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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法院“多声部”奏响“司法公开”最强音

2013-01-30 08:32:26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中国法院网 

    “司法公开是提高司法公信的必经之路。2013年,湖南全省法院将完善司法公开的各项制度,确保司法权在阳光下运行。”在1月28日向湖南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所做的法院工作报告中,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康为民的承诺诚恳而坚定。

    近年来,湖南省各级法院积极落实立案、庭审、执行、听证、文书、审务“六大公开”要求,大力推行阳光司法,在“发”、“晒”、“听”、“行”多声部共鸣中,奏响了“司法公开”最强音。

    十万文书上网,千案庭审观摩,百案庭审直播,适时发布新闻,主动接受监督,落实各项建议……围绕司法公开这篇大文章,全省三级法院积极探索,锐意进取,健机制、拓渠道、严规范,实现了自身服务能力、审执绩效指标、人民满意度的“三提升”。8个法院被评为全国司法公开示范法院,全省法院公正效率综合指数连续5年位居全国前8位,社会公众测评成绩连续五次位居各政法单位之首。

    主动“晒”,阳光司法无“暗区”

    1月17日,湖南省高院举行的“公众开放日”活动现场,20余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应邀出席。

    当天,代表们来到第十七审判庭,旁听了正在开庭审理的一起房地产开发经营合同纠纷案。庭审的公开公正让代表们印象深刻:庭审秩序良好,庭审语言规范,证据认定细致……

    在远程视频室,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正对来自湘西永顺的被告人进行远程提审,大家为 “千里京湘视频牵”所折服,认为法院信息化工作进一步提高了司法效率,节省了司法资源。

    “今天,我们看到了司法公开的魅力,了解到法院办案更加规范,执法更加透明。”在活动现场,不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纷纷发出这样的感叹。

    赞誉背后是鼓励也是鞭策,是压力更是动力。从2008年开始,湖南全省法院就将司法公开作为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方式和法院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不断拓展司法公开的深度与广度,在三级法院大力推进“阳光司法”,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如今,“法院公众开放日”活动已成常态。去年3月,湖南高院又出台了《关于深入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的实施意见》、《关于省法院机关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的实施办法》,规定全省三级法院每年举办公众开放日活动不得少于6次。

    短短两年时间,湖南高院已累计举办12次此类活动,除了定期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加外,法院大门还积极向社会各界敞开,先后有社区居民、高校学生、企业高管等2000余名社会群众应邀参加。

    “法院开放日活动形式很好,内容也十分丰富,希望各级法院多举办这样的活动。”多次参加开放日活动的湖南省政协委员易敬平说。

    与此同时,全省三级法院还通过举办新闻发布会,主动、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发布法院重要的工作信息。仅2013年1月,湖南高院已举办新闻发布会3场,先后就“农民工维权十大案例”“司法为民九大举措”“全省法院五年来亮点工作”举行新闻发布会。2012年,全省三级法院共举办开放日活动580余场,举办新闻发布会1600场,制作法院专题片80多部。

[责任编辑:闫天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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