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吸毒危害社会--诱发刑事犯罪
吸毒和犯罪是一对孪生兄弟。吸毒者在耗尽个人和家庭钱财后就会铤而走险,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进行以贩并吸、贪污、诈骗、盗窃、抢劫、凶杀等犯罪活动。美国政府调查表明吸毒者用于购买海洛因的钱款中20%是抢劫获得的,45%来源于贩毒,17%来自卖淫,12%来自盗窃,即总计约94%的毒资来自刑事犯罪活动。
云南吸毒人员刘湳斌,原是某银行系统工作人员,因染上毒瘾,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公款达74万元,被判处无期徒刑。 天津吸毒人员荣国强因吸毒无经济来源,偷窃出租车司机驾驶证照后,进行敲诈。
安徽马鞍山吸毒人员李卫东、张静夫妇吸掉20万元家产后,伙同吸毒人员吴宝华大肆进行抢劫、盗窃等犯罪活动,1997年先后抢劫盗窃作案18起,最终锒铛入狱。
1994年11月25日深夜,吸毒人员周西民、白俊杰为弄钱吸毒,闯入陕西省著名画家秦惠浪家,将其一家4口人全部杀害。
罪犯周西民、白俊杰被执行死刑。