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亏了延平法院及时出手。法院在第一时间采取了保护性措施,防止哄抢;同时抓住该项目前景广阔的突破口,及时召集债权人会议,引导有资信的大债权人吸收小债权,以‘债转股’参与企业的经营监管。”在政府有关部门的支持下,这家企业很快办理了变更登记,重焕生机。
“对有发展前景的涉诉企业,贸然运用强制措施,这无异于‘杀鸡取卵’。而如果慎重判决,维持其‘造血’功能,保存其发展实力,就能帮助他们暂渡难关。”福建高院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对陷入困境但仍有希望的企业,福建法院做到“四个不轻易”,即不轻易采取强制措施,不轻易冻结企业账户、扣划资金和扣押财产,不轻易判决解除合同,不轻易动用惩罚措施。
给出路:
“危机”中找“生机”
如果没有法院的调解,王先生很可能陷入创业以来最沉痛的“滑铁卢”。因无力偿还2900万元的民间借贷,他被债主告上法庭。如果按正常程序,王先生的企业很可能被查封、拍卖,濒临破产。
但是,泉州中院并没有一判了之,而是邀请商事调解员龚勤勤找王先生促膝谈心:“你欠债不还,是不是遇到了困难?”王先生道出隐情:前年银行银根紧缩,他不得已向民间借款1亿多元用以偿还银行到期借款,本以为还款后银行即能再给贷款支持,但银行却因没有贷款额度,迟迟不予借款。
“你对继续经营公司有信心吗?”龚勤勤问。王先生眼睛一亮:“当然!我的产品不愁没销路,如果能挺过这个难关,一定能搏个好前景。”
经过法官多次调解,促成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方案:王先生先按月支付利息,延迟支付本金。利用这段时间,王先生选择了一个最有利的重组方案,企业“活”了。
债务藏身、官司上身是企业创业之“危”;但能够以和为贵、协商合作,则能转“危”为“机”。如何化“危”为“机”?福建省各级法院探索“诉调衔接、多方共赢”的路子。
为避免对企业健康发展可能造成的影响,福建法院坚持“全面、全程、全员”调解的工作思路,通过委托行业、商会调解,借力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基层组织人员参与调解等方式,努力寻求诉讼外柔性化解纠纷的渠道,引导债权人、债务人达成分期还款或减免利息的协议,缓解企业生存压力。近年来,全省法院涉企业诉讼案件的调解率超过50%。
防跑路:
上门服务化危解困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不少中小微企业在经营管理中法律意识欠缺,在签订合同、业务操作、行使债权等多个环节存在法律漏洞,增加了企业的经营风险和贸易摩擦。一旦出现经营风险,企业主往往采取欠薪负债外逃等方式跑路,隐患丛生。
事后应对不如事前防范。为了从源头上解决企业面临的各种法律问题,福建法官结合开展的司法“走转改”活动,沉到基层,走进企业,了解企业经营困难,宣传法律法规,解决涉法涉诉问题。
在厦门知名景区鼓浪屿上,每隔一段时间,思明法院的青年法官,就会深入辖区内的企业,为他们“把脉”经营风险、“支招”管理创新。
电机制造是福安市传统优势产业。福安法院选派36名审判经验丰富的优秀法官组成“法官服务团”,“一对一”定向联系该市中小电机企业,参与企业经营法律风险的研究,帮助排查化解矛盾。
龙岩市一些中小微企业向金融机构融资难,便转向民间高息借贷,从而引发借贷纠纷频发。在走访多家企业后,龙岩中院提出由政府牵头成立“民间借贷服务中心”的意见,后被龙岩市政府充分吸纳。目前该市组织成立了8家试点小额贷款公司,为中小微企业融资10.58亿元。(记者 严 峻 何晓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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