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康保县是张家口市面积最小的县份之一。县法院审判力量不足,4个法庭加上院机关,总共22名法官。但小法院敢有大作为,偏要在调解难的课题上下苦功。2012年,该院共受理民商事案件1535件,审结1535件,结案率为100%。其中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1532件,调撤率达99.8%,同时审理刑事附带民事案件15件,全部调解结案,赔偿金额200万余元,全部执行兑现。
康保县每年民商事案件超过1000件以上。由于人手少,审判任务重,往往造成可调案件多以判决方式快速结案。2012年,院党组把民商事案件调解当做立院的重头工作部署,从节约审判资源,降低诉讼成本,方便案件执行,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上算大账,教育干警牢固树立“调解优先”意识,把案件调解作为审理工作的主线,贯穿于诉前、诉中、诉后审判全过程,努力实现优先调解向全面调解转化。既注重民商事案件调撤,也加强对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调解和执行和解。
较之判决,调解工作既费时又费力。这对22名的法官队伍来说,无疑是道大坎。该院积极构建多层次、全方位的调解机制,建立法官个人业绩档案,将民商事案件调解率纳入岗位考核目标,实行激励机制,对调解接纳率、息诉率进行综合考核,将“软任务”变成了“硬指标”,切实调动了审判人员的积极性。
探索调解结案的新途径,注意调解方式的创新,是康保县法院打造调解品牌的宝贵经验。在调解中,法官总是用细致入微的热心、耐心打开当事人的心结,用公心促公平,用公心促公正,不断丰富调解方式和方法。实践中,他们先后总结出五位调解法,即主动调查法、冷热处理法、背靠背调解法、经济算账法、结案对照法。法官们互相交流,相得益彰,极大提升了调解效果。
此外,康保法院还实现案件繁简分流,调判分流,减轻法院开庭审理和裁判负担,提速办案效率。对于案件基本事实不清,当事双方事实分歧较大或主要证据不足的案件,不坐等审理,而是由审判人员直接调查核实,当庭进行质证。在遵守诉讼证据规则的前提下,通过群众了解案情,掌握案件争议焦点,有效缩短了审理、调解时间。在审理的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件中,被告对原告给付2万元彩礼的事实予以否认,双方尖锐对立。办案法官依靠当事人的亲朋好友得到了被告取走原告现金的线索,及时从银行调取记录。并充分利用被告的左邻右舍反复做和解工作,使这一案件迅速调妥。
梁燕 米继先 樊利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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