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实“行”,民意沟通渠道多
“法院的公开举措,既拓展了民众了解、监督司法的渠道,也为法院树立公正形象、提高司法权威提供了契机。”面对前来征求工作报告意见建议的省法院党组成员杨正胜,具有省人大代表和农民企业家双重身分的怀化籍代表邱小飞这样认为。
今年两会召开前,湖南省法院全体院领导分赴14个地州市,广泛征求各位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共收集到各类意见建议120余条,经过分类整理,上报院党组作为工作报告修改的依据和今后工作努力的方向。
湖南高院党组书记、院长康为民在全院干警会上多次强调:“司法公开从来都不是最终目的,而是让审判权、执行权在阳光下运行,广泛接受监督,以此保障司法公正,藉此实现社会公众的合理诉求,维护合法权益。”
一方面主动打开大门,让越来越多的群众走近并了解法院、关注并监督法院;另一方面,“法官”改变坐堂审案传统,主动访民情、解民困、问民计。
去年5月份,湖南全省法院全面启动“法官五进”活动,由所在院领导亲自带队,深入企业、社区、机关、学校、乡村听民声、察民意、解民忧,先后为确有困难群众解决实际问题280多个,收集各类建议120余条。
为畅通民意沟通渠道,湖南全省法院还建立了联络督查工作专门机构,制定了《人大代表联络人制度》,完善日常联络机制,定期走访代表、委员,赠阅《人民法院报》,开通短信联络平台,创办《联络督查工作通讯》,主动汇报法院重要工作,虚心听取意见建议。
对于代表的建议和委员提案等事项,湖南高院专门出台《关于办理省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及关注案件工作规则》和交办案件优先办理“十项措施”,坚持领导带头办理、承办部门优先办理、审判委员会优先讨论、联络督查部门全程跟踪办理。全面推行“三定三包”责任制,把住办理质量关、责任关和时限关。湖南省高院办理或交办代表建议、委员提案等事项408件。
“司法公开不仅是我们提升司法公信的有力手段,也是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知情权、监督权的现实需要。下一步,我们将以制度建设为前提,以信息技术为支撑,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全力推进司法公开工作。只有真正做到阳光司法,才能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才能为美丽中国建设筑牢法治基石。”展望未来,康为民信心满怀。(作者:禹爱民)
·四川:人大代表建议司法公开 法院裁判文书网上“晒”
·网络,打开司法另一扇窗 ——淮安中院网络司法公开纪实
·上海:5家“司法公开示范法院”同步开展“网友开放日”活动
·重庆涪陵打造司法公开三大平台
·全国第二批司法公开示范法院确定
·让司法“晒”在阳光下 —滕州法院推进司法公开工作侧记
·让司法“晒”在阳光下 —滕州法院推进司法公开工作侧记
·山东枣庄中院“阳光司法”公开公正赢得公信
·积极推进司法公开的制度创新
·王胜俊:推进司法公开 回应社会关切
·完善司法公开制度 切实提高司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