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兰县洪广镇司法所所长虎久桐的角色,主要是指导村和社区的矛盾纠纷调解工作。
在基层司法所工作了12年,亲自调处各类矛盾纠纷上万件,处理重大疑难纠纷90多起。可最近洪广镇欣荣村的移民一件产权纠纷令虎久桐这位“全国人民调解模范”有些犯难,先后5次调解,都没有结果。“调解组织覆盖面还不够大,专职调解员队伍建设和调解能力还不够强。”虎久桐告诉记者,要充分发挥好“第一道防线”的作用,还要对人民调解员队伍进行“强身健体”。
虎久桐建议,在全区建立专职调解员最低劳动报酬制度。专职调解员聘任期间最低生活报酬按每月不低于1200元标准列入市、县(区)财政年度预算予以保障,行业性、专业性专职调解员每月不低于1500元标准,由所在行业和当地政府按一定比例足额予以保障;区、市、县三级建立“以奖代补”激励机制,资金列入年度本级财政预算。对大调解工作突出、人民调解成效显著的进行奖励,吸引和留住更多的人才,让人民调解队伍更加“强壮有力”。(记者 裴云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