要求重新作出判决。法院信访人员闻讯前往将他们引导回法院后,经过耐心解释,上访群众表示服判自行离去。然而,当天下午这群人又回到市委门口聚集上访。原来,他们对法院判决无异议,但却想通过集体上访的形式要求法院出面为他们协调解决好土地权属争议问题。虽然问题与法院已无关系,但本着案结事了的理念,法院信访人员多方努力,请来当地镇政府工作人员向上访群众提出了解决办法以后,上访群众才满意离去,此后也未再上访。
“为了破解信访工作中出现的相互推诿、敷衍和拖延等现象,我们采取了诉访分离的做法,专门设立了信访大厅,配置了2名专职信访人员。”梅州中院副院长朱杭基介绍说。该院逐步健全完善了信访工作规章制度8项,建立起“一个窗口服务群众,一个平台受理反馈、一个流程调处到底、一个机制监督落实”的“四个一”涉诉信访工作制度和“四级管理、三级评估、四步防控、五组联动”的信访风险防控“4345”机制,赋予信访部门协调权、监督权、建议权、通报权,不断提高信访接待、分流、稳控、处置的效率和水平。
成效:“边清边积”的信访怪圈有效破解
梅州中院涉诉信访月度统计表显示,在2011年以前的旧存信访积案数大幅下降的同时,2012年新接收的来信来访同比下降65%,且首次出现了“零重复”的现象。而据广东高院通报显示,2012年上半年梅州中院“案访比”只有874:1。“这要得益于我们建立的信访工作长效机制,‘边清边积’的怪圈得到有效破解”。谈到这一变化,朱杭基高兴之情溢于言表。
近几年来,梅州两级法院的“案件调解撤诉率”保持在65%以上的水平,大批矛盾纠纷在诉讼阶段得到有效化解,而当事人息诉服判率一直在92%以上,比全省法院高出超过10个百分点。
“通过建立长效机制,很好地解决了审判与信访‘两张皮’现象,这是促使信访案件尤其是重信重访件不断减少的根本”,刘思彬对此有着深刻的感受,“只要心中有大局,心中有群众,一切从维护和谐稳定出发,司法促进和谐的功能一定能够更加凸显”。(记者 林晔晗 通讯员 刘志平 黄义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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