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北省公安厅下发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公安机关采取有效形式,切实加强党的群众路线、廉洁从警和党纪政纪法纪教育,切实改进作风,进一步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增强纪律观念,严格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严格规范执法,树立公安队伍良好形象。
河北省公安厅要求,广大党员民警特别是各级公安机关领导干部要按照中央和省委的要求,切实改进工作作风。要密切联系群众。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落实公安便民利民服务新举措,切实解决群众对公安机关的需求;要把民生工作放在突出位置,立足改进公安工作,走出机关,深入基层,深入辖区调查走访,倾听群众呼声,广泛地收集意见和建议,采取有力措施维护群众利益;要着力做好群众投诉举报信访工作,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严防矛盾纠纷激化为刑事案件和群体性事件。到基层调研或走访慰问要轻车简从、减少陪同、简化接待,不增加基层负担。要厉行勤俭节约。本着从简、节俭的原则安排好春节各项活动,严格控制公款开支,反对铺张浪费,坚决抵制请客送礼、迎来送往、讲排场、比阔气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严禁以各种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要坚持求真务实。大力精简各种茶话会、联欢会,严格控制年终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精简会议和文件,坚决制止和取消增加基层负担、形式重于内容的活动。各单位之间及单位内部一律不搞互相拜年活动,不到领导机关和领导家中拜年。
通知要求,各级公安机关领导干部要自觉遵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既要严以律己,又要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坚决做到“六个严禁”:严禁违规收受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和各种礼品、土特产;严禁利用公款大吃大喝、旅游和进行各种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大操大办婚丧事和借机敛财;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严禁本人或父母、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严禁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同时,各级公安机关要进一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提高民警执法安全意识和水平,教育引导广大民警在执法执勤中切实做到“理性、平和、文明、规范”;要规范民警执法办案执勤活动,严肃执法办案纪律,强化执法管理监督,确保民警严格依法办案;要规范加强执法场所设置和使用,纪委、督察、法制、监管等职能部门要加强执法场所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进一步巩固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和涉案财物管理问题专项治理成果,严防执法过程中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案(事)件发生;要加强对重点执法执勤环节的管理,严防民警因执法态度、执法行为不当与群众发生矛盾,自觉维护公安队伍的良好形象。
(记者 韩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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