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大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广东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任期的五年,是我省奋力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不断开创广东科学发展新局面的五年。在中共广东省委的领导下,省人大常委会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围绕科学发展主题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充分发挥人大工作的优势和作用,围绕中心,依法履职,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圆满完成了本届人大各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为推动我省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了积极贡献。
◎科学立法、民主立法
制定、修改、废止地方性法规130项
五年来,抓紧制定和修改了一批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法规,共制定、修改、废止地方性法规130项,批准广州、深圳、珠海、汕头四个较大市法规65项,民族自治县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5项。
常委会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为推动我省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提供法制保障。为推动国务院批准的《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的实施,及时制定《广东省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保障条例》,为推动珠三角地区科学发展、先行先试提供法律保障。紧扣我省经济转型升级的实际,制定《广东省自主创新促进条例》、《广东省专利条例》,加强促进转型升级的立法,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重视通过立法保障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制定《广东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办法》,修订《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制定《广东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广东省公共文化服务促进条例》,并在去年全省开展“三打两建”专项行动中,及时集中修改《广东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等7项法规。
创新立项论证制度,合理选择立法项目,在做好先行性立法的同时,更加注重实施性、配套性立法。建立法规清理机制,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统一部署和本省改革发展需要,对本省地方性法规开展5次集中清理和修改工作,并探索立法后评估机制。
◎围绕热点难点、改进监督方式
专题询问成为监督工作一大亮点
五年来,审查批准决算、听取审议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审计工作报告等26项、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38项,开展专题询问3项,开展执法检查23项,听取和审议专题调研报告8项。
常委会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改进监督方式,加大监督力度,推动“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常委会高度重视,连续三年就扶贫开发“双到”工作开展专题调研、专题视察,就我省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工程、不具备生产生活条件贫困村庄搬迁移民工程建设情况开展专题询问。扎实开展关于我省区域协调发展情况的专题调研,调研报告提出的构建沿海经济带、不同地区差别发展、粤北地区“面上保护、点上开发”、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等许多建议被吸收到我省“十二五”规划中。推动省政府全部撤销政府还贷的二级公路收费站,比国务院规定时限提前了3年。
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方式,将专项工作监督、专题询问、专题调研结合起来,选取扶贫开发“双到”工作、食品安全、保障性住房建设等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开展专题询问,全程向媒体开放,成为监督工作一大亮点。
◎建立“回头看”制度
代表对建议办理满意度达96.86%
本届以来,省人大代表在大会期间提出议案67件,代表在大会和闭会期间提出3442件建议,平均每年688件,全部依法按时办理完毕。
常委会高度重视代表工作,尊重代表主体地位,支持代表依法行使职权,不断创新和完善代表工作机制,提高为代表履职服务水平,代表建议办理年年有新理念、新举措、新成效,较好发挥了代表在推动广东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中的积极作用。
在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中,重视创新和完善代表建议交办、办理和督办工作机制,努力做到百分之百与代表沟通,百分之百与代表协商,百分之百答复代表,努力实现由领导批示办向领导牵头办转变,由文来文往向人来人往转变,由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建立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回头看”制度。代表对建议办理情况满意度达到96.86%。
连续三年督办全省路桥收费全面推行一卡通电子收费建议,推动全省87条高速公路全部纳入联网收费。连续五年跟踪督办淡水河石马河污染整治建议,推动省政府及两河流域的深圳、惠州、东莞等市全力以赴,联防联控,实现淡水河“五年基本好转”、石马河“近期有所突破”,基本完成了本届人大任期内“两河”污染整治的目标任务。
◎有为人大、活力人大
工作有为、法治有力、监督有道、任免有序、队伍有素
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的有机统一,共任免和批准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608人,接受辞职1人;依法补选全国人大代表2名,罢免3名,接受辞职4名。
常委会注重有为人大、活力人大建设,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忠于职守、笃学尚行,依法履行职责。常委会履职伊始,明确提出要做到“工作有为、法治有力、监督有道、任免有序、队伍有素”,努力推进“立法要正、执法要严、司法要公、违法要究、普法要广”,发挥好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
根据形势发展变化和工作实际,适时对常委会议事程序、运行机制和工作制度进行全面梳理、修订和完善,建立健全常委会会议请假制度。制定实施新闻发布办法,设立新闻发言人,促进工作的公开化、透明化。
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改造机关学习室,以改进文风为切入点,深入开展读书学习和文风建设活动。推进“省人大代表之家”基建进程,完成机关大院环境改造,切实帮助解决干部职工工作生活上的困难问题。
与此同时,常委会认真按照全省的工作部署,贯彻落实《法治广东建设五年规划(2011-2015年)》,推进依法治省和法治广东建设。依法有序组织和指导选举法修改后首次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的市、县、镇三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做好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和省十二届人大换届选举的有关工作。
■今后工作建议
更好发挥人大作为
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省立法质量还需进一步提高;监督方式方法还需进一步改进;代表联系群众的渠道还需进一步拓宽等。对这些问题,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解决。
省人大常委会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的部署,充分发挥法治在保障和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更好发挥人大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为我省努力成为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排头兵、深化改革开放的先行地、探索科学发展的试验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做出新的贡献。更加注重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充分发挥立法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更加注重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充分发挥监督对实现良法善治的促进作用。更加注重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更加注重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常委会工作的整体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