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赖馨正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任何时候都要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始终与人民心连心、同呼吸、共命运。”真心实意把老百姓的事情办好,争当人民群众的“贴心人”,是每名纪检监察干部应尽的义务和责任。
把老百姓的事办好,要面向基层抓作风。中央政治局出台了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为开展好新时期的作风建设指明了方向。基层是锤炼干部作风、汇聚民情民意的大舞台。抓好基层作风,就是要深入基层、贴近百姓,把聆听百姓呼声作为“第一要求”、把解决百姓诉求作为“第一要务”、把实现百姓满意作为“第一标准”,明察暗访、细致了解、掌握实情,及时合理地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各种突出问题,认真治理和纠正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歪风邪气。抓好基层作风,就是要严肃查处部分基层党员干部欺压群众、推诿扯皮、特权横行、与民争利等损害群众切身利益、让群众深恶痛绝的行为,使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抓好基层作风,就是要“说到做到,不放空炮”,纪检监察干部只有做到不畏压力、严肃执纪,持之以恒、毫不手软地查处各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人和事,让群众感受得到作风建设的成效,才能给群众信心、让群众满意。
把老百姓的事办好,要尊重民意做决策。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都要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做法都要坚决防止和纠正。”近年来,一些地方行政决策“高高在上”,遭遇群众“抵触”,滋生了贪污腐败行为。纪检监察机关应在监督和促进相关部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上下功夫。要抓好制度推进这个“关键”,探索出台涉及民生的重要决策公开征求群众意见的相关制度,使网络、电视、短信等形式的“问政于民”,民意听证会、决策讨论会等形式的“问计于民”常态化、制度化。要铸好信息公开这把“钥匙”,通过深入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司法公开和各领域事务公开,使老百姓第一时间知晓事关自身利益的决策信息,防止被“谣传”,避免被“误读”。要用好监督检查这件“武器”,加大对涉及民生民利重要决策制定过程中的法律程序、民主程序及征求社会意见等相关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实现决策制定公开化、规范化、民主化。
把老百姓的事办好,要关注民生促落实。为政之本,重在为民,为政之要,贵在落实。党中央高度重视民生问题,各项惠民保障政策频频出台,但政策能否落实到位,是老百姓最关心的事情,也应成为所有纪检监察干部的关注重点和工作重心。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与老百姓面对面地沟通、心贴心地交流,充分了解他们对各项民生政策的知晓度和落实情况的满意度,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要结合实际,创新举措。民生政策要落到实处,必须从当地实际出发,与地方发展结合,对于落实过程中的“不良反应”,要认真总结经验,创新工作举措,出台符合实际的配套措施和监督办法,使各项民生政策发挥最大效应,切不可生搬硬套“强推行”,脱离实际“一刀切”。要严格督查,严肃问责。加强对民生工作关键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认真解决好发生在征地拆迁、惠农资金、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领域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对在政策执行中“跑偏”、“走样”甚至“搭便车”的违纪问题要严肃处理,做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
(作者:怀化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